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姐? 林心莹一听,脸拉得老长:“你乱喊什么!” 苏玉禾耐着性子:“所以你有事儿吗?” “我、我当然有事儿!”林心莹说完,她其实也不知道说什么但是被苏玉禾这么反问,她要是不说什么,感觉有些丢脸。 吭哧两下,林心莹灵机一动:“交换生名单你知道了吧?” 苏玉禾只知道自己,不知道别人:“不知道。” 林心莹一噎:“你怎么可能不知道。” 苏玉禾深深看了眼林心莹,不知道接下来的话会不会,让这位“大小姐”脾气的林心莹生气:“我怎么会知道呢,我又没有在系里面当教授的姑姑。” 林心莹觉得对方在嘲讽她,脸被气得涨红:“你、你这是嫉妒吗!” “哈?”苏玉禾觉得跟她再说下来去,除了浪费时间,没有什么用。 林心莹又开口了,下巴抬得很高,哼了一声儿:“我姑姑确实是教授!但是这也是我自己努力的结果!我已经进步到第九了!” 苏玉禾微笑:“那挺好的啊,再接再厉。” 她真的想走了。 林心莹撅了下嘴,似乎再纠结什么,在苏玉禾转身要走时,忽然开口:“我告诉你,你也选上了。准备好钱吧,虽然是公费,但是日常花销,自己还是要出一点的!美国那边消费很高的!” 苏玉禾看了眼林心莹,直接走了。 她有时候真的搞不清楚林心莹是什么人。 不过,苏玉禾低头看了看自己,她看上去是很穷的人吗? 为什么林心莹要来找她,让她准备好钱? 别的不说,苏玉禾觉得自己的钱在美国肯定是足够消费的。 她又不追求奢侈品,去那边估计也是学校宿舍两头跑! 钱能花哪里去。 她是不缺,但是赵习源跟周家铭都缺! 这两位也选上了,第一反应是狂喜! 接着就是担心钱的问题。 不过他们的想法和苏玉禾一样,车费食宿都是学校处理,到时候学校宿舍两点一线,能花多少钱? 宿舍里。 夏红菊满脸羡慕:“玉禾也太厉害了!虽然知道你肯定能选上,但结果出来后,还是觉得很不可思议!你就要去美国啦!” 她长长叹一口气:“我长那么大,离家最远的就是来首都念书!而你,我的朋友,即将要出国了!” 董月华同样为苏玉禾高兴:“你什么时候去?” “十天后。” 夏红菊突然说起:“话说这选的人,成绩还挺有意思的,前十名,取了前两名和后两名。那个周家铭!真是好运气!这都能让他赶上!” 苏玉禾笑了笑:“怎么感觉你对他意见很大。” 夏红菊撇撇嘴:“就是不喜欢这种自大的人,他臭屁死了!” 苏玉禾跟董月华相互看了眼,都没说话。 夏红菊想到放假的事情,心里就有些愁:“考完试放假了,我不想回家!” 董月华正收拾行李准备回家呢,听到夏红菊说这话,看过来:“你咋不回去呢?我妈写信的时候,盼着我早点回去呢!” 夏红菊过了会儿,才说:“两个月,想到会见到庞福我就烦!万一家里再让我去跟他打结婚证呢!” 苏玉禾忍不住问:“都这么久了,你爸妈应该也想明白了吧?” “哪有那么容易想明白,上次来的信还说呢,让我心定下来,我就不明白了,难道我不是他们亲生女儿吗!” 人家家里的事,苏玉禾不好多说什么,只是关心夏红菊:“那你打算留在首都?可是学校不能留校啊。” 夏红菊:“要是知道考到前十,有机会去当交换生,我就是悬梁刺股也要考上去!” 其实前十也不一定啊,这不是只选了四个吗? 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标准。 但是苏玉禾觉得她跟赵习源,一个第一,一个第二,都是常驻选手,能选上也不意外。 林心莹选上了,有个当教授的姑姑,也不意外。 周家铭……估计是真的有点运气在身上的吧。 夏红菊忽然想起什么:“现在不是开放了吗?我看到街上好多私人小饭馆了,还有一些卖东西的,实在不行,我去打份工!” “那你住哪儿啊。”问话的是董月华。 夏红菊也愁呢:“我还不知道呢,学校不是还能多留几天嘛?我先在学校住着,边去外面找工作,要是找不着,我再回家吧。” 苏玉禾挺佩服夏红菊的,一个女生,现在就敢留下打暑假工了。 她要是没有交换生的事情,也不是不能照顾一下夏红菊。 但是她要出国了。 夏红菊的事情似乎也帮不到什么忙。 苏玉禾想了想,金鱼胡同还有两间空房子,但是自己不在家,把夏红菊领回家里,感觉不太好。 因为江凛在家呢。 苏玉禾眼眸一亮:“对了,你可以问问杜艳姐!我记得槐树胡同那边,应该是还有空的房子。你到时候要是要租房子,问问杜艳姐,让她问问老太太。” 夏红菊哎呀一声儿:“我怎么没想到呢!我等下问问。” 苏玉禾收拾完,就回家了。 出校前还去了趟办公室,因为要拿材料,到时候还得办一些手续。 这次出国是宋国荣和林建芬带队。 ct引进国内了,陈英还得去跟进ct的宣传,做技术教学,没有空。 而曾羡久要手术,术后恢复也要时间。 医疗系几位厉害的老师都有事情,最后就安排了宋国荣他们。 苏玉禾去拿资料的时候,办公室里只有宋国容和林建芬。 林建芬对苏玉禾还是没有那么喜欢,但是这次她给林心莹也争取到了机会,倒也没怎么对苏玉禾发难。 宋国荣很喜欢苏玉禾,他这学期刚给苏玉禾上过课,苏玉禾真的很聪慧。 而且,他知道了苏玉禾还会中医,更加欣赏苏玉禾了。 宋国荣笑眯眯地把资料递给苏玉禾:“这些是要准备的东西,这几天一直到出国前,我都在办公室,要是遇到什么问题,可以直接过来找我。” 宋国荣长得一张,非常附和这个时代男人审美的国字脸,皮肤也是偏深色的。 他长的也高。 任谁都想不到,他是儿科医生!m.biqubao.com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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