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尘解释道:哥,这个洪亮对我至关重要,我能有今天超然的地位,也多亏了他出谋划策,而且鼎哥也比较看重他,他对我来说,太重要太重要了,所以。。。 说到这里,李尘停了下来,而我自然也听出了其中的意思,那就是这件事,不行,没得谈。 我本就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既然李尘不答应,那他肯定是有他的难处。 我笑着说道:既然如此,那就算了,我这边正在交接,等交接完了,我就让他回去。 哥,你不敢容易找我办次事,我还拒绝你了,真的很抱歉,但是你不用担心,这个洪亮是咱们自己人,你随时可以给他打电话,甚至你可以把他叫过去帮忙,这都没有问题,但是你要是让他投奔你,这就有点强人所难了。 我想了想,也对,人家的人,我凭什么说挖就挖呢? 行,李尘,没事的。 嗯,哥,这一次,我不能答应你了。 哈哈,你小子。。。 跟李尘客套了一番,我便挂断了电话,望着洪亮,说道:洪总,你对于李尘太重要了,你还是回广州的好。 洪亮脸上带着笑容,说道:这件事李总肯定不会同意的,不过不影响,你这边如果有事,可以随时联系我。 行,那到时候免不了麻烦洪总,还请你不要嫌烦。 嗨,陈老板,你看你说的哪里的话,这些都是小问题。 陈老板,那就先这么说,这两位这两天就留在这里,我带着他们熟悉一下市场,熟悉一下厂区环境。 我点了点头,对着蔡成贝奇尔两人说道:这件事你们一定要跟洪总学。 放心吧富贵,我们一定会好好学的。 接下来就是厂区内部的巡视,洪亮带着我们几人把整个厂区都给介绍了一遍。 大到生产流水,小到花草树木。 我有些纳闷,洪亮哪有那么多的精力,对这些东西都研究的那么透彻,如果一个人想把这些工作做的这么精致,没有一年以上,是不可能的。 但是洪亮却不一样,仅仅一个多月,就对一切了如指掌。 一个上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中午的时候是在食堂吃的。 工人在食堂吃饭是有补贴的,一天十块钱,如果不在这里吃,月底发工资的时候会多发三百块钱。 食堂里面吃饭的人很多,一个一百多平方米的食堂里面都是人。 管理层跟员工一样,都是在餐厅吃饭,看到洪亮,很多人都给他打招呼。 洪亮介绍道:这个工厂的人,都是我亲自招来的,大多都是附近村子的村民,所以都认识。 他们都选择在食堂吃饭吗?贝奇尔有些好奇。 洪亮笑了笑,说道:厂里面的伙食相对来说还是可以的,最起码顿顿有肉,而且不限量,一个月三百块钱,这还不好吗?尤其是农村人,饭量大,如果回去吃,一天十块钱可能不够啊。m.biqubao.com 洪亮说的我很认同,在农村想吃肉确实有些难,尤其是桃花塆这种地方,很多家庭一个月都吃不上几次。 虽然这两年生活条件有所提高,但是依旧贫困。 吃完饭,我离开了厂子,洪亮给蔡成和贝奇尔安排了一间宿舍,这样的话他们两个就不用来回跑了,吃住都在工厂。 回到嫣然家,伍赞赞正在院子里面喝茶,我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好像都喜欢上了这种感觉,在院子里面摆上一个桌子,泡一壶茶,一坐就是一下午。 富贵,回来了? 嗯,伍哥,蔡哥跟贝哥现在正在厂里,短时间内我估计回不来了。 伍赞赞站起身,笑了笑,说道:也好,等他们先把这边熟悉下,等到你结婚的时候,我们一起过去。 听到结婚,我愣了愣,是啊,马上就结婚了,算算时间,也就剩下一个来月了,也不知道现在鱼莲怎么样了。 前段时间鱼莲给我打电话,说她想先回去,不知道现在回去了没,已经挺久没跟她联系了。 苦笑了下,我拿出手机,拨打了鱼莲的电话。 电话响了很久,接通了。 喂,富贵。 鱼莲似乎是在睡觉。 我问道:回去了? 嗯,你又不回温州,我就坐火车回来了。鱼莲声音之中透着一股幽怨。 叹了一口气,我无奈的说道,这段时间事情实在是太多了,这几天又来桃花塆了,黑哥已经出现了好转,等把这边处理完,我就回去了。 嗯,我理解你,你别忘记了我们的结婚日子就行。 我知道,腊月初八嘛,你放心吧。 行,我睡觉呢,就不跟你说了。 电话挂断,我看了一眼黑子,他似乎很享受阳光浴,坐在轮椅上,脸上带着一丝笑意。 黑哥,赶紧好起来吧,我快要结婚了,好起来,参加我的婚礼。 黑子似乎是听懂了,慢慢的睁开了眼睛,但是双眼无神,直勾勾的盯着地面。 对于黑子,我很是愧疚,如果不是我,他也不会这个样子。 在桃花塆的日子过得相当充实,白天带着黑子到处逛逛,然后回来做饭,吃完饭睡觉,然后又出去逛。 短短不到十天,整个桃花塆能去的地方我跟伍赞赞带着黑子逛了个遍。 村子里面的人慢慢也熟悉了起来,我发现农村人似乎并没有那么纯朴,这一点有些出乎我的意料。 时间一晃,已经剩下了十来天的时间,我便结婚了,我把身上的钱都拿出来看了一下,仅剩下了十几万,这让我有些无奈。 贝奇尔跟蔡成天天忙着水果厂的事,只有晚上的时候能见到他们,洪亮已经回了广州,水果厂算是彻底的交给了他们两个。 而我全身上下除了这十几万就剩下了那辆破面包车,至于之前的车,由于挂在了公司名下,所以并不能算是我的。 这天一早,我开着那辆破旧的面包车离开了桃花塆。 伍赞赞,贝奇尔,蔡成几人大概还要一个星期的时间过去。 桃花塆离我老家并不算很远,大约一天的时间就可以到达。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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