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号,波士顿。 洛根国际机场。 李逸和江浩然,带着安娜小朋友来接机。 “江老爷子,半年没有见,您老的精神气是越来越好了啊。” 江老爷子开怀的笑着:“小逸,你的嘴巴也是越来越甜了。” 李逸微微笑道:“没有,没有,我说的实话。” 安娜小朋友抱着江老爷子的手臂。 “江爷爷。” “诶,安娜小丫头越来越可爱了。” 江老爷子捏了下安娜的小脸蛋。 一旁,江浩然焦急的看着机场跑道的方向。 “怎么还没降落呢?” 江老爷子乘坐的专机先行落地,雪狐和飞翩乘坐的专机排在后面。 但飞机具体什么时候降落,需要看机场的安排。 焦急等待了十来分钟后,江浩然终于接到了电话。 雪狐和飞翩安全落地。 在获得机场许可之后,李逸他们进入了内部,也很顺利的看到了雪狐和飞翩。 “哇哦,好漂亮的小马驹。” 小丫头看到雪狐身边的飞翩后,开心的不得了。 小跑着过去,想要抚摸飞翩。 但飞翩有些怕生,躲在雪狐身后,不允许小丫头靠近。 李逸揉了揉雪狐的脑袋,好奇的打量着飞翩。 安达卢西亚马被誉为“马中贵公子”。 飞雪和雪狐的基因也在灵气的影响下,得到一定程度的改良。 飞翩完美的继承了飞雪和雪狐的高颜值。 同时,也继承了父母线条优美的优点。 李逸将一点灵气缓缓注入飞翩体内。 小飞翩感受到灵气后,亲昵的蹭着李逸的手掌。 小丫头悄咪咪的靠过来,伸出小手抚摸着飞翩的身体。 这一次,飞翩没有拒绝小丫头,这让小丫头非常开心。 “太漂亮了,我的飞翩,就是这么的漂亮。” 江浩然一边拿着手机拍照,一边念叨着。 李逸看了眼时间,说道:“好了,我们该带雪狐和飞翩回家了。” 飞雪应该早就等不及了。 从波士顿到温斯罗普,一路畅通。 偶尔能看到温斯罗普来往波士顿的公交车。 由于温斯罗普每个月有两次狩猎活动,狩猎的猎物还可以带回国。 这直接引发了国内来温斯罗普的旅游潮。 非常多的年轻游客,纷纷报团来温斯罗普旅游。 旅游业的蓬勃发展,也让温斯罗普的经济得到腾飞。 罗科老镇长早就想修缮温斯罗普去波士顿的高速路。 在收到李逸的税款返点后,高速路的修缮工作就启动了。 江老爷子看着路边忙碌的工程队,笑道: “小逸,温斯罗普在你的带领下,现在发展是越来越好了。” 李逸大方承认道:“发展的确实还可以。” 在帮助温斯罗普发展这件事上,李逸不想谦虚,也谦虚不了。 不论是镇上的旅游业,还是最重要的税款返点,他都是居功巨伟。 回到蓬莱庄园,李逸先帮江老爷子泡了一壶茶,然后就去了牧场。 牧场上,飞雪正带着雪狐跑来跑去。 或许对于它们来说,这是宣泄情感的一种方式。 小飞翩费力的跟在不靠谱的父母身后。 有时候跑累了,或者追不上,飞翩干脆停下来埋头吃牧草。 江浩然这货拿着手机,等到飞翩停下来之后,就跑上去跟飞翩交流感情。 飞翩对待江浩然的态度还算温和,既没有疏远,也没有亲近。 这很正常。 飞翩出生一个半月,对除了雪狐之外的其他人或者其他动物,都有着戒备之心。 这个时间段,是江浩然培养他和飞翩感情的最重要,也是最容易的时间段。 李逸在确定飞雪和雪狐感情没有生疏后,回到了居住区。 今天是一个小阴天,太阳旷工,天气也不热。 江老爷子坐不住,提出在庄园里走一走。 李逸陪在左右。 在路过水稻田时,江老爷子停了下来。 “小逸,你这个水稻种的很好啊,涨势喜人呐。” 庄园里的这一亩水稻,五月初种下后,到现在3个月了。 水稻已经挂满了沉甸甸的稻穂,稻穗的颜色也在慢慢转黄。 江老爷子托起一把稻穗,问道:“这片水稻田应该没有打农药吧,你是怎么驱虫的?” 李逸指着不远处正在草地上觅食的家禽,说道:“全靠它们。” “庄园里养的鸭子和大鹅也聪明,知道虫子肥美好吃,都不吃水稻。” 江老爷子不由得点头笑道:“这挺好的,既解决了水稻虫害,还养肥了家禽。” 李逸笑呵呵的说道:“今晚我炖一只老母鸡,给您老补一补。” 江老爷子笑问道:“你这里有老母鸡吗?” 闻言,李逸愣了下。 好像还真的没有。 庄园里的家禽最早的一批是前年年底买的,距今也只养了一年半。 怎么也得养两年半,才有资格称之为老母鸡吧。 在水稻田的不远处就是莲藕池。 在灵气的滋养下,池子中的莲藕的生长速度,跟开了挂似的。 江老爷子问道:“小逸,现在有莲藕吃吗?” 这个问题还真的把李逸给问到了。 按照国内的标椎。 南方的莲藕,种植三个月就可以收获。 北方的话,种植六个月才能收获。 以国内的标准来看,波士顿妥妥的属于北方。 但别忘了,李逸是一个挂逼。 蓬莱庄园近似是一个灵地。 四月份将莲藕种下之后,李逸也没有下去摸过,不知道莲藕有没有长成。 仔细一想,应该能吃了吧。 “要不,我晚上下池子去摸一下吗?” 江老爷子颔首道:“嗯,莲藕是我比较喜欢吃的一种蔬菜。” “那行,我晚上去摸一下。” 既然江老爷子喜欢吃,那怎么也要安排一波。 江老爷子站在小桥上,看着在河道中游来游去的长江刀鱼和大黄鱼。 “小逸,我是一个坚定地唯物主义战士。 所以我只能说,你在养殖这个方面,非常有天分。” 听到这话,李逸笑了笑。 江老爷子这种人不会像江浩然这货那样,以为李逸开挂了。 在他们看来,李逸能把肉牛、海鲜养好,更多的是因为天分。 不止一个人说过,李逸养殖的天赋非常高。 作为挂逼,李逸也接受了这个说法。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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