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善芳:“苏姑娘你留个地址,两天后,我们让司机去接你。” 坐公共汽车多麻烦,自己家又不是没有司机接送,纪善芳还担心长途车影响苏玉禾的情绪呢。 宁愿自己让人去接。 苏玉禾笑笑:“暂时不用,你们留个联系地址吧。” 徐兴国从口袋里拿出一盒烟,从烟盒上撕下一块,随身拿出一只钢笔,写了地址和号码给苏玉禾。 “苏姑娘到了打这个电话,我们让人去接你。” 不愧是有司机的家庭,地址上大字明晃晃写着省委家属院。 也不知道这俩人是什么身份。 同样的,苏玉禾留了十来种中药给他们,包括炙麻黄、桂枝等中药材。 他们既然开口说自己能找到药材,苏玉禾懒得自己背过来。 留好了字条,苏玉禾和江凛离开了国营饭店。 纪善芳脸色忧虑:“希望苏姑娘真的能把咱们小旭的病治好。” 徐兴国拍了拍纪善芳:“期待别太高,她说了不能百分百除根,不过她提到的治疗程度,已经很好了,起码那么多医院见了那么多医生,都不敢说能达到这样。” “但愿吧。”纪善芳心疼地摸着小旭的脑袋。 江凛走到来风的那一侧,替苏玉禾把风挡住:“你怎么不告诉他们你的住址?让他们去接,省了不少麻烦。” 苏玉禾笑笑:“中医现在还不能太高调,萍水相逢遇到的人,谁知道能不能信得过,要是他说出去了,我跟石爷爷可就危险了。” 江凛眉头一皱:“我不会让你们有危险。” “你只担心这个?不怕我治不好惹上麻烦吗?那对夫妻看着可不简单。” 江凛自然也发现了,那个男人口袋里拿出的烟是牡丹,这牌子可是好烟。 普通人哪舍得抽。 “我相信你,石老头说了你是天才。” 石康元觉得苏玉禾是天才,她记忆力很好,扎针很准,行针也学得很快,开始学医到现在,都没多长时间。 他每次抽考苏玉禾,或让她给叶云淑行针,效果超乎想象,根本想不到这会是一个学医不到一年的新手。 石康元是这么说的:苏玉禾心思细腻够大胆,学习能力和运用能力很强,天赋极好,生来就是吃这碗饭的。 被石康元说自己有天分时,苏玉禾很谦虚,毕竟石康元才是大拿,她就是个新生小喽啰。 可被江凛说的时候,苏玉禾满心骄傲,心里头充盈着。 她仰头看了眼江凛,眼波如水,泛着微光: “对,我学了这些,就应该去治病救人,不然学了也是浪费,医术只有在救人的时候才会发挥价值。” 这样的苏玉禾,真的太让人心动了,江凛好像听到自己扑通扑通的心跳声。 要是在家里,江凛真的想抱着她狠狠亲上去。 江凛有些不自在地强忍着撇开目光:“去、去逛逛省城的百货吧。” 省城里百货少见排长队的,看来大城市供应的东西比大江村那边要多。 这里东西真的很多,苏玉禾这边看看那边看看,拉着江凛来到了卖男士衬衫西裤的柜台。 江凛站住脚步:“我用不着。” “用得着,”苏玉禾之前给他买的衣服是可以下地干活的,不是她不想买衬衫西裤,是县城里的供销社卖的款式实在太少,质量也没有那么好。 江凛实在想不到他有什么场合要穿这些,而且,那些衬衫和裤子,他可不觉得有什么好穿的。 队里的知青可不就是爱穿这些个玩意儿吗? 干活的时候害怕把衬衫弄脏,还不能有大动作,手抬得快些,动作大些,还会把衣服扯烂。 这些他们穿的衬衫,一出了汗,就会变得透明,还会粘在身上,有啥好的啊? 有的知青在里面穿白色背心,就是为了吸汗,还不如江凛直接穿背心来的舒服。 外面再套件海魂衫,干起活来多敞亮啊? 苏玉禾看到他脸上嫌弃的神情,猜到了他不喜欢的原因,她凑近江凛:“来了就先买着,等到时候你上我们家提亲,可以穿,你总不能还穿你的棉裤和背心吧?” 苏玉禾看江凛脸上不为所动,有些惊讶:“你不会真不觉得有什么吧?” 江凛一身坦荡:“我是光荣的农民。” 苏玉禾噗地笑了:“你真是……那买了以后结婚穿呗,我可是有漂亮衣服的,你到时候要是穿棉衣海魂衫,休想我嫁给你!” 这真是扼住了江凛的命脉:“走吧,买去。” 其实离结婚的日子还远着呢,到时候再来买也行。 但苏玉禾说买,江凛就随她了,好像买了明天就能结婚一样。 江凛看着新衣服,心里有盼头。 苏玉禾多了一世的经验,看柜子就知道哪边的款式是较高档次的。 她和江凛走过去,管理那个柜台的售货员看江凛一眼就知道这是个乡下人,但旁边站着苏玉禾,相貌气质没得说。 不管心里怎么想的,售货员脸上都是挑不出错的礼貌微笑:“同志,买衣服啊。” 苏玉禾点点头,扫了一圈柜台,其实款式大多一样,她指了款当下醉流行的的确良衬衫,还有条黑色西装裤,报了江凛的码数,让售货员拿出来试。 江凛捏着衬衫西裤,进了换衣间。 苏玉禾在外面等了会儿,没看到出来,走过去:“凛哥,还没好吗?” “出来了。”江凛的声音有中说不出的迟疑。 下一秒,他人就从里面出来了。 江凛觉得哪里都不对劲儿,这身衣服很贴身,还有裤子,感觉稍微迈大步,或者抬高手,都能把裤子撕烂。 他皱着眉,整理着手上的袖口,试图把扣子扣起来,却由于生疏,怎么也扣不上。 苏玉禾上辈子见过他穿白衬衫西裤,但远远没有现在的冲击力大! 江凛一米八几的个头,身上爆发荷尔蒙的肌肉,是年轻男人极具优势的身体。 普普通通的衬衫穿在他身上,跟高定一样,显得江凛身材越发挺拔。 苏玉禾咽了咽,看得目不转睛,恍然觉得自己心里好像住了个色魔。 “这什么玩意儿啊?”江凛还在跟那个扣子做斗争。 要不是苏玉禾在外面喊了一声儿,江凛还在里面扣扣子呢。 他就说这玩意儿简直不是人穿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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