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回国过年,李逸带上了米奇、杰瑞,还有两只小白虎。 本来奶油和奶昔是不允许带回国的。 李逸找江浩铭帮忙出面搞定了。 奶油和奶昔外观跟猫咪长得很相像。 李逸给两个小家伙定制了几套衣服和帽子。 简单伪装过后,只要注意一下,就不会被人发现。 为此,李逸还定制了装猫咪的背包。 两个小家伙在背包里,就更不容易被发现了。 离开蓬莱庄园回国那天,熊二抱住李逸的大腿,不让李逸离开。 它也想跟着回国。 李逸一脸的无奈。 这根本就办不到。 熊二体型这么大,根本遮掩不了。 别说华国海关,就连美国海关都不会放行。 因为李逸是回国,不是去迪拜。 李逸最后花了一点灵气,才将熊崽子安抚好。 其他的宠物,例如阿尔法、贝塔、奶球它们,李逸也分别奖励了一点灵气。 海里的宠物,李逸也去看了一遍。 还有飞雪。 李逸也陪它玩了会。 虽然飞雪有了妻子就忘了主人,但李逸还是很爱它。 将家里的宠物一一安抚好,将庄园里的事情安排好,李逸带着奥琳娜她们也启程了。 这一次,艾琳娜和丽莎也会跟着回国。 家里的宠物,由赫尔曼他们轮流照顾。 宠物们都很宠物,照顾起来不需要费心。 李逸每天都会跟宠物们视频,也可以保证宠物们不会缺失安全感。 每次回国,李逸的心情总是特别的好。 甚至有一点点的激动和紧张。 这或许就是近乡情怯。 天海,虹桥国际机场。 李逸推着行李。 安娜小朋友坐在行李车上,晃着两只小脚。 穆丽尔和丽莎背着奶油和奶昔,奥琳娜牵着米奇,艾琳娜抱着杰瑞。 李逸这个组合一出现,就吸引了不少目光。 原因主要有两个。 一是,奥琳娜她们特别养眼,安娜特别可爱。 二是,浑身雪白的米奇,毛茸茸的杰瑞,很讨人喜欢。 这是李逸第一次带米奇回国。 换了一个环境之后,二哈显得特别亢奋。 要不是奥琳娜拉住,它早就机场中放飞自我了。 李逸刚坐上酒店派过来接机的车子,三位好兄弟和江浩然就发消息过来了。 三位好兄弟询问他什么时候回老家。 江浩然则是询问,李逸为什么不在燕京降落。 李逸一一进行了回复。 在天海休整两天,李逸他们就会启程回老家。 至于为什么选择降落在天海。 主要原因是,李逸想带着奥琳娜她们在他当初生活过的城区走上一圈。 刚毕业那段时间,李逸刚从一名大学生转变为社会职场人。 那种感觉真的很奇妙。 因为学生思维和职场人思维,有着很大不同。 也导致那段时间,李逸很迷茫,过得很不如意。 每每想起,李逸就觉得自己很幸运。 如果不是幸运,他现在或许还迷失在天海的城中村之中。 在酒店休息到下午六点,李逸就带着奥琳娜她们直奔当初住过的城中村。 闻家湾村。 他带着奥琳娜她们过来,自然不是为了忆苦思甜。 在李逸看来,这么做没有意义。 李逸现在的成就,也不是从城中村拼搏换来的。 顶多的是,他街角的足疗店洗了一个脚,才被系统选中。 任何城市的城中村,里面都隐藏着各种各样的美食。 两年多没有吃过这里的美食,有些怀念啊。 烤面筋、淀粉肠、无骨鸡爪等等,还有李逸最爱的烤苕皮。 “尝尝这个小酥肉。” 李逸将两份小酥肉递给奥琳娜她们。 安娜小朋友快速将半个无骨鸭爪消灭后,举着小手。 “李逸叔叔,我也要吃小酥肉。” 李逸笑着插起一块小酥肉。 小丫头一口咬住。 等到奥琳娜品尝完后,李逸问道:“跟我做的相比,这个小酥肉如何?” 艾琳娜率先点评道:“淀粉太多了。” 穆丽尔开口道:“肉质不好。” 丽莎直接说道:“不好吃,还是你做的小酥肉好吃。” 奥琳娜轻笑道:“我觉得不错,性价比很好。” 李逸点了点头。 四女的评价都很没有问题。 尤其是奥琳娜,说的非常好。 在城中村里面,性价比才是大家所追求的。 高品质的食材,一定会拉高成本。 高成本最终还是要顾客买单。 可居住在城中村的人,大部分都不愿意买太贵的小吃。 至少李逸当年在城中村生活时,大家都喜欢高性价比的食物。 味道差一点没关系。 李逸带着奥琳娜她们在城中村里面,走走停停。 一路吃到了当初他住的楼下。 “当初我就是住在这上面,一个小单间,房间只有194平方英尺。”biqubao.com 194平方英尺大约是18平。 在天海,这个房间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 房租的话,每个月1450。 房租主要看出租屋的地理位置,朝向,装修情况等等。 各种因素都会有所影响。 李逸四处看了看,发现当初那家卖甘梅红薯条的小摊依旧还在。 老板是一个中年妇女。 李逸快步走到摊位前,笑道:“老板娘,来三份甘梅红薯条。” 老板娘看到李逸,愣了下。 “诶,你怎么感觉你有点眼熟呢,你以前就住在楼上吧。” 李逸惊讶道:“你还记得我?” “有印象,我记得有好几回,你凌晨两三点才回来。”老板娘回忆道:“回来后,你会在我这里买一份甘梅红薯条。 我还问过你,怎么这么晚才下班呢。” 闻言,李逸开始恍惚。 那个时候,李逸进入公司,以优秀的表现过了实习期。 后面,老员工就开始带着李逸出去跑业务,参加应酬。 凌晨两三点回家,真的是家常便饭。 深夜回家,一份甘梅红薯条或许就是他的慰藉。 老板娘一边给李逸装红薯条,一边问道:“你现在结婚了?还娶了外国媳妇?孩子都这么大了?” 李逸有些哭笑不得:“这是我的干女儿,我现在确实在国外发展,不过还没有结婚。” 老板娘惊叹道:“在国外发展了啊,真厉害,比我儿子厉害多了。” 李逸微微一笑。 他啊,只不过是一个运气爆棚的人罢了。 谈不上厉害。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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