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的路上,我无限唏嘘,曾经不可一世的马政,居然落到如此田地。 在回去的路上,我接到了一个电话。 喂,富贵。 是李佳明。 李叔,怎么了? 富贵,什么时候回来一趟。 我心里咯噔一下,急忙问道:李叔,出什么事了? 没有出什么事,最近有一个项目,需要你出面,没有你在,我怕他们办不成。 哦?说到项目,我两眼放光,因为这玩意来钱太快了。 李叔,我什么时候回去? 越快越好。 好,那我看看能不能买到机票,明天就赶回去。 行,那等你回来再说吧。 电话挂断,我兴高采烈的给贝奇尔打了个电话。 贝哥,我有点事要回一趟西安,你这两天把房子租了,在给黑哥找个护工,需要钱什么的,找刘风刘哥就行。 贝奇尔也没磨叽,直接回道:好。 电话挂断,我赶紧就往机场驶去。 这个时间点,应该还可以买到去西安的机票。 三点多钟的时候,我到达了机场。 果然,我料想的没错,有一班四点多的,大约七点左右到达西安。 毫不犹豫的,我买了票。 在等飞机的时间,我又一连打了几个电话,把温州这边的事情安排了下。 尤其是张书豪,确实是帮了不少忙,在他上任以后,凭借他的关系,工厂的订单又多了不少,这让刘风高兴的合不拢嘴,而项目那边,耗子跟戴荣戴恒一直在照看着,用的都是杨氏集团用的人,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 四点多的时候,我登上了飞机。 大约在七点多的时候,我到达了西安,下飞机的第一件事,就是给李佳明打电话。 喂,李叔,我到西安了。 好,我现在去机场接你。 不用了,你在哪里,我现在就去找你。 李佳明犹豫了下,说道:我在鼓楼,你过来吧。 电话挂断,我打了个车,往鼓楼赶去,大约一个小时后,我到达了这里。 李叔,你怎么自己在这里? 来买点东西,刚接到通知,我明天出去考察一趟,大概需要个两三天,你这几天先在西安玩几天,有什么事我在跟你打电话。 没有想到我千里迢迢的从温州赶过来,竟然会是这么一个结果,虽说我心中已有不快之意,但是我并不敢表现出来,只能强挤出一个笑容,说道:没事,李叔先忙。 李佳明面带歉意的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实在是不好意思,对了,你还得给我准备点钱。 多少? 五十万。 行,我让何济给你送过去。 嗯,记住了,还是用卡的形式,不能转账,不能现金。 放心吧李叔。 回到酒店,我给何济打了个电话,把李佳明要钱的给他说了一遍。 何济略微迟疑了下,说道:行,我知道了。 第二天中午,闲着没事,我把伍赞赞,蔡成所管的工地都逛了一圈,并没有发现什么大问题。 这个时候我也意识到了,如果在新开项目,我确实没人可用了。 想到这里,我把蔡成跟伍赞赞召集了起来,对他们说道:后续我们会有更多的工地,人肯定是不够用的,所以我想看看,你们能不能培养一下自己的人。 培养自己的人? 对,现在我们是一个公司,后面我们还要成立更多的公司,比如一公司,二公司,到时候你们都是负责人。 此话一出,伍赞赞跟蔡成两眼放光。 富贵,那是不是以后我们也可以坐办公室了? 是的,什么人干什么活,工人我们不缺,工地不缺,缺的是管理人员。 行,富贵,我们听你的,你让我们怎么干就怎么干。 行,到时候。。。 突然间,我口袋里面的手机响了起来。 是李佳明。 此时已经是晚上七点多钟。 喂,李叔,什么事? 富贵,帮我去送一箱酒。 送酒? 对,今天晚上这个局本来我也要参加的,说好的我备酒,但是我把这件事忘记了,你现在帮我买一箱五粮液送过去。 行,李叔,你给我发个地址,我现在去买。 说完,李佳明挂断了电话,紧接着用短信发了一个地址。 蔡哥,伍哥,我有点事要出去下,伍哥,你跟蔡哥一起回去,你的车我用下。 行,那我们两个就先走了。 下了楼,在旁边的烟酒店,我买了一箱五粮液,按照李佳明所说的地址,给送了过来。 在路上,我心里有一些不太舒服,不管怎么样,我现在也算是个大老板了,居然还被李佳明呼来唤去,这让我有些难受。 一路疾行,八点多的时候,我到达了李佳明所说的那个饭店,二楼206。 敲了敲门,走了进去,房间内大约有十余人。 你好,李佳明李叔让我来送酒。 身在主位的是一个身穿短袖的中年人,带着眼镜,斯斯文文。 他指着他对面的一个空位说道:坐。 我笑了笑,说道:领导,我已经吃过了。 他脸色一变,说道:我让你坐。 看他脸色微红,我知道他已经喝的差不多了,连忙说道:领导,我车子还挺在路边没有熄火。 我问你,为什么来这么晚? 碍于李佳明的面子,我依旧笑呵呵的说道:领导,李叔给我打电话的时候已经是七点多了,现在八点多一点,这。。。不算太晚吧? 他脸色一变,眼中闪过一丝寒芒,盯着我的眼睛说道:都TM几点了?都快结束了才送来,你。。。给我过来。 这个时候,我也收起了笑容,环视了一圈,居然没有一个人为我发声。 我不紧不慢的向着他走了过去,说道:领导,有什么指示? 我问你,你为什么顶撞我? 此时我心中一万头草泥马奔腾而过,我TM什么时候顶撞你了?你问什么,我说什么?从我进来就一直在解释,我啥时候顶撞过你? 我皱了皱眉头,说道:领导,我从来没有顶撞过你,你问什么,我都如实回答。 “砰” 他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骂道:狗东西。 说完,他端起面前的酒杯,直接泼在了我的脸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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