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逸估计,现在福神庙的管理非常头疼。 本来每一年的游神,对全村都是一种负担。 男人需要去抬轿子。 女人一大早就要起床去福神庙、祠堂帮忙。 小孩子举着红旗为福神老爷开路,也很累。 全村上下,在正月初七那天,都要动起来。 这是一场全村男女老少参与的活动。 你变化太多,就很容易出问题。 比如,因为中途不能停留休整,那么抬轿子就会很累。 再比如,游神队伍出发的时间提前,村里的女人可能要提前一两个小时起床。 在福神庙、祠堂帮忙的人,其他村子来帮忙的人,都需要吃饭。 你不早点起床做准备,总不能让大家饿肚子去抬轿子吧。 李逸抿了一口清华婺酒,内心轻叹一声。 他已经可以想象,明年初七那天,村里忙碌的景象了。 聊完一些正事,众人开始聊闲天。 张克林夹起一块牛排骨,说道:“这个牛排骨味道不错,哪里买的?” 李逸回道:“这是我庄园里养的牛。” 回国前,李逸就通过自家公司的货运渠道,将一些牛肉、羊肉和牛骨送到了国内。 原本安格斯肉牛的骨头,不适合用来炖煮。 可能是灵气影响,导致安格斯肉牛的骨头,不论是制作排骨,还是炖煮着吃,风味都特别足。 李逸和安娜小朋友都很喜欢吃。 奥琳娜和艾琳娜她们不怎么喜欢。 她们更喜欢吃猪排骨和羊蝎子。 这一次,李逸寄回来的牛骨头和羊骨头,还有牛肉、羊肉特别多。 他没记错的话,应该有3百多斤。 之所以寄这么多回来,是因为还需要送人。 既然三位叔叔喜欢吃,那李逸多送一些。 反正家里只有他和小丫头喜欢吃。 李逸喝了口酒后,让三位叔叔给他提点建议。 也不是什么大事。 今天赶集,爆竹店铺的老板明叔,邀请李逸明年去参加他母亲的寿宴。 明叔的母亲是李逸外婆的堂妹。 李逸去参加寿宴,肯定会跟外婆那边的亲戚遇上。 他对那边的人,没有一丁点好感。 明叔下午送爆竹、烟花过来时,再一次向李逸发出邀请。 李逸没有立即答应,但也没有拒绝。 田叔直接说道:“去呗,到了那,贺完寿就回来。” 张子杰父亲和张理科父亲都点着头,表示赞同。 张克林张叔开口道:“当年你和你外婆那边闹得很大,不待见他们,大家都能理解。” 张远民张二叔问道:“你自己什么想法?” 李逸眉头微皱道:“不想去,但好像不能不去。 当初我父母离开时,明叔两口子帮了不少忙。” “小时候,明叔的母亲还抱过我。” 说白了。 李逸跟外婆那边亲戚的矛盾,跟明叔没有关系。 李逸想了想。 还是去吧。 就按照田叔所说的,贺完寿,吃完饭就离开。 反正这么多年,双方没有联系,见面也不至于产生冲突。 也不需要担心会发生狗血的事情。 李逸跟外婆亲戚那边的矛盾,不是互相看不起。 一般只有一方看不起另一方,或者嫌弃另一方,才会出现狗血剧情。 所以即使去参加寿宴,大概率也会很顺利。 想清楚后,李逸轻呼出一口气。 张理科好奇的问道:“小逸,你现在的情况,你外婆那边的亲戚应该不知道吧。” 李逸摇了下头。 “应该不知道,这件事就连村里都没几个人知道。” 大家只知道李逸在美国发展。 了解多一点的,知道李逸在美国养牛养鱼。 至于发展的有多好,基本没有人知道。 不过从一些蛛丝马迹,很多人都推断李逸发展的应该还行。 外婆那边的亲戚不找他,是因为李逸的几个舅舅和大姨,家里情况本来就不错。 李逸的大舅在省城当医生,二舅在江城做生意,小舅在燕京做生意。 多多少少也算是小老板。 至于李逸跟那边的矛盾,主要就是当初父亲跟三个舅舅合伙做了点生意。 然后因为利益的原因,导致双方有了隔阂。 父母离开后,隔阂越来越大。 唉,不说了。 正所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每个人的家庭都不一样。 有些大家觉得不可思议,觉得魔幻的事情,可能正在其他家庭上演。 这就是生活。 …… 下雪了?! 翌日清晨,李逸拉开窗帘后,愣住了。 稀松的雪花从天上落下,远处的屋檐上方已经覆盖了一层薄薄的雪花。 好家伙,李逸都多少年没有看到下雪了。 今年突然下雪,太让人感到惊讶了。 李逸兴奋地搓了搓手,洗漱完毕后来到一楼。 打开门后,他就开始烧火。 今天比昨天还冷。 南方的小伙,或者在南方经历过冬天的小伙伴肯定就知道。 南方的冷,无处不在,且无处可逃。 因为没有暖气,南方的室内温度都很低。 李逸需要准备好火笼,让奥琳娜她们安稳的渡过冬天。 锅里煮着粥,奥琳娜在煎香肠。 李逸来到二楼。 进入房间,就看到安娜小朋友抱着奶油和奶昔,藏在被窝里看动画片。 “安娜,要起床了哦。” “李逸叔叔,好冷。” 小丫头抱住李逸,将脑袋往李逸怀里塞。 今天确实很冷。 李逸给小丫头加了一家毛衣。 这件毛衣刚好是昨天赶集买的。 老家这边,很多中年妇女都会做毛衣,还会编织毛线拖鞋。 昨天遇到一个卖毛衣和毛线拖鞋的摊子。 奥琳娜她们觉得这些毛衣和拖鞋很好看,穿起来也很舒服。 于是就一人买了一件毛衣和一双拖鞋。 此外,还给安娜买了三件毛衣和两双小拖鞋。 让小丫头失望的是,拖鞋上面没有可爱的图案。 这也没办法。 这里是农村。 可爱的图案,在很多时候并不受欢迎。 什么最受欢迎呢? 便宜实用质量好,这才是核心竞争力。 如果是过年穿的衣服、鞋子,父母可能会迁就你,让你自己挑选图案。 但这种拖鞋,父母一定考虑的是穿着要舒服保暖。 别跟我扯什么不好看。 反正父母还在时,李逸穿的毛线拖鞋,上面的图案就非常丑。 但穿起来真的很舒服,保暖效果也非常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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