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去医院检查?”周昭昭冷冷一笑,看着熊孩子一眼,说道,“你是忘记上次怎么掐的我家孩子吧?” “别以为那天你给丢出去这件事情就完了。”周昭昭说道,“我孩子去医院做的检查单子都在呢。” “今天我要是把你娃撞出什么好歹,那咱去医院该检查检查,该看病。”周昭昭大声说道。 “可你要想碰瓷?”她冷冷一笑说道,“那你可是看走眼了,我周昭昭可不是那么好欺负的。” “没天理啊,仗势欺人啦。”刘晓红哭着喊道。 “小朋友,我刚才撞到你了吗?”周昭昭没有搭理她,蹲下来看着熊孩子说道,“说谎可不是好孩子哦。” 熊孩子愣愣地看着周昭昭,想了想然后摇了摇头,“没有撞到。” 话音刚落就被自家老娘刘晓红一巴掌拍到脑壳上面,“你这个傻孩子,刚才撞得你都喊叫了,还说没撞……” “那是你掐我。”熊孩子捂着脑袋生气地喊道,“是你掐我,根本就不是这个阿姨撞我。” “你还打我,我要去告诉奶奶……” 熊孩子说完推开刘晓红就跑,刘晓红愤愤地瞪了一眼周昭昭,“这下你满意了吧。” “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周昭昭翻了个白眼,“难道不是你自己犯贱?” 好好地守在这里碰瓷她,这不是犯贱是什么? 刘晓红还想跟她理论,但是想到刚才儿子说的话,哪里还敢跟周昭昭在这里掰扯? 跺了跺脚,留下一句,“你给我等着。” 就跑了。 “有病。”周昭昭吐出来两个字。 不仅有病,而且还病得不轻。 “昭昭你莫搭理她,这个人就是个神经病,”旁边有人劝慰她,“这就跟个疯狗一样,谁沾上就咬谁。” 她家运气不好,跟刘晓红家是邻居,因为刘晓红每次丢垃圾的脏水撒得楼道到处都是,她没忍住说了几句,结果这人每次的脏水都要在她家门口撒好多。 给她气得跟刘晓红吵架,没用。 找刘晓红她男人,更没用。 而刘晓红每次遇到她就跟疯狗一样地骂人,她好歹也是在单位上班的,那些脏话可骂不出来,每次都要被气到。 “谢谢你啊,”周昭昭笑着说道,“赵姐。” 围观的人也都在吐槽刘晓红的事情,特别是她在百日宴之后,竟然还带着她儿子去宾馆想要蹭吃蹭喝。 “被主人家给丢出来了。”那人嘲讽地笑着说道,“她还嚷嚷着给随礼了,不过这次给随了五毛钱。” 说是她随了五毛钱的礼,凭什么不让她坐席。 “凭我们没有请你。”主人家将她赶出去且将五毛钱丢给她,“这礼钱我们也不稀罕。” “刘晓红现在已经被宾馆列入黑名单了。”另外一个人说道,“宾馆现在就防着她呢。” 只要有酒席,宾馆的人也会注意观察有没有刘晓红,或者刘小红之类的人参加。 总之,刘晓红这是在全基地出名了,当然,是臭名。 她男人自然也是被领导叫去谈话了的。 要是家里有困难可以找组织,但是做出这样的事情,实在是太给军人丢人了。 要不咋说娶妻娶贤呢? 本来这次提拔的人员名单里面就有赵大河,结果因为刘晓红的事情,领导考虑了一下,“还是再考察一下吧。” 要是实在不行…… 后面的话,领导没有说,但是下面的人还能不知道? 有跟赵大河关系不错的也来劝他,“你家就没有个能降服得住你媳妇的?” “有。”赵大河低着头闷声说道,“我娘。” 可是,他娘那个人也不好招呼的,动不动就揍他啊。 赵大河想想要是将他娘接过来,就头疼。 “你可以这样啊。”那人也是个脑子灵活的,笑着在赵大河耳边嘀咕了一会儿。 “这样能成?”赵大河有些不确定。 “咋不成?”战友说道,“以恶制恶是最好的办法。” “反正,你也不经常回家。”偶尔回去一两次啥的,应该也能忍受得住吧。 赵大河一想,是这么一回事,“成,我就去给我娘打电话。” 没错,是打电话。 他家大哥在村里开了个商店,有电话。 而此时的赵大河不知道,自家儿子这会儿已经告上状了,“奶奶,你可赶紧来不,你再不来我就要被我妈虐待死了。” “刘晓红你个狗日的,竟然敢虐待我宝贝孙子,你给老娘等着。”赵大河挂了电话说道。 而此时的刘晓红并不知道这些,她追儿子没追上,却在半路上遇到了刘淑梅。 看到刘淑梅就想起她跟周昭昭关系好。 明明她俩才是同村,从小一起长大的情分,结果刘淑梅就是不愿意跟她来往。 刘淑梅也是觉得晦气得很。 “哟,瞧瞧这是我们谁呢?”刘晓红阴阳怪气地说道,“不是刘老板吗?这钱挣得再多也没什么用,没儿子以后不知道都是谁的。” “你跟人走周昭昭走得近,可人家一下子就生了个三胞胎,咋也不见给你传染一下。” “刘晓红你有病啊。”刘淑梅冷冷地说道,“你自己愿意当生育机器是你自己的事情。” “老娘没孩子怎么了?”她嘲讽地一笑说道,“老娘只要有钱,多的是孝子贤孙。” “不像某些人,不要脸地蹭吃蹭喝,”刘淑梅嘲讽地说道,“以后可不要跟人说咱们是同村,我嫌丢人。” “还有,就你家那个熊孩子,白送给我也不要。”刘淑梅说道,“这种白眼狼别以后你生病了直接车子一推给倒进粪坑里。” 在他们村,那种不肖子孙难道还少么? 现在的刘淑梅在周昭昭的影响下,就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好好开店挣钱。 昭昭说得对,只要有钱,哪里还找不到个孝子贤孙伺候她? 就算没有,到时候花钱多找几个人伺候着她,又专业还不嫌弃人,不比有个儿子强? 不都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嘛。 刘晓红真的是被刘淑梅的这番言论给吓到了,“你……你男人知道?” 不要孩子?刘淑梅这是疯了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7_167808/732961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