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说一,在来滇省之前。 李逸去的任何地方,品尝到的食物都没有在滇省吃的丰富。 这里的丰富,指的不仅是菜品的种类,还有菜的口味,风味。 全世界估计也只有华国的滇省,可以完美做到这一点。 毕竟,滇省可是有25个少数民族。 滇省拥有的少数民族数量,几乎占据了华国少数民族的一半数量。biqubao.com 因此,滇省是华国所有省份中,最为特殊的一个。 餐馆的包间中,卡罗琳喝了一口热水后,问道:“李,我们不吃野生菌吗? 来到滇省,不应该品尝野生菌吗?” 自从卡罗琳跟李逸产生羁绊之后,她也开始逐渐了解华国。 所以她也知道滇省的野生菌。 李逸笑道:“明天我们再去吃野生菌,今天先把民族菜品尝了。” 李逸转而说道:“你们对华国也有所了解,应该知道滇省拥有很多的少数民族。 在滇省,你可以了解到更多关于华国民族的文化风情。” 李逸为什么选择带安娜和众女来滇省。 是希望让她们更多的接触、了解华国文化。 对于一个中美结合的大家庭来说,这也有好处。 交流的时候,也会有更多的话题。 今天将民族菜品尝了之后,明天再去吃野生菌。 然后后天就前往滇省的下一站,大理。 来滇省之前,李逸并没有制定严谨的游玩计划。 可大致方向上的规划,他还是做好了。 李逸基本上做到了心中有谱。 十来分钟后,景颇鬼鸡和舂干巴就被端上餐桌。 奥琳娜轻笑道:“我们这两天,每一餐都吃到了牛干巴。” 李逸把一个鸡腿夹到安娜小朋友的碗里,然后不由得一愣。 好像还真的是。 就连早餐里面,都加入了牛干巴。 从牛干巴的介绍来看,云贵川渝等地区都会制作。 不过滇省的更加出名,且省内各个少数民族都会制作。 要说哪个少数民族做的牛干巴最好,那肯定是回族。 李逸看到过的一本华国美食书籍上,特地标注了。 以寻甸、会泽等回族聚居区生产的牛干巴。品质和味道都最好。 当然,其他少数民族做的牛干巴,味道也不差。 就比如现在李逸他们吃的舂干巴,景颇族的做法就很新颖和独特。 干巴舂过之后,再进行调味,整个牛肉很有韧劲。 景颇鬼鸡这道菜,也让李逸有些小惊讶。 “鬼鸡”其实是祭祀鬼神的鸡,鸡肉撕碎之后,加入小米辣、柠檬和芫荽搅拌均匀。 一开始,李逸还不知道芫荽是啥。 现在才知道,原来芫荽就是香菜啊。 餐馆额服务员也解释了一番。 芫荽是香菜比较古老的一种说法。 在很多地方,“芫荽”则成为了“香菜”的方言。 李逸不喜欢也不排斥香菜。 景颇鬼鸡整体的口味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酸香醒胃。 这道菜跟凉拌鸡肉没有太大的差别。 陆陆续续之后,点的其他几道菜全部端上餐桌。 本着鉴赏的心态,李逸品尝了芒果炒牛肉这道菜。 怎么说呢。 味道很新奇。 芒果和牛肉如果分开吃,两者的味道并没有融合在一起。 如果同时吃芒果和牛肉,味道整体呈现为香甜。 李逸不爱吃。 安娜和奥琳娜她们吃的津津有味。 “李,我觉得这道菜芒果炒牛肉,回去之后,我们也可以做。” “这道菜的汤汁真的很适合泡饭。” 李逸眉梢一挑。 都喜欢吃啊。 这样的话,等回到蓬莱庄园,李逸尝试把这道菜复刻出来。 李逸有些无奈。 即使奥琳娜她们吃了两年多的中餐。 这其中有一半的中餐,都是带有辣味的菜。 可她们最爱的还是酸甜的味道。 今晚点的所有民族菜中,李逸最好奇的是苤莱根炒肉。 苤莱根实际上是宽叶韭的根。 苤莱在华国的西南地区基本都有分布。 滇省地区,有的喜欢用苤莱根炒肉,还有的喜欢将苤莱根腌制成菜。 李逸重点尝了一下苤莱根。 味道有点冲,吃起来很软面化渣。 还行吧。 味道并没有很惊艳。 苤莱根炒肉这道菜适合下饭。 李逸认为,在春城吃民族菜,基本都不会踩雷。 特别是李逸去的店,都是本地粉丝推荐的店,就更不可能踩雷了。 今晚点的民族菜,不能说每道菜都很好吃。 这不现实。 因为有些食材,有些调味,李逸本身就不太喜欢。 为什么叫民族特色菜。 有些菜注定只有那个民族的人才能享受。 就好比折耳根和豆汁。 这两种美食,喜欢它们的人,恨不得天天吃。 不喜欢它们的人,碰都不会碰。 到了春城之后,李逸一直都在说,春城这几天的天气是真的好。 白天风和日丽,晚上微风徐徐。 晚饭之后,街道上的游客反而更多了。 春城也有著名的夜市。 例如,园西路和文化巷,还有官渡古镇和双桥夜市等等。 不过因为今天,李逸带着奥琳娜她们逛了一下午。 大家也都累了。 所以夜市就没有去。 李逸计划是明天晚上去夜市逛一逛。 奥琳娜她们大概率是不会去的。 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李逸带着安娜去逛夜市。 回到民宿,李逸刚想去泡一杯热茶,就听到米奇,奶油和奶昔的吼叫声。 李逸疑惑的看到客厅,就看到阳台上几道身影飞了起来。 “李逸叔叔,刚才有海鸥在阳台上偷吃我的草莓。” 安娜小朋友跑进来,手上还拿着一个被海鸥啄过的草莓。 李逸揉了揉安娜的小脑袋,说道:“海鸥想吃草莓,你可以给它们吃啊。” 小丫头有些委屈:“可是米奇,奶油和奶昔不愿意,它们不想跟海鸥分享草莓。” 二哈和两只小白虎肯定不愿意啊。 动物对食物的占有欲本来就很强。 换成熊二的话,如果海鸥敢偷吃草莓,它可能会直接扑过去。 别看熊二是一头肥熊,身体却非常的灵活。 只要熊崽子愿意,它真的可以逮住一只海鸥。 去年李逸带着熊二去山上狩猎。 熊崽子的表现就非常出色。 不论是逮野鸡野鸭,还是撵兔子,都不在话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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