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见证陈家的成长,但是我却见证了陈家的衰败,当年的我因为陈家而被迫离开了家乡成为了众多北漂中的一员,但是若干年后,陈家却因为我而衰败,似乎这一切之中都自有定数。 陈家的落幕并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大场面,仅仅只是王清一句话的事,这也让我明白了权利的好处。 但是陈家的衰败中还夹杂着玉英家的家破人亡,曾几何时螃蟹大爷也是村里面的风云人物,仗着自己两个儿子,没少做那些违反道德的事情,但是到了今天,迎来的却是这个结果。 跟着王清,我们两个到达了县城,在一家相对较好的饭店前车子停了下来。 来,陈老弟,咱们今天就在这吃,听说这里的鱼都是大水库里面野生的鱼。 王清说完,先下了车,我紧随其后。 其实对于吃的我并没有什么讲究,不管是五星级大饭店又或者是路边摊,我一样吃的津津有味。 要了一个包间,我跟王清坐了下来,他的司机在忙前忙后的招呼着我们。 递给我一根烟,王清开了口:陈老弟,现在陈家的事情已经处理的差不多了,接下来我们来商量一下怎么瓜分他们的产业,据我所知,陈家光采石场就有两个,还有一个粮食收购站,这可都是赚钱的买卖啊,尤其是采石场,那简直就是一本万利。 我重重的点了点头王清所说的一点都不差,采石场确实是一本万利,在我们镇周边大大小小的采石场有数十个,但是其中又以陈家的那两个最大。 王哥,你的意思是,这个采石场咱们必须拿下? 王清笑了笑,把手中的香烟熄灭,说道:不然呢?有句话怎么说的?有便宜不占那就是王八蛋,这么大的便宜,你说咱们要是不占,是不是有些说不过去啊? 王清说的很有道理,这个社会,没有人嫌弃钱扎手,尤其是对于一个商人来说。 王哥,那你有什么计划,或者是说有什么想法吗? 哈哈,王清笑了笑。 老弟,当然是有了,我的意思是很明显,采石场这个东西可不能放过,咱们必须拿到手,至于这个粮食收购站,咱们不要,这玩意一来利润不是很大,二来容易分心,咱们这一次就盯着这两个采石场,如果能拿到手,每年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王清说的自然没错,但是该怎么拿下采石场,这倒是成了一个问题。 王哥,这个采石场咱们该以什么方法拿下?或者是咱们能不能吞的下去。 王清摆了摆手,毫不在乎的说道:这些事都是板上钉钉的,要不然我也不会在这呆上两天,你想想,陈家一倒,他们的资产肯定要拍卖的,这些我都跟有关人员沟通过了,到时候咱们稍微操作一下,这个产业不就落入咱们的手中了? 当然了,过程中可能有些事还需要陈老弟的配合。 王哥,你放心吧,只要能用到我,我一定有多大力出多大力。 呵呵.....陈老弟办事,我还是放心的,这样,这个采石场弄到手以后,就交给你管理,我原本想的是只拿干股百分之三十,但是我又怕你的资金不太充足,所以我想了想,我想办法把这两个场子搞下来,前两年的利润你拿百分之二十,我拿百分之八十,两年之后,你拿百分之五十,我拿百分之五十,但是这个厂子的经营权全部由你掌握,你看怎么样? 说实话,当我听到王清的话,我内心一阵狂喜,他的意思很明显,我什么都不需要做,只需要找个人来经营这两个石材厂每年都有百分之二十的利益进入我的口袋,而且两年之后我就能拿到百分之五十,这简直比中彩票来钱还快啊。 我略微有些尴尬,挠了挠头一脸不好意思说道:那个,王哥,百分之五十有点太多了,这样,我每年都拿百分之二十就行,场子由我来经营,剩下的你不用管。 王清笑着摆了摆手,说道:陈老弟,我想是我说的不太明白吧,我的意思是这两个场子我只负责搞到手,剩下的所有一切,都是你说了算,所以百分之五十并不多,而且我要的百分之五十是净利润的百分之五十,你明白了吗?m.biqubao.com 说完,王清看向了我,他的眼中精波流转,似乎是在想些什么东西。 就按王清所说,我依旧是占了天大的便宜,因为我根本不用干什么,每年躺着收钱就可以了的。 略微想了想,我觉得如果再推辞下去就显的有些矫情了,所以我点了点头,说道:王哥,你放心吧,我一定会好好经营这两家采石场的,剩下的事不用你操心。 呵呵...... 王清站起身,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陈老弟,以后就辛苦你了,来,我们两个干一杯。 我本不想喝酒,因为下午我还要把车从镇上开回去,但我刚收了王清的便宜,如果不喝,岂不是太不给他面子了? 略微犹豫了一下,我端起了酒杯跟王清的酒杯碰到了一起。 一顿饭,从下午一点不到吃到了三点,我们两个并没有喝多少酒,王清喝了三杯,我喝了两杯,用王清的话说就是:陈老弟啊,你这个酒量,以后还是不要喝酒了。 我只能摇头苦笑,因为我也想喝,但是我是真的不能喝,如果我要是能喝的话,恐怕天天都得弄二两。 ........ 下午三点多的时候,我跟王清离开了县城,王清原本是打算今天下午去邻市的,但是因为还要送我,所以他暂时留在了县城的一个酒店内,由他的司机把我送回到了镇上。 豪车加上司机,再加上我喝了点酒,有些飘飘然了,看着窗外快速倒退的白杨树,我心中思绪万千,其实我应该感谢陈涛,感谢陈家,如果不是因为他们,我怎么可能会有今天?顶天了,我现在是某个大学的学生,或者是某一家公司的职员而已。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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