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晚上十点钟,李尘的电话才回过来。 哥,你说的这辆车确实是来广州了,不过就在昨天,又去了东莞。 去了东莞? 嗯,在广州仅仅是停留了一个多小时,又上了高速,直接去了东莞,哥,是不是需要找到他在什么地方? 听到李尘这么问,我心中一喜,问道:你能找到他吗? 差不多。 对李尘,我并没有一丝的客气,而是直接点了点头,说道:你抓紧时间帮我找找。 行,我这就安排。 电话挂断,我看了一眼涛哥,说道:涛哥,如果这辆车真的是阿龙的,那他极有可能已经去了广州,但是。。。我不确定嫣然在不在那辆车上。 富贵,你的意思是。。。 嗯,涛哥,也有可能这辆车是阿龙的,但是他并没有去广州。 或许这辆车是阿龙的,他也去了广州,但是嫣然也有可能不在车上。 总之,什么样的可能都有可能发生。 涛哥愣了愣,沉声问道:富贵,你的意思是让我做个选择,是不是去广州,对吧? 我略微思索了下,说道:我们也可以不去,完全把这件事交给李尘,而我们在北京这边继续寻找,虽然在这边的希望有些渺茫,但是我们不能放弃。 听完我说的话,涛哥沉默了。。。 大约两分钟后,涛哥抬起头,斩钉截铁的说道:去广州。 我看了一眼,涛哥,发现他也在看着我。 富贵,我有一种自觉,嫣然必定在南边,这一次,我就赌,如果嫣然还在北京,那就是她的命,如果她要是真的被这个叫阿龙的带去了广州,那也是她的命,不管怎么样,我都认了。 我看了一眼涛哥,低声说道:是她的命。。。何尝又不是你的命呢? 转过头,我对着支辉说道:辉哥,麻烦你想办法帮我们几个订几张机票,多少钱,我转给你卡上。 支辉知道事情的严重性,没有多问,而是直接点了点头,直接拿着手机,向着外面走去。 涛哥,贝哥,伍哥,准备好,不管买到几点的票,我们马上就走,不能耽误。 放心吧富贵,早就准备好了。 说完,我又拿出手机,拨打了李尘的电话。 李尘,给我们准备两台车,我们现在买机票去广州,不确定什么时间到,到时候你去接一下我们。 哥,我知道了,上飞机之前给我打电话就行。 嗯,好的。 电话挂断,我看了一眼外面,支辉还在打电话。 我看了一眼众人,说道:走吧,不管怎样,我们都是要坐飞机去的,以我们现在的精神状态,不适合开车去,所以我们现在早点去机场,买点几点的票我们就几点走。 几人相互看了一眼,没有犹豫,立即站了起来。 来到外面,支辉的电话刚好挂断。 富贵,现在的票已经没有了,不过后半夜一点钟的票,要不这样,你们先过去,到时候我这边帮你直接定好票,你直接去取票就可以了。 我们几人上了车,支辉在外面说道:富贵,这一次来北京,我啥也没有给你安排,真是太不好意思了,这样,等你下次来北京,我带你好好玩。 支辉这么一说,让我很是愧疚,这几次支辉已经帮助我太多太多了,现在他还说这种话,让我心里很是难受。 我握住支辉的手,说道:辉哥,啥也不说了,等我回来的,到时候弟弟安排你。 行,不管咋说,都是要分别的,你路上小心一些。 跟支辉做了一个简单的告别,我们几人开车向着机场走去。 大约一个小时后,我们几人到达了机场。 把车停好,我们走进了大厅。 我看了一眼手机,此时已经是十一点多了,按照支辉所说,只有一点来钟的票了。 那算算时间,也快了。 我们几人把机票取出来以后,便找了个地方暂时坐了下来。 闲着无聊,我给李尘发了一个信息。 大概意思就是一点钟的飞机,大约需要两个小时到达北京,别忘记了去接我们。 半分钟没过,李尘回过来一个ok的手势。 等待的时间总是漫长的,尤其是这种争分夺秒的等待,更是让人着急。 在等飞机的时候,贝奇尔跟伍赞赞两人困的已经睁不开眼睛了,索性一人找了一个凳子,躺在上面迷糊了起来。 涛哥则是一会坐,一会站,显得有些浮躁。 终于,时间来到了一点钟,候机厅里面的广播也在提示着我们该登机了。 叫醒贝奇尔,伍赞赞,我们四人犹如行尸走肉一般慢悠悠的向着飞机上走去。 到达飞机上以后,我们四人谁都没有说话,靠在靠背上,都在闭目养神。 不一会的时间,贝奇尔伍赞赞便发出了轻微的鼾声。 大约后半夜三点来钟的时候,飞机抵达了广州。 走下飞机,从出口出来,李尘已经再等着我们了。 一段时间没见,李尘越来越像成功人士了,白色衬衫,西装裤,外加擦的锃亮的皮鞋,乍一看还以为那家上市公司的高管。 哥,涛哥,贝哥,伍哥,走,先去吃饭,酒店我都给定好了,关于嫣然的事,我已经安排人去查了,我估摸着今天会有消息。 行,辛苦你了李尘。 李尘笑了笑,回道:什么时候咱们兄弟变的这么客气了? 出了机场,李尘把我们带到了酒店。 大城市的酒店就是好,刚到酒店没一会的时间,李尘便让他们准备好了一桌子丰盛的饭菜。 但是看着这些平时难得一见的山珍海味,我们谁也没有胃口。 涛哥,嫣然的事你不用太心急,只要确定他在广东省内,我可以确保把她给找出来。 涛哥抬起看,看了一眼李尘,有些担忧的说道:我现在怕的是那些乞讨集团,那些人毫无人性,小孩子落到他们的手中,那还能有好吗? 听到这句话,李尘的眉头紧紧的皱了起来,用拳头托着下巴,似乎在想些什么。 良久以后,李尘拍了拍脑袋,说道:涛哥,你放心,在这里,赵名鼎这三个字,还是好使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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