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以后,装修队到了,一个工头,带了六个工人。 带头的叫老金,以前在西安跟我们合作过,这几年跟着我们公司也没少赚钱。 他是四川人,大约五十多岁的年纪,天天烟不离手。 看到我在这里,他有些畏惧,满脸堆笑的跑了过来。 陈老板,好久不见,之前见您,还是在咱们那个公司的时候,远远的看了一眼! 说着,他掏出烟,递给了我一根,洪亮一根。 我点了点头,说道:你好,这边是咱们另外一个公司,这位洪总就是以后咱们的负责人。 老金立马伸出手,说道:洪总,你好,你好。 洪亮点了点头,说道:我把这边的规划给你说下吧。 老金把胸脯拍的“咚咚咚”响,说道:洪总您尽管说,这都是咱们自己老家的人,干活绝对没问题。 接着,他转过头对我说道:陈老板,材料钱我只要成本价,人工这一块我不收钱,也算是给咱们新公司出一份力。 我笑了笑,回应道:该怎么算怎么算,你也要吃饭,养家糊口,大家都不容易。 老金立即正色道:老板,我这队伍就是当初跟着李尘李总干,李总器重我,我才能起来的,要不然我现在还在砌墙,现在咱们西安的公司刚成立,就把我喊过来了,这说明什么?说明咱们是一家人。 所以,你就把这里交给我就行了,为了公司添砖加瓦,我也得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老金这么说,让我有些感动,我点了点头,说道:行,以后你就是咱们公司的战略合作伙伴。 事实证明,老金的眼光还是不错的,他跟着我,短短几年的时间从一个砌墙的师傅,摇身一变,成为了身价百万的老板。 洪亮带着老金,把他的大概思路给老金说了一下,我也大概听了一下。 洪亮的意思是除了办公室,剩下的就是工位,但是工位跟办公室之间要一个走廊,走廊不需要很宽,但是走廊的两侧用玻璃隔断,其余的区域用石膏板做隔断。 大概的思路就是这样的,老金,剩下的就交给你了。 洪总放心,不要多久,十天,我还给你一个漂漂亮亮的办公室。 洪亮点了点头,再次说道:这个公司是咱们在商洛市的门面。 放心吧,干不好,我自己卷铺盖滚蛋,绝对不给咱们公司丢人。 我笑了笑,说道:这边交给老金你就放心吧,这几天你也看着点,尺寸什么的给老金定一下。biqubao.com 行,咱们一起努力。 老金的工人确实都很能干,当天下午就开始了施工放线,而老金则是去市场上买材料了。 当天晚上,我对老金说道:工人暂时先找个小旅店住下吧,我这边有两万块钱,你拿着。 老板,你说什么呢?我们干活的,来的时候铺盖都带好了,这地方一铺,就能凑合一晚,花那些钱干嘛?你拿回去。 我摇了摇头,说道:睡这里怎么行?年纪都这么大了,去旅店吧,最起码有张床,有热水,能洗个澡。 老金笑着回道:老板,真不用了,我们都是种地的出身,有个地方遮风挡雨就足够了,吃住,你都不用操心,你要是这么整的话,我就有些不好意思了。 我愣了愣,收回了钱,拍了拍老金的肩膀,说道:行,那我就不勉强了,以后有什么事,可以直接给我联系。 老金重重的点了点头。 第二天一早,我再次去了一趟办公室,老金干活的速度很快,已经按照洪亮昨天说的区域开始了水电施工。 老金笑着对我说道:老板,这一次我带来的工人都是全能的,有干水电的,砌筑的,刮大白的,吊顶的,他们什么都会。 我点了点头,说道:辛苦了。 不辛苦,不辛苦,老板,你放心吧,绝对会一天一个样的。 看着办公场地的装修进度,我意识到,下一步,就该利用李佳明的关系,来打通商洛市的关系了。 想到这里,我拿出手机给李佳明打了一个电话。 富贵,怎么了? 我想了想,说道:李叔,商洛市一这边的装修已经开始了,我们下一步的计划也得开始了,怎么样才能在商洛市打开局面,站稳脚跟。 略微沉吟了个,李佳明回道:这样,让洪亮来西安吧,我给他介绍几个人,利用这几个人,打开商洛的局面,应该不成问题。 我等的就是李佳明这句话,他拥有的关系不是我们任何一个人能比拟的,尤其是他在西安深耕这么多年,早已经把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缕的很直了。 行,李叔,我这就让洪亮联系你,这两天让他回去一趟。 电话挂断,我对着洪亮招了招手。 富贵,怎么了? 洪哥,你这两天要回一趟西安了。 回西安?富贵。。。是不是准备开始了? 我点了点头说道:李佳明那边我已经帮你联系过了,你这一次去西安,他会给你介绍几个人认识,到时候你就用这几个人打开局面,把礼备上,前期送礼不要吝啬。 洪亮笑着回道:放心吧,这一点,我非常有经验,男人嘛,无非就是钱,色。 我看了一眼洪亮,笑了笑,没有说话。 他说的一点都没有错,男人就这两样最重要,比如我,虽然不是很好色,但是我却热衷于搞钱。 贝奇尔正好跟我相反,他对于钱没有什么概念,就是好色。 还有一部分人热衷于权,李佳明就是这种人,不管在什么地方,他一定要做一把手。 知人善用,这才是成功的秘诀。 洪哥,你抓紧把这边的事定一下,给老金说清楚,然后你就回西安吧,争取一个月之内,打开这里的局面。 嗯,行,我知道该怎么做的。 说完,洪亮又把老金叫了过来,两个人开始了交流起来。 我掏出一根烟,狠狠的抽了一口,商洛市的这个公司,无论如何,不管有多少困难,我一定要把它搞起来,因为这里是我向外发展的第一站。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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