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也不用太惊讶,其实,我有意地在燕城发展一些眼线。”薛平见宋婉清终于对自己正视起来,语气里颇带些自豪。 “燕城大变是什么,我有点听不懂你说得是什么意思。”宋婉清语气里带着试探,对于薛平,她确实有些好奇了。 薛平知道宋婉清有考考自己的意思,作为一名优秀的商人,他自然知道该怎么提高自己的价值,怎么在宋婉清这里卖出个好价钱。 “您今天去见陈之虎陈城主了,陈城主表面上装着糊涂,实际上精明的很,燕城几百万人,单说这几百万人的生计,治安,陈城主在位这么多年,都治理的井井有条,说明他其实很有能力,但囿于三大家的势力,只能蛰伏起来。” 薛平侃侃而谈,“但现在燕城面临大变,他自然会向三大家发送求助的信号,而目前最好最合适的就是小姐您了。” “至于我为何会知道燕城即将发生巨变,是因为生意!” 宋婉怡疑惑道:“生意?” “不错,其实生意反应着民生,也反应着军事,从大的方面来看的话,很容易看出来燕城这几年经济确实好很多,尤其是冶铁、粮食、还有一些兵器作坊。” 粮食、武器,这两样是战争必不可少的东西,所以薛平就是从这个方面推测出来的。 宋婉清忽然很惊喜,这个薛平给她提供了一个可以思考的新方向。 宋婉清道:“你确实证明了自己,我们可以谈一谈接下来的合作了。” “不是合作,我希望能成为您最心腹的手下,”薛平接着道,“属下还有个不情之请,因为属下从小心脏先天衰弱,大夫说只能活到三十岁,但如果我也踏上修炼路就能解决这个问题,希望您能帮我。” 薛平看起来挺正常的,这个倒是宋婉清没想到的,她说道:“以你的能力,想踏上修炼的道路应该不难吧。” 薛平道:“因我心脏衰弱,恢复心脏之前不能主动吸纳星力,不然星力冲击脏腑,很有可能猝死,所以前期只能被动吸收星力。” “你直接告诉我你需要什么。” “珍宝阁有一镇阁之宝,名叫聚星石。” 聚星石,巧了,刚好自己有一颗,虽然融入紫微星核之中,但她刚刚试过了,随时可以取出。现在星核会主动吸收星石之中的星力。 聚星石对宋婉清来说就没有什么价值了。 而且对拥有紫薇星核的宋婉清来说,她可以将聚星石分解成无数碎片,虽然每颗都有凝聚星力的作用,但相当于将聚星的能力弱化了许多。 对现在的薛平来说,宋婉清手里的聚星石其实比他自己修炼灌入的星力要猛得很,他身体肯定更加受不了,因为宋婉清手里这块聚星石不仅大,而且质量比珍宝阁的强太多了。 虽然薛平说是做宋婉清的手下,但宋婉清知道,他们刚开始的时候是不稳固的合作关系而已,而宋婉清也需要展现自己的实力。 薛平见宋婉清手里竟然凭空出现一块聚星石,“以你的身体,这块聚星石足够了,等你回复一些,我会给你置换适合你的。” 薛平对修炼有着向往,对修士早就有了很多的了解,但他从未听过凭空取物的手段。而且聚星石宋婉清说拿就拿出来了,恐怕整个燕城除了珍宝阁,宋婉清也算第二个了。 薛平庆幸,看来自己的选择没有错。因为他知道,如果去别家,他需要展现自己极大的价值后才有可能帮他得到这种东西。 而薛平仅仅和宋婉清聊了几句,宋婉清将这么贵重的东西说送就送。 这个女人有极大的气度,仅凭这份气度,足够令绝大部分人为她臣服了,天生领袖,可惜是女儿身。 但这并不妨碍宋婉清的成就,对薛平来说,或许自己需要和宋婉清一起走过很长的路。 聚星石缓缓落入薛平手里,薛平感受到星力在往自己体内汇聚,那颗跳动的心脏也越来越强壮。 正当薛平沉浸在感受这股力量在逐渐汇聚的时候,宋婉清道:“你是个聪明人,我需要你能尽快的成长起来。” 宋婉清将早已分好的三千中品星石递给薛平,“我没有世俗的金钱,我希望你组织的团队能整体拔高一些,这是三千中品星石,应该够你用一段时间了。” 薛平也不客气,接过宋婉清给他的星石,“定不辱使命。” “行了,以后我喊你薛平,你还是喊我小姐就好,在外就当我们两人之间没什么交集就行。” 薛平点了点头,“我会尽快在燕城遍布眼线,小姐需要的时候就会有人出面跟您联系。” “行,那你先去忙吧。”宋婉清道。 薛平离开后,宋婉清知道这件事算是圆满结束了,薛平远超自己的预期。 第二天一大早,宋婉清在春桃的陪同下开始走访被害者,准备顺着线索走。 在所有案件中,宋婉清最在意的其实是一个农户李宝,李宝只是一个燕城郊区的农户,平时耕田,种完粮食一部分上缴,剩下的养活家里四口人。李宝所在村落人口不多也不少,大概一百余户,出身都是农户。 奇怪就奇怪在这个地方,一个从不出村落的农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既不适合做探子,也没有传递信息的价值,对于一个价值的人,为什么会被人暗杀呢? 或许李宝是宋婉清的一个突破口。 燕城南边靠海,北面则是无尽的山林,燕城附近的土地大多是山田,在山林间开垦出一道道的地方种植小麦,花生等旱作物。 开垦山田本就比一般的田地要难许多,再加上山地没有平原那么肥沃,所以粮食产量并不高。 但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在农闲时大部分农民也会在山里打打猎,给城里供应野味或者动物皮毛来补贴家用。 所以燕城的农户大多都住在山间,刚出燕城,没过多久,宋婉清就看到山林间那错落有序的农屋。 宋婉清和春桃骑着马,往那山间疾驰而去。biqubao.com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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