神医下山_第七百二十九章 人可以走,但机会只有一次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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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他,秦默神情惊讶,“你是谁?”
  “金三刀!”
  中年男人声音有力气势充足,看得出来算得上一个高手。
  金三刀?
  秦默暼了暼他,“那你来我这是?”
  “我找他!”
  金三刀目光转向趴在地上表情痛苦的王宗宝,秦默呵呵一笑,“明白了,王家的人吧!”
  金三刀没有作声。
  倒是王宗宝见他出现急忙叫嚷道:“金叔叔,你来的正好,替我殺了他。”
  殺我?
  秦默看向金三刀,金三刀并未听取王宗宝的意思而是直接说明来意要带王宗宝离开,不过秦默拒绝了他。
  “年轻人,来之前王老板特意嘱托我要带他安然回王家,既然我来接他就不会让你伤害他。”
  “哦?是吗?那他带人来我这,这事怎么说?”
  “如果因此对你造成什么影响,金某替王家向你说声抱歉。但人,我必须带走。”
  “你一句抱歉就想不了了之,是不是太把我不当回事了?”秦默慢悠悠的把玩着手头的报纸又道:“想带他离开不是不可以,前提是我需要知道他的到来是他自个的意思还是王承天的指示?”
  王宗宝见不得他装叉破口咆哮,“你管我来是谁的意思,你跑到岭南破坏我的好事我是绝对不会放过你。金叔叔,甭跟他废话,殺了他。”
  他的话秦默直接无视,而是翻阅着手头报纸静静地等待金三刀的答复。
  金三刀暼了眼神情恼怒的王宗宝,随之追问秦默,“有区别吗?”
  “有区别,没有区别我又何苦问你这个?”
  金三刀察觉到一丝不妙,索性开口道:“他自个的意思,王老板不知情,所以特让我来了一趟阳城。”
  他的回答,秦默合上手头的报纸望过去的同时和他目光对视,凛冽的气息透着锋利的寒意,金三刀一时难以抵制额头惊出两道汗珠。
  良久!
  秦默收回气息,神态自若的说道:“人,你可以带走,但机会只有一次。”
  金三刀暗松口气,道:“多谢!”
  “先不要急着谢我,回去告诉王承天,最好让他和他的宝贝儿子安分点,否则我出现王家的时候那就不像现在这么好说话了。”
  金三刀点点头,“你的话,我会带到。告辞!”
  说罢!
  他想要带王宗宝离开,秦默提醒道:“顺便把这几人带走,以免脏了我这地方。”
  金三刀注视片刻,不再多说提起躺在地上的几人同王宗宝走了出去。
  “弟弟,他……他们走了?”
  待他们离开不久,郑晓洁小心翼翼的从二楼走了下来。
  “走了,姐,他们没吓着你吧?”
  郑晓洁微微摇头,“没有,有你在姐姐不怕。弟弟,他们什么人啊?”
  “一个有钱人家的阔少而已,姐姐你不必忧虑。”
  秦默说道的时候朝门口瞟了眼,对于刚才那个金三刀颇有兴趣。
  原本以为王家那所谓的高手都是废材,现在看来还有个像回事的,不过也仅仅像回事而已,具体能耐如何那得验证后才知晓。
  金三刀!
  秦默记住了这个名字。
  “金叔叔,你为何不殺了他?”
  “他坏我好事辱我王家,你应该一刀劈死他的。”
  半道上,王宗宝对刚才的事耿耿于怀。
  金三刀看了他一眼,无奈而道:“宗宝,你不该来阳城更不该出现他面前。”
  王宗宝不以为然的说道:“我就是看他不爽想除掉他为王家找回面子。”
  “找回面子那也要有本钱。”
  “你可知道,要不是我及时赶来,你怕是难以活着离开。”
  这一点,王宗宝不反驳。
  今晚那个秦默的举动无疑要断自己生机,还好有金三刀在,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虽说想想而后怕,可王宗宝的心里更是对秦默冉起一股强烈的仇意。
  他居然敢殺自己,自己绝对不能放过他。
  “金叔叔,我想让你帮我殺了他。”
  突闻此话,金三刀缓缓停下了脚步。
  王宗宝以为有戏,连忙又道:“金叔叔,你若殺了他,一来可以挽回我王家颜面,二来可以大展你神威,就算那个秦默再厉害难不成还能厉害过金叔叔你手中的刀?”
  金三刀注视他片刻,随之说道:“我的目的是带你回去,至于殺不殺他,你父亲自有安排。”
  王宗宝努努嘴,不甘心。
  回到王家还没来得及向父亲王承天诉说委屈,只见王承天当即甩了他一巴掌。
  突如其来的一幕,王宗宝傻眼了。
  半晌后,他回过神感受着自己那火辣辣的灼痛不服道:“爸,你打我做什么?”
  “哼,打你不过让你长点记性。”
  “要不是你金叔叔赶到的及时,你这条命只怕回不到这里了。”
  王宗宝不忿。
  旁边的金三刀站在那无动于衷。
  王承天瞪了眼自己这个意气用事的儿子,警告道:“跟你说过不要找他麻烦你是把我话当耳旁风了是吗?告诉你,再有下次你就是死在外边我都不会多看一眼。”
  听着自个父亲那绝情的话语,王宗宝嘴角抽搐,“爸,我……我不过是想为我们王家挽回颜面而已。”
  “挽回颜面的事需要你来做?哼,你也太把自己当回事了。”
  “从今天起,给我安安分分待在家里边,再四处惹事生非后果自己承受。”
  “下去!”
  王宗宝不服,可此刻的王承天让他不敢多嘴,只好憋着委屈幽怨离去。
  “你这样做,只怕会更增添他心中的憎恶。”
  待他走出,一直未作声的金三刀开口了。
  王承天叹了声气,“此子被他那个娘给惯坏了,再不加以管教只怕迟早要出祸端。”
  “几十年的性格想要一天改变那是不可能的,接下来就是防范于未然不让他再生事端。”
  王承天把玩着茶杯询问道:“那个小子你见过了,觉得他如何?”
  “两个字:很强!”
  哦?
  王承天惊讶,“难道连你都不是对手?”
  “不知道,是不是对手只有试过才知晓。”
  金三刀面容沉稳,王承天沉思一会,道:“既然如此,他的事暂且搁下,等你有把握取了他命再动手不迟。”
  金三刀没作声。
  只是脑海里回忆那个秦默,虽令人畏惧但值得他出手一试。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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