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娟好脚扭了打上了夹板,赵新民将两个孩子还有老娘一起接回到赵家。 隔了两天周昭昭跟宋晓雪一起吃饭的时候才听她说起。 “我妈说刘娟好的好日子到头了。”宋晓雪幸灾乐祸的说道。 赵新民的那个妈可是个面甜心苦的,刘娟好在她手上能有什么好日子过? “我听说她那个脚本来刚开始就听医生的话打夹板的话,应该不太严重。”宋晓雪笑着说道,“可是她不信任人家医生,自己回去搞了点药喷。” 差点没给疼死。 “活该。”宋晓雪听说了囡囡不见的事情,也听说了刘娟好曾经一度想要把囡囡哄到没人的小巷子的事情,憋着嘴,“恶人自有恶人磨。” “老天爷都看不下去。” 不然,谁家不过就是扭了一下脚,结果就给上了夹板了。 这扭得多严重的。 人品不好,老天爷都看不下去了。 周昭昭淡淡的一笑,靠老天爷惩罚吗?不,还不够的。 “你帮我个忙。”周昭昭小声的对宋晓雪说道,“过两天我去你家,想认识一下那个老太太。” “你要干啥?”宋晓雪眼神里迸射出来激动的神情,“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你尽管说。” 周昭昭嗔了她一眼,“没什么要帮忙的,就是有时候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宋晓雪不懂。 不过这不影响她隔天就邀请周昭昭去她家玩。 好巧不巧地,正好遇到刘娟好的新任婆婆王大娘。 王大娘笑眯眯地盯着周昭昭看,“这姑娘长得可真俊。” 她才刚来没几天,但是就已经把他们家所有的邻居的情况都摸了一个遍。 这一片要属宋晓雪家的条件是最好的。 家里父母都是工人,有个弟弟还在上高中,而宋晓雪自己是报社的记者,很厉害的那种。 今天见到周昭昭,自然的也将她列入到了报社厉害的同事,笑眯眯地跟着她打招呼。 还有一个原因,这个姑娘长得太俊了,也不知道有对象没有,要是没有的话,介绍给她家老二就好了。 虽然,她家老二这会儿还在上大学,但是女大三抱金砖嘛。 总比娶个二婚的强。 虽然赵新民也是个二婚,可她儿子是政府的人,而且还是有实权的副主任呢。 娶个大学生都能配得上。 结果竟然娶了刘娟好那个丧门星。 王大娘对刘娟好那种面相带衰的儿媳妇是一百个的看不上,可架不住儿子喜欢,还为了她将一双儿女给赶到了乡下。 她这个当老娘的能怎么办?只能忍着。 可是孩子忽然生病了,生病的时候还一直喊着爸爸,这让王大娘不能再坐以待毙下去了。 再让孩子留在乡下,等那个狐狸精生了儿子,那这两个孩子就真是有了后妈就有后爹了。 所以趁着这次赵新民回去,她就哭着让赵新民答应了带着孩子一起过来。 当然,这也是当初赵新民跟刘娟好结婚的时候将孩子送回来他们商量好的。 孩子回来只是住一段时间再找机会回去城里。 “王大娘您好。”周昭昭笑着跟她打招呼。 “你知道我?”王大娘笑着拉着周昭昭说话,“这姑娘笑起来真好看。” 周昭昭笑着没有回答她的话,宋晓雪问她,“王大娘您这是要出门?” “可不是?”王大娘叹了一口气说道,“家里有个病人,你嫂子扭到脚了,我去给买个猪蹄炖炖。” “您媳妇命可真好。”周昭昭笑了笑说道,“倒把媳妇当亲闺女一样对待。” “那是,我没有女儿可不得把媳妇多疼着。”王大娘笑着说道。 “是啊,我婆婆也是这样想的呢。”周昭昭笑了笑然后又惋惜地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可惜啊!” 可惜什么? 她没说完跟着宋晓雪一起进了她家。 “你……这是啥意思?”王大娘等人走了以后小声的说道。 怎么都觉得这个姑娘说这话好像有别的意思。 但是什么意思呢? 王大娘没有想透。 这城里的姑娘说话咋都这么文绉绉的吗? “对了,”王大娘拍大腿,“这姑娘刚说什么?婆婆?她已经嫁人了啊!” 王大娘心里那叫一个懊悔啊。 这么有福相的姑娘,怎么就被别人家给抢先了呢? 屋子里,宋晓雪问周昭昭,“你说那话是什么意思?她能听得懂吗?” “没什么意思啊,”周昭昭笑了笑说道,“我就是说了个事实啊。” 许桂枝确实很好的,对她们几个儿媳妇真的是当女儿一样对待。 这次去海岛,担心她一个人带不来三个孩子,特意将两个小子给带走了。 “她刚扭了脚婆婆就来伺候着,还给炖大猪蹄子,”周昭昭说道,“你们这附近哪里能遇到这样的好婆婆?” 宋晓雪原本是想要点头的,忽然想起来什么,“可不就是?你婆婆对她那么好的,她还怨恨上……” 说完,就见周昭昭笑着挑了挑眉。 王大娘可不像许桂枝那样,是真心的疼媳妇,就这刘娟好还整天嫌她各种不好呢。 “她婆婆是谁?”王大娘也在疑惑。 带着这种疑惑,她去肉店买了猪蹄还以后才回来。 说起来也是凑巧了,回来的时候正好遇到宋晓雪刚送周昭昭回来。 “晓雪啊,”王大娘对宋晓雪招了招手,“你过来大娘问你几句话。” “大娘,啥事?”宋晓雪笑着说道。 “你男朋友看着挺年轻的,咋就结婚了?”王大娘先问了她最关注的事情。 “对啊,她还没上大学之前就结婚了。”宋晓雪笑着说道。 “还是个大学生啊。”王大娘羡慕地说道。 “对呀,毕业还留校当老师了。”宋晓雪羡慕地说道,“人家还生了个三胞胎。” “三胞胎!”王大娘惊呼道。 “对啊,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宋晓雪继续羡慕的说道。 谁会不羡慕? 简直妥妥的人生赢家啊。 “说起来跟你家也是有点缘分的,”在王大娘的羡慕惊讶当中,宋晓雪继续说道,“她是你家儿媳妇的前弟媳妇。” 啥玩意? 我的天! 亏大发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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