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时间,转瞬即逝,这几天我一直在酒店,哪里都没有去,躺在床上,对自己的未来进行了一番规划,并且给自己定下了一个目标。 这一天,刘风来了,带着耗子,戴荣一起过来的。 在酒店里面,我们见面了。 刘哥,荣哥,耗子,我们兄弟又得在一起打天下了。 哈哈,富贵,这一天我期待了很久了。戴荣满脸的兴奋之色。 是啊富贵,你是不知道,干的憋屈死了,还是我们兄弟在一起比较自在。 刘哥,这一次来,主要是你打头阵,我们都给你打下手,有什么需要的,你说就行了。 略微沉思了下,刘风说道:富贵,万事开头难,这种知道,来的时候我们几个合计了下,我们手里的资金大概有五十万,你那里有多少? 我想了想,上次吴国威给了我五百万,算是对我的补偿,并且至少我手里还有一些。 刘哥,我这里大约有五百五十万。 五百五十万?刘风一脸的懵逼之色。 不够吗? 够了,够了,前期运转绝对没问题,到时候兄弟们再凑凑,这不就齐了吗? 刘哥,六百万真的够吗?我有些疑惑,因为现在桃花塆的水果厂在飞速发展,我并不想动用那里的资金,并且李尘在那里投入的也有钱,他的钱还没有还。 富贵,前期投入绝对够了,现在什么东西最值钱?那就是土地,我们可以先拍下土地,然后再用土地贷款,只要楼房一开始建,我们就可以预售了,这样的话资金就倒腾开了。biqubao.com 刘风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当初我在西安开发的那个楼盘,也是这么操作的,虽然最后为别人做了嫁衣,但是这个经验还是可以借鉴的。 我点了点头,说道:行,既然事情已经敲定了下来,那我们明天就开始行动,荣哥,耗子,这段时间辛苦一下,你们两个就听刘哥的。 哥,放心吧,刘哥让我们干什么,我们就干什么。耗子率先表了态。 就是富贵,咱们这么久的兄弟了,怎么做我们知道! 嗯,这个公司不是我自己的公司,是大家的,到时候大家都有股份。 拉倒吧你,富贵,谈这个干嘛?有意思吗?大家都不是外人!刘风白了我一眼。 就是,不给工资也得干活啊,都是自己兄弟,还能不管吗? 我挠了挠头,说道:刘哥,还有一件事,那就是李佳明,到时候你主内,他主外,毕竟他在西安深耕这么多年了。 行,富贵,这一点你考虑的还是比较周到的。 刘风同意了,那这件事就好办多了,接下来就是公司成立。 当天晚上,我们这一帮人再次聚在了一起。 我,李佳明,刘风,伍赞赞,耗子,戴荣,一共六人,在一个包间里面,开始密谋着未来发展。 因为高兴,我也喝了一些红酒。 李叔,刘哥,你们两个以后就是咱们这个团队的领头羊,未来你们指那,我们打着,我们几个就是冲锋陷阵的战士。 你这小子,又想做甩手掌柜吗?美的你,这一次我们一定要把你牢牢的拴在西安。 李佳明脸上带着微笑打趣道! 我笑了笑,说道:李叔,你说我懂什么?我什么都不懂,多亏了你们,要不然我能干什么? 这个时候,我感觉脑袋有些晕乎乎的。 富贵,你喝多了。刘风拉了拉我。 我摇了摇头,点了一根烟,说道:刘哥,我没事,这个公司,以后是大家的,今天在座的各位,都有股份,我陈富贵说的。 说完,我狠狠的抽了一口烟,扫视了一圈众人。 李佳明笑了笑,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朗声说道:我觉得富贵说的没有错,关于钱的事嘛,大家还是说清楚的好。 李佳明这么一说,我瞬间来劲了,说道:李叔说的对,这件事就这么定了,在座的各位以及还有没来的兄弟,每人一成股份,怎么样? 这个时候,我知道我已经喝多了,虽然有些难受,但是我不糊涂,心里跟明镜一样,所以从这个时候开始,我就知道,那些所谓喝多了,不知道,趁着酒劲耍酒疯的,我是打心底里面厌恶。 我这句话说完,在场的众人瞬间安静了下来,戴荣跟耗子满脸的兴奋之色,李佳明则是皱起了眉头,刘风也一阵迷茫的盯着我。 一成股份已经是不少了,如果年利润有一千万,那就是年入百万了,在零几年的时候,是真正意义上的百万富翁了。 你们。。。你们怎么不说话了?我有些疑惑。 富贵,你喝多了。。。李佳明不苟言笑,看了我一眼。 李叔,我没有喝多,我心里跟明镜一样,有钱大家赚。我继续反驳着李佳明。 刘风看了一眼李佳明,缓缓的点了点头。 李佳明笑着说道:今天也差不多了,富贵也喝多了,关于股份的事,我们明天再说。 走吧。。。 刘风赶紧起身,拉着我站了起来。 李佳明也是跟着走了出来。 刘风看了一眼李佳明,说道:这小子,还是太年轻了。 李佳明笑了笑,走吧,把他扶回去,咱俩给他上一课。 这个时候,我只感觉脑袋有些昏沉,想睡觉,对于他们两个的对话,我很清楚,但是却不想接。 他们两个扶着我进入了酒店,李佳明泡了几杯茶水,递了一杯给我,说道:富贵啊富贵,以后你还是别喝酒了,喝多了容易坏事。 我抬起头,看了一眼李佳明,没有说话。 刘风摇了摇头,说道:要不明天在给他说吧,你看他这个样子,弄不好你再说一会他就该睡着了。 哧溜。。。李佳明喝了一口茶,说道:行吧,让他先睡会。 他们两个什么时候走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们两个把我扶上了床,没一会的时间,我便进入了梦乡。 不得不说,红酒的后劲真大,第二天醒来,我想了很久很久,只能想到刘风跟李佳明扶着我进入了房间,后面说了什么,我是怎么都想不起来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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