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皇,我真不想当皇帝_第2章 绝色倾城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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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年前匈奴南下,大景军节节败退,匈奴攻占北方多地,屠尽北方几十万百姓!
  满朝文武,面对匈奴铁蹄,竟都束手无策!
  驻守北方的大景军逃向南方,小小的百夫长萧重却留了下来,他收编逃兵,加固城池,在一座小城坚守死战,硬生生挡住了匈奴前进的攻势!
  这一场胜利让心灰意冷的大景君臣看到了希望,萧重也不负重托,组织兵马,发起反攻,这些年战功赫赫,收服多处失地!
  “萧小姐是萧重唯一的子嗣,还未出阁,谁能娶到她,就能得到萧重的支持。这位爷如今可是大景第一武将,听说内阁已经在起草给他封爵的旨意了。”
  这般想着,没多久的功夫,宁凡就到达了萧府。
  这些年萧重屡立战功,皇帝的赏赐也没停过,萧府坐落于内城,大气磅礴、古色古香,比起王府也不遑多让。
  初秋时节,桂花散发出阵阵幽香,庭院中茶香四溢,落座的不是皇子公主,就是才华横溢的状元郎。
  “诸位殿下,公子,小女子有一物献与众人。”
  随着萧铃汐话音落下,侍女们为每位宾客都端上了一盆土。
  “此乃何物?”
  在众人不解的目光中,萧铃汐解释道:“去年到今年整整两年西北大旱,百姓家无余粮,父亲说,百姓为了活下去,只能吃这种观音土。虽然吃下去后会暂时缓解饥渴,但多吃几回就会因腹胀而活活胀死。小女子希望,诸位殿下能够体会到百姓不易,珍惜粮食。”
  “世人皆称萧将军保家卫国,萧小姐心系苍生,果然是虎父无犬女。萧小姐的劝导,本宫铭记于心,等回宫了就劝导宫中众人,克勤克俭。”
  太子柔声道。
  “太子殿下深明大义、忧国忧民,实乃大景之福分!”
  太子一方的皇子、才子们纷纷出声夸赞。
  “皇兄当真能做到节俭吗?”
  四皇子却不禁冷笑起来:“去年皇兄生辰大摆宴席,就连扫地的小宦官都能拿到几两赏钱,还请戏子大唱三日,花了几十万两银子。这笔钱拿去赈灾,能让多少百姓活下来?”
  这话一出,太子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随后朝四皇子投去锐利的寒光。
  四皇子从小武力高强,精通骑射,前几年太子谋害皇子惹得皇帝勃然大怒,扶持四皇子敲打太子,从此四皇子得到武将一派全力支持,成为夺嫡热门选手。
  就在太子一方准备反击的时候,家仆高声道:“六皇子殿下到——”
  当宁凡出场的那一刻,四周瞬间投来无数双轻蔑和鄙夷的目光。
  “六弟,萧小姐今日举办文会,你如此不学无术,过来作甚?”
  太子愣了一下,没想到宁凡犯下如此大错,还能毫发无损。
  “六弟,是宫里的宫女不嫩了,还是青楼女子不香了,这是你来的地方吗。”
  四皇子丝毫没有掩饰眼中的戏谑。
  宁凡无视了四周的嘲讽,当他目光扫到萧铃汐的时候,整个人突然呆住了。
  小巧圆润的鹅蛋脸上镶嵌着彷如上天亲手雕刻出来的五官一般,美目盼兮,肤如凝脂,犹如画中走出的绝色红颜。
  朴素的绿色长裙却难掩那亭亭玉立、婀娜多姿的身段。
  白皙的天鹅颈与她美眸中的光芒,皆透露出超凡脱俗般的气质,宛如下凡的仙女。
  两世为人,宁凡都没有见过如此绝美的女子。
  扑通,扑通…宁凡心跳加快,糟糕,是心动的感觉。
  “六殿下请回吧,萧府不欢迎纨绔。”
  可女神对自己说的第一句话,直接扑灭了宁凡心中燃起的爱火!
  萧铃汐身为重臣之女,自然不必畏惧一个好几次都差点要被废黜的皇子。
  宁凡脸上的笑容凝固,这前身是得多人嫌狗厌啊!
  “萧小姐方才所言令我感触颇深,我这恰好有一首诗,是歌颂农民,劝人珍惜粮食的。”
  宁凡这话一出,现场一片死寂,随后哄堂大笑!
  “哈哈哈…六哥,你是被父皇把脑袋给打傻了吗?你,你会作诗?那我还能上天当神仙呢!”
  “我记得六弟小时候的确做过一首诗,一片两片三四片,五片六片七八片。坦白说,像六弟这种愚蠢之辈,我还真是从没见过。”
  众人哈哈大笑,更有甚者更是笑到飙泪。
  “安静!”
  太子一声厉喝让众人噤声,他眼中闪过一抹戏谑:“既然六弟有意,那就请赋诗吧。”
  他是巴不得看宁凡出糗。
  此时此刻,宁凡闭上双眼,这才让自己的目光没有停留在萧铃汐身上。
  一开始宁凡只是想得到萧铃汐的青睐,从而获取夺嫡资本。
  但现在,他发现自己有点喜欢上这个忧国忧民、倾国倾城的姑娘了。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众人不屑的注视着宁凡,等着他出糗,可宁凡念出的这首诗,却犹如一颗巨石落在众人的脑海之中。
  瞬间,掀起滔天巨浪!!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短短几字,农民在田地里挥汗如雨的画面便跃然纸上!没有几十年的学问和阅历,写不出这等诗句!”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句更是精妙无比,短短两句话就深刻地体现出粮食的来之不易,闻听此诗,我为生平的铺张浪费感到羞愧!”
  “如此佳作,没有学富五车的才华,没有卓尔不群的天赋,是无论如何也写不出来的!这,这是一首可以青史名留的诗作,可怎么会从六哥嘴里说出来?”
  众人全都倒吸一口凉气,所有人都对这首诗感到极为惊艳!
  萧铃汐眉宇间也不禁浮出几分赞赏。
  宁凡淡然一笑,景朝无论文明、地理还是风俗都与华夏古代没啥区别,相当于平行时空,因此华夏历史上那些青史名留的诗句,在这里是不曾出现的。
  “六弟,这首诗不是你作的吧?”
  太子眉头一皱道:“此诗水平极佳,绝非等闲之辈能作。六弟,君子当诚,这诗你到底是从哪听来的?”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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