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放三天假,杨维力带着周昭昭回到周水县住了两天。 回来的时候不出意外的大包小包的东西给带着。 周正文恨不得将能带的东西都给她塞在车子的后备箱里。 五一的最后一天,周昭昭去了一趟炸鸡店。 现在炸鸡店的生意特别的好,他们在其他几个学校开的分店生意也是如火如荼。 看到周昭昭来,王艳萍一脸笑容地对她说,“我正好要找你把上个月的账报一下呢。“ 她们每个月月底都会报账。 “对了,你让我打听的那个楼盘我打听过了,”王艳萍低声对周昭昭说道,“就是会不会有些太偏了?” “现在看着偏以后就不一定了,”周昭昭让王艳萍打听的地方是在未来省城高新区的一处楼盘,“我听说上头对那边有规划。” 而那片区后来因为高新的学校而被炒成了天价。 “艳萍姐,如果你手里有钱的话我建议你也买。”周昭昭一想到后世为了能进那边学校上学费尽心思的家长,再看看萌萌哒看着她的丫丫,笑着对王艳萍说道。 “那成。”王艳萍之前还有些犹豫,见周昭昭这样说,重重地点了点头,“买。” 大的买不起,可以买个小户型。 不过,等下午王艳萍和周昭昭一起去看楼盘的时候,在看过现房之后,她咬着牙跟周昭昭一起买了个大的。 当然,周昭昭一口气买了两栋和一个门面。 一栋楼和王艳萍差不多大,另外一套就要大得多了。 买了房子,周昭昭一脸轻松,而王艳萍则是一脸凝重,好不容易攒的钱又没了。 不仅没了,每个月还要还贷款。 这个年代的人,对背上贷款还是很有压力的。 “放心吧,钱花了才会挣,还会挣更多。”周昭昭挽着王艳萍的胳膊说道。 谁知道第二天遇到来送鸡的周浩东,在听说王艳萍跟着周昭昭一起买了一套很荒凉的地方的房子的时候,他打听清楚之后,也跟着买了一套。 签合同的时候,周浩东的手都在颤抖,但最终还是咬牙签了。 要是让他妈知道他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买了一套房子,还是用了家里打算盖房子的钱,会不会打断他的腿? 想到这里,周浩东的腿都有些软了,不过又想到了什么,眼神就变得坚定起来。 这些,都是周昭昭不知道的。 她这会儿正有些诧异地看着杨维力,红着眼睛问他,“所以你要去西北了?” “嗯,”杨维力忍住想要摸她的头的冲动点了点头,“那边新成立了一个单位,需要我过去。” “对不起啊,媳妇儿。”杨维力说道。 本来他是计划着等过两年周昭昭毕业的时候,申请调回到省城附近的单位工作。 可没想到组织忽然做了变动要在西北那边成立一个新的作战部队,而他跟陈国斌都被调到了那边去了。 而且,还是调令下来立刻就要出发。 “这是上次出任务的奖金,你收着。”他将一个信封塞到周昭昭的手里,“存折一直放在抽屉里面我看你也没怎么动,想要买什么就去买,被省着。” “钱没有了我还能挣。”他拉着周昭昭的手仔细地叮嘱着,“等空闲了我休假回来看你。” 但周昭昭知道,新开的单位怎么可能会空闲。 “寒暑假你要是不能回来,我就去看你。”周昭昭也舍不得他,说道。 现在五月份,距离暑假也没有多长时间了。 “好。”杨维力点头答应了。 只是等到了地方,亲眼见识过这一路上的荒凉和艰苦,他又有些舍不得让周昭昭千里迢迢地受那么罪过去看他了。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因为知道那个地方很艰苦,周昭昭见还有点时间,就拉着杨维力去了一趟华侨商厦。 杨维力穿的衣服是单位给发的,但是用的东西剃须刀擦脸油啥的,那边应该也不好买。 “我一个大男人的……” “你本来就比我大,要是再不注意保养等以后咱们出去,我可不想别人问你是不是领着你家姑娘。” 他的话还没说完呢,周昭昭板着脸说道。 杨维力一噎。 摸了摸自己的脸,又看了一眼自家白得发光的媳妇,好像……有一点。 “不过,不能买太多了。”他赶紧拦住要买买买的周昭昭,“太远了,有些也不方便。” 周昭昭就只好作罢,不过又说道,“等到了地方就给家里打电话,缺什么我给你寄。” 杨维力心里虽然在想,那个地方恐怕一时半会寄东西可能不太方便,不过面上却是很高兴的点头答应了。 媳妇有这份心思,他能不高兴? 相比较杨维力这边,陈国斌那边就显得没有那么和谐了。 在听说陈国斌要被调到西北那边去工作,陶安宜第一个不答应了,“你去那边那我怎么办?” 他们才结婚没多久,难道就要这样两地分居吗? “而且,当初你跟我结婚的时候怎么说的?”陶安宜生气地说道,“你说的,尽量调到省城来。” 可这才过了多久,他就要去西北。 虽然陕省也属于西北,但陈国斌去的可是边疆,而且据说还是戈壁滩。 这让从小就在省城长大的陶安宜实在是没法接受。 “安安,实在是对不起,”陈国斌耐心地解释,“这是组织的安排,我也只能服从命令。” 这是他的天职所在。 可对于这个比自己小几岁的妻子,到底是有些愧疚的。 但在家和国面前,作为军人就只有一个选择。 那就是服从命令听指挥。 “希望你理解。”他愧疚地说道。 “我不能理解。”陶安宜哭着推开陈国斌跑进了房间。 “小陈啊,这孩子是舍不得你,”邓明慧替女儿解释道,“等她想通了就好了。” 谁能想到会是这样? 不过,陈国斌去那边听说升职的,要她说这是个好事。 在外面历练两年,他们家再活动一下,回来那职务就更不用说了。 可惜,女儿被他们给娇养坏了。 “你去跟她好好说说,”陶父板着脸,“要我说等小陈那边安顿好了,安安随军过去。” “当军嫂就要有军嫂的觉悟。”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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