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是把论文写完了。 苏玉禾还修了几遍稿子,最后再找宋国荣看了看。 宋国荣也是有sci的,虽然不懂中医,但是关于sci一些格式流程的问题,相对来说还算清楚。 他给苏玉禾指出了几个小问题,苏玉禾修改了,感觉没什么问题后,投到期刊去。 现在的sci已经是双月刊了,意味着两个月后会有结果。 不过苏玉禾马上就要回国,到时候还不知道是以什么形势告诉她。 论文一交,苏玉禾感觉浑身都轻松了。 就想到了好久没跟家里打电话了,还有那个男人,竟然真不打过来,难道是不想她吗? 江凛要是知道苏玉禾是这样的想法,他肯定要大喊冤枉! 真的是,谁说他不想? 每次拿起电话,就想起来苏玉禾在赶论文,就没好打扰她。 苏玉禾算好了时间打过去,接电话的不是江凛而是丁淮。 苏玉禾表明身份后,丁淮哎呀一声儿:“是弟妹啊,江凛没在这儿,我让人去喊他了。” 越洋电话打一个不容易,苏玉禾就没挂断,正好丁淮也不是什么内向的性子,随便找了话题跟苏玉禾聊了起来,问她在美国过的怎么样。 苏玉禾回答了,又问丁淮,他们现在在鹏城的生意做的怎么样…… 江凛生产线里,听到有人来喊,有人打电话找他。 他原本还在指导别人组装电视机零件,一听人说,几乎没有怀疑,那肯定是苏玉禾打过来的。 他也顾不得指导了,随手摘了手上的手套,大步跑过去。 一向稳重的模样坍塌。 生产线上的员工,问来喊江凛的人:“小王啊,是谁的电话?江老板脸上笑得跟个二愣子一样!真稀罕啊。” 被叫做小王的男人摇摇头:“俺也不知道啊,就丁老板让我来叫人的,谁知道江老板问都不问都跑了。” 有一位员工乐呵呵地说:“肯定是家里婆娘打来的!脸上都笑出花来了。” “婆娘?江老板结婚了?” “听说连孩子都有了!” “真的假的?丁老板年纪比江老板大,都没结婚呢!” “哎妈呀!我还想把俺侄女介绍给江老板呢,那么周正的男人,竟然结婚了!” “你就不要想了,江老板对象肯定长更俊俏,你侄女还是算了吧。” “你别说,夫妻俩啊,都是互补的才长远。江老板长得好,说不定家里的长得不行呢……” …… 江凛才不知道生产线的人拿他当话题聊了半天,他不用问都知道是苏玉禾。 为什么呢。 他跟丁淮一起干厂子,丁淮就在办公室,如果是公事电话,丁淮自己差不多就能出来,不需要让人去生产线上喊他。 既然喊他,那肯定就是找他的电话。 专门找他,就是家里呗。 平时首都那边,很少给他打电话,几乎没打过,都是江凛打回去。 不是叶云淑舍不得电话费,是没什么事情,她就不打。 她觉得江凛过去工作,肯定很忙,就不打扰他,所以都是江凛隔一段时间打一次回家。 那不就剩下苏玉禾了? 江凛可不得激动嘛。 九月末了,鹏城的还热得很。 江凛一路跑过来都冒了汗,他拿毛斤擦了擦,边走进办公室。 刚进去就看见丁淮对着电话,说得还挺高兴,江凛有瞬间的迟疑,问丁淮:“不是我媳妇儿的电话?” 丁淮打趣地笑了下,对着话筒:“江凛来了,正要赶我走呢,弟妹,咱们回头聊啊。” 江凛一听,那不就是他媳妇儿啊? 丁淮聊那么高兴干嘛? 又不是他媳妇儿! 江凛扯过话筒,踢了脚丁淮:“去去,别跟别人媳妇儿聊,找自己媳妇儿去!” 丁淮嘶了一声儿,反驳:“跟谁没有媳妇儿一样!” 话刚说完,对上江凛不屑的眼神,丁淮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他还真是没媳妇儿! 不是没有,是暂时还没有! 丁淮想明白了,对江凛露出一个更不屑的表情,转身走了。 把空间留给这个很多天没跟媳妇儿说过话的,守活寡的男人吧! “凛哥?”苏玉禾感觉对面换了个人,试探性叫了一声儿。 “是我!媳妇儿!你可算打过来了!”江凛笑嘻嘻地问,“你的作文写完了?” “……不是作文,是论文。” 反正是文嘛。 江凛没纠结这个,他更关心的是:“你是不是准备回来了?” 苏玉禾说是,差点没给江凛激动坏了! 丁淮那句话真的说对了,江凛真的守活寡太久了,仿佛过了几百年一样,听到苏玉禾的声音,心都有些飘。 苏玉禾说了给人治病的事情,还说自己得到了五万美金的酬劳。 “我前几天去给你账户存钱,看到了,但是一直没问你,不说我都快忘记了。我媳妇儿可真厉害!外国佬没治好的病,被我媳妇儿治好了!” 江凛三两句不离夸苏玉禾。 跟以前那个不开窍的模样,真的是大变样。 谁说男人结婚后不会哄人的? 苏玉禾觉得江凛的嘴巴比蜜还甜! 两人说了小会儿话,恋恋不舍地挂了。 苏玉禾又给首都那边打电话,这已经是她每次打电话回国,固定的步骤了。 因为投稿了,苏玉禾还给曾羡久去了个电话。 曾羡久问她:“找老师看过了吗?” 苏玉禾说给宋老师看了,曾羡久就放心了:“那就行,算起来,你们也要回来了吧?” “是啊,买了七天后的票,这几天把剩下的任务完成就行了。” 曾羡久建议道:“纽约那边有些很好玩的地方,好不容易过去一趟,让宋国荣带你们出去走走。” 宋国荣这几天也忙呢,苏玉禾可不敢说这个。 但是她确实也没在纽约好好逛过,准备要回家了,肯定要买些东西回去给家里。 找个人一起去逛逛吧。 苏玉禾先想到周家铭他们,但仔细一想,苏玉禾这次肯定要买很多东西。 周家铭他们经济条件没那么好,肯定不怎么买,到时候光苏玉禾一个人买,还是当着他们的面儿猛消费,感觉也不好。 苏玉禾想了想,决定约克里斯汀一起出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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