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永远记得那一天,涛哥把我们几个带到了一家不算太大的小店。 里面的人很多,几乎是座无虚席,但客人几乎都是上了年纪的老大爷,我们几个年轻人站在这里,尤为显眼。 涛哥嘿嘿一笑,说道:老板,四碗豆汁,再来八个焦圈。 接着,涛哥对我们说道:看到没有,这就是正宗的老北京豆汁,喝一口,神清气爽,等会你们尝尝就知道了。 好不好喝我不知道,但是自从我进到了这个店内,我就闻到了一股不同寻常的味道,这个味道说不清,道不明,反正是不太好闻。 大约五分钟的时间,四碗豆汁端了上来。 涛哥嘿嘿一笑,说道:兄弟们,别等了,赶紧吃吧,这玩意,就得趁热喝。 伍赞赞摸了摸肚子,笑道:你还别说,早上起的早就是容易饿,兄弟们,我就不客气了,先吃了。 说完,伍赞赞端起碗,喝了一口。 但是紧接着,伍赞赞的脸色沉了下来,眼睛瞪的如铜铃般大。 我并没有在意,而涛哥则是一脸微笑的看着他。 终于,伍赞赞忍不住了! “噗” 这一口,不偏不倚,正中他对面的戴荣。 卧槽,你搞什么飞机?烫嘴你吐地上啊,你喷我脸上干什么? 伍赞赞没有理戴荣,而是一脸幽怨的看向了涛哥。 涛哥,你这.....这..... 我有些纳闷的问道:怎么了?不好喝吗? 好喝,绝对好喝,富贵,我刚才没有喷到你的碗里,你赶紧尝尝。 说着,伍赞赞拿起一个焦圈,快速的往自己嘴巴里面填。 带着一丝疑惑,我拿起勺子弄了一勺,慢慢的放到了嘴巴里面。 这一刻,我体会到了伍赞赞刚才的那种感觉,入口有渣,就像是喝没有磨碎的豆浆一般,但是这个味道,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了,就像是在我老家泔水桶没有及时倒,发酵完的那个味道,如果这个东西能喝下去,那绝对不是一般人。 小小的一勺,我在嘴中不停的酝酿着,咽也不是,不咽也不是。 坐在我对面的涛哥一脸微笑的看着我,似乎在等着看我怎么处理。 我咬了咬牙,“咕噜”一口,全部咽进了肚子里面,我知道,这个东西虽然不咋滴,但是能吃,最起码吃不起人。 一口下肚,顿时间神清气爽,我感觉灵魂都要出窍了。 我看了一眼伍赞赞,感觉他的汗毛都要竖起来了,似乎是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涛哥.....你....你也吃..... 我说了一句,涛哥缓缓的点了点头,拿起勺子,慢慢的往嘴巴里面送了一口。 随即,他面无表情的咽了下去。 我跟伍赞赞惊呆了,看着涛哥,两人相互对视了一眼。 涛哥拿起一个焦圈,淡淡的说道:这东西,就得慢慢的品尝,戴荣,你再要一碗也尝尝,味道还是可以的。 戴荣有些好奇,转过身,默默的又跟老板要了一碗。 伍赞赞沉默了,拄着下巴,一会看看我,一会看看涛哥。 不一会的时间,戴荣的豆汁也端了上来,看了我一眼,又看了一眼满脸享受的涛哥,他深吸一口气,用勺子舀了一口,慢慢的送到了嘴边。 卧槽.....泔.....泔水? 富贵,你的,是什么味? 说着,戴荣拿起勺子,在我的碗中舀了一勺。 再次放入口中,戴荣沉默了,皱着眉头,一句话都不说。 吃啊,都愣着干什么啊?这可是正儿八经的老北京早餐,你离开北京这个地方就吃不到的。 涛哥说了一句,又是一勺,送进了自己的嘴巴。 呼...... 吐出一口气,我缓缓的说道:涛哥,你不知道,我有个习惯,早上起来的太晚了,就不吃早饭,比如今天,我就吃不下去,不饿,你们吃吧。 涛哥笑了笑,缓缓的点了点头,继而望向了伍赞赞。 我....我也不适合吃早饭,我觉得等会再去吃碗面就行。 哈哈..... 涛哥笑了笑,说道:这个东西是难喝,但是呢,你是没有喝习惯,第一次喝,都是难以下咽,等到第二次,就稍微好多了,能咽下去,第三次你就会发现,这个东西还行,能吃,慢慢的,你就会爱上这个东西。m.biqubao.com 戴荣的头摇的像是拨浪鼓一样,说道:涛哥,你还是饶了我们吧,这东西,我就是饿死,我都不会吃了。 切......你们啊,一点品味都没有! 说着,涛哥摆了摆手,似乎我们错过了美味一般。 半个小时后,我们几人离开了这家豆汁店。 出了门,我回过头看了看店铺的名字,随即把它在我的心目中拉进了黑名单,因为我长这么大,从没有吃过这么难吃的早餐,甚至已经不能用难吃来形容了! 吃完早餐,涛哥说道:这样吧,今天中午回家吃肯定是来不及了,中午我定一个地方,咱们吃正儿八经的老北京火锅。 又是老北京???? 伍赞赞深深的看了一眼涛哥,眼睛里面满是恐惧。 哈哈,放心吧,这一次是正儿八经的老北京,绝对不是豆汁这种。 火锅好不好吃我不知道,但是早上的早餐却给我带来了极大的心理阴影,我想.....我可能需要一生去治愈我这个受伤的心灵。 吃完早饭,我们几个人开始了溜达。 涛哥说道:走吧,你们来这么久了,还没带你们到处玩玩,我今天就带你们去天安门逛逛,正好,咱们就在那个附近吃饭。 听到天安门,伍赞赞的脸上露出一丝向往的神色。 随即说道:这个好,虽然我以前在北京待过好几年,但是天安门我只去过一次。 涛哥一听,顿时乐了,说道:行,那咱们啥也不说了,今天就重新去看看。 说完,一脚油门,车子朝着前方驶去。 坐在车上,我缓缓的闭上了眼睛,故地重游,让我恍如隔世,如果罗秋婵没有出事的话,或许我到北京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去见她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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