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咏梅这次是真的生气了。 她和王强两个年纪差不多大,小时候家里人也曾开过玩笑,让两个人以后长大了结婚。 可每次玩过家家的时候,王强总是会选胡翠红当他媳妇。 小时候的赵咏梅因此还气哭过,后来就很少再跟他们一起玩过家家了。 再后来随着他们逐渐长大,王强也是一直都围着胡翠红转。 这期间有几年胡翠红是去县城的,可即便是这样,每次只要她一回来,王强就会丢下赵咏梅去找胡翠红玩。 随着逐渐的长大,大人们也没有再说提起小时候的那个玩笑。 而两个孩子似乎也真的当彼此是亲兄妹一样。 至少,在赵咏梅这里,她是一直将王强当成自己亲哥哥一样看待的。 当然,亲哥哥也分远近亲疏的。 王强是王家三兄弟里面排在最后面的那位。 赵咏梅曾经想,自己作为妹妹提醒过王强,也算是仁至义尽。 能为他做的她也已经都做了,毕竟,你永远都叫不醒装睡的人。 可谁知道这人不仅装睡还装傻。 什么喜欢她? 赵咏梅真的被王强给恶心到了,“滚,不要让我再看见你。” 是,你王强是长得还不错,嘴巴也甜会哄人,可那又怎么样呢? 她赵咏梅就差了吗? 你凭什么就这样自我感觉良好地觉得我是喜欢你的? 怕不是玷污了喜欢这个词语? 前一秒还跟胡翠红搞得火热的,这会儿又在这里跟她说喜欢? 真的,如果不是看在干妈的面子上,赵咏梅早就找来扫帚将他扫地出门了。 “梅梅,你别生气,”王强继续说道,“我今天那会儿本来是要去追你的,我跟胡翠红真的没什么的。” 赵咏梅,“……” 这人是不是傻子? 她看向自家弟弟赵咏枫,就见赵咏枫跟她以一个表情,然后两兄妹就像是看傻子一样的同时对王强吐出来一个字,“滚。” 这玩意真的是脑子坏掉了。 “梅梅……”王强遭受到打击了,耷拉着脑袋说道,“你要是不喜欢那我就不去了。” 可是他真的好喜欢看地道战啊。 以前看过小人书就迷恋得不行,这辈子最想要的就是去当兵了。 可惜他征兵身体检查不过关,最后他二哥去了。 之前他就听说地道战的电影很好看,现在好不容易有个机会摆在他的面前,可惜了。 “你想看就去看。”赵咏梅直接被弄得没脾气,“我再强调一遍,我没有吃醋,我也不喜欢你。” “梅梅?” “我一直把你当哥哥看待,和小枫王海大哥他们一样。”赵咏梅说道,“从来都是。” “不,不是的,”王强不愿意相信地摇了摇头,“你以前一直都想给我当新娘的。” “那都是很小很小时候的事情了,”赵咏梅扶额说道,“而且你一直喜欢的不都是胡翠红吗?” “可是……” “没有什么可是的。”赵咏梅说道,“小时候那些不过是玩笑话罢了。” “更何况,不是所有人都会在原地等你回头的。”赵咏梅说道。 或许,以前年少的那时候会想着有一天他要是不喜欢胡翠红了,会是什么样的场景? 但一次次的现实教会了赵咏梅,不管什么时候那个场景都不会出现的。 所以,她将自己才刚冒头的那点点的憧憬也都按了回去。 从此以后一心就当他是自己的亲哥哥。 王强被赵咏梅的最后一句话给打击到了,一脸受伤地看着她说道,“我以后再也不理会胡翠红了,还不行吗?” 什么不在原地等的话,他听不懂是什么意思? 但好像又懂了,那就是赵咏梅说她对他没有那方面的意思。 那她对谁有意思? “你是不是因为他?”王强的脑海中忽然浮现出一个身影出来,“梅梅,你不能喜欢他的。” 王强一脸严肃的说道,“你可以不喜欢我,但是你也不能喜欢他。” “他家的成分不好,我是绝对不会让你跟着他去受苦的。” 下放的人,哪里有什么资格谈情说爱? 更没有资格娶他们村子这么好的姑娘。 “我别胡说八道了,”赵咏梅无奈的说道,“你赶紧走吧,小枫,我们继续。” 真是懒得搭理他。 但是在转身的那一刻,赵咏梅的脸色却是变得落寞了。 真的不能吗? 虽然知道答案,但是有时候还是忍不住的会想,万一呢? 赵咏梅低着头专心的写字,心里却是难受得像是有什么东西在不停地搅动着一样。 “姐,不要难过。”赵咏枫忽然低声说道,“我早上听到一个新闻……” 大队长家有个收音机,上面能收到新闻,他每天早晨会在家里放一会儿。 赵咏枫每天早晨那会儿就会雷打不动地去他家院墙外面听广播。 今天就听到有人竟然平反回城了。 是个很重要的领导。 杨家那个大人不是说以前在省城很厉害的吗? 那万一他平反回城了呢? “你别听王强胡说了,”赵咏梅笑了笑说道,“我和他是不可能的。” 这个他自然不会是王强的。 “就像王强说的那样,他家现在成分不好,也不可能娶我,咱爹妈也不同意。”她继续说道,“如果万一像你说的那样,他们家平反了。” 她说到这里沉默了一下,继续说道,“那本来就是我高攀不起的存在,要是真的平反了……” “那是差距就更大了。” 像他那样谪仙人一般的人物,就应该娶个名门世家的书香小姐才登对。 “他要是真心喜欢你,就不会这样想。”赵咏枫说道,“要是因为他家发达了而瞧不上你,那还能证明是这家人品有问题。” 但目前的情况来看,好像也没啥问题。 “想不到我弟才豆丁点大,竟然说道理说得头头是道的。“赵咏梅笑了笑说道,“谢谢你,我知道啦。” 赵咏枫看着她那样子,很是心疼,“姐,你不嫁人,等以后我挣钱了养你。” “好,有你这句话,姐也就知足了。” 墙外,本来给赵咏梅送字帖的杨维坤,“……”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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