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吗?”扶宿芒说话的声音微微上挑,语气淡淡,轻飘飘地瞟了他一眼,“我怎么不觉得。” 保镖敏锐地发现了旁边男人说不上开心的情绪,但他将这情绪归结成妹控哥哥对女婿不满的占有欲。 还劝解他:“兄弟啊,妹妹长大了总要嫁人的,我有一个妹妹也是今年交的男朋友,你都不知道,我刚知道我家白菜被拱了的时候,我的天都要塌下来了,以前她很黏我的,现在都不黏哥哥了……” 原先扶宿芒只是冷淡地听着,目视前方并肩而行的两人的背影,听见后面一句话,注意力被莫名转移,不冷不淡道,“不黏你了?” “不黏了啊,整天跟男朋友出去玩。” 扶宿芒若有所思,二贵确实太黏他了,要是找到了男朋友,说不定就不会这么黏他了。 保镖见他的表情有所松动,连忙乘胜追击道,“你看他们多般配啊,娇妻不过肩,妹妹就到我们少爷手臂的位置,这正好是拥抱的位置啊!” 扶宿芒黑脸:“拥抱个屁,还早呢。” 虽然他被送进王宫之后,很讨厌这个胡作非为的,千人万人宠的小公主,但是现在,他把自己当作是她的哥哥。 那时候阴沉沉的他总是想着,凭什么他生来就是家族的弃子?凭什么他就得成为父亲讨好国王的筹码,被送进王宫成为她的足下臣? 而洱瑰就生来就是尊贵的公主,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甚至她还不能说是“一人之下”,因为她谁也不怕,还敢半夜冲到国王的寝宫,剃光他的头发,往他的洗发水里兑脱毛膏。 对于这个娇生惯养的娇气公主,他甚至还诞生了一种很邪恶的念头: “宠坏她,宠到她刁蛮任性而不自知,宠到她嫁不出去,宠到她没人敢要。” 同样他也这么做了,并且持续了十几年。 她被欺负了,他就带人找对方麻烦,她想去别的星球玩,他就从战场上回来陪她,她想他留在她身边,他就在战功耀赫时辞去将军之位从此只留在她身边。 许多年过去了,来到这个世界后,身边没了那道吵吵闹闹的声音,他才发现,自己早就释怀了,错的不是洱瑰,是那个阴沉狭隘的自己,还有抛弃他的父母亲人。 他胆小,他怯弱,年幼的他不敢正视父母不爱他的事实,自欺欺人地将错怪在洱瑰身上。 于是他将自己的位置放平,把她当作自己的亲妹妹来宠。 保镖继续撺掇道,“我们的少爷很好的,不吸烟不喝酒不打老婆,身高一米八四,温和有礼,玉树兰芝,才高八斗,体贴下属,有文化有素质有教养,家里有权又多金,公公婆婆小姑子好相处,不会出现婆媳矛盾,结婚自带千亿家产,离婚后净身出户。” 扶宿芒看他一眼,冷笑了一声,“这么一大串,背了很久吧?” 保镖尴尬地呵呵笑,挠了挠头,“我们少爷真的很好的!要不是少爷看不上我,我都恨不得嫁给他呢。” 扶宿芒:“……” 他甚至都不是说“要不是我是个男的”—— 怎么,要是宋战阎看上他了,他就算是个男的,也要嫁给他吗? 话虽是这么说,宋战阎作为未来妹婿的候选人,还是在他心里有了个打量。 但是他对宋战阎却并不放心,这种表面上温文尔雅,面面俱到,对每一个人都友善,完美到没有一丝瑕疵的人,往往才是最可怕的。 他就是这种人,所以他知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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