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罗琳带来了两个好消息。 另外一个跟她自身有关。 卡罗琳在经过一年半的努力之后,终于升任为山姆会员店的总裁。 李逸第一次见卡罗琳的时候,她还只是副总裁。 虽然卡罗琳以副总裁的身份掌管着山姆会员店。 但很多时候,她做出一个决定,需要提前知会沃尔玛集团。 如果卡罗琳成为总裁,那就不一样了。 除非是重大的决定,否则她都有权单独处理。 沃尔玛集团的董事局考察了卡罗琳将近两年时间。 真的不容易。 卡罗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李逸,主要是想邀请李逸去参加她的升任酒会。 沃尔玛集团将在7月25号的晚会上,宣布将山姆会员店交给卡罗琳。 卡罗琳也将成为山姆会员店历史上最年轻的掌权者。 这确实值得庆祝一下。 卡罗琳在邮件说了,李逸助她上位的人,必须到场参加酒会。 否则,她就赖在蓬莱庄园不走了。 玛德。 有那么一瞬间,李逸真的不想去参加。 他觉得后者更诱人。 江浩然等待卤蛋复活时,凑过来惊讶道:“卡罗琳升任总裁了?” “嗯嗯,她以后就是霸道女总了。” “啧啧,不得了啊,25岁就已经登上了人生巅峰。” 李逸面色有些怪异,说道:“你们这些大家族的人,想要登上人生巅峰,很难吗?” 在李逸看来,真的非常简单。 就拿江浩然来举例子。 只要江浩然不那么贪玩,愿意跟着他大哥学习,随时就可以接管一家公司练手。 卡罗琳在成为山姆会员店副总裁之前,也在沃尔玛集团旗下一家子公司历练学习。 李逸这类的人就不一样。 只能靠开挂。 将邮件处理完毕之后,李逸本想着刷会抖音。 一封署名“肖恩·凯尔文”的邮件,跳了出来。 李逸好奇的点开邮件,嘴角不由得上扬。 肖恩·凯尔文的刊文终于是撰写好了。 在刊文中,肖恩罕见的没有描述“惊鸿恋”的香味、口感。 他将侧重点放在了蓬莱酒庄上面。 肖恩认为,之所以在“惊鸿恋”看不到年轻红酒的缺点,跟蓬莱酒庄独特的环境有着很大关系。 刊文最后,肖恩建议红酒爱好者,有机会一定要品尝“惊鸿恋”。 邮件的最后,肖恩·凯尔文告诉李逸。 他已经将“惊鸿恋”这款红酒,推荐给了英国、西班牙和丹麦王室。 这三个王室的红酒采购员,在近期可能会联系蓬莱庄园,让李逸留意一下。 如果这三个王室的反馈不错,肖恩会将“惊鸿恋”推荐给欧洲其他王室。 肖恩还特地在邮件中向李逸解释,为什么将“惊鸿恋”首推给英国、西班牙和丹麦三个王室。 这三个王室的成员,都偏钟爱口感和回味丰富的葡萄酒。 肖恩告诉李逸,如果五年份的葡萄酒,口味和回味依旧很丰富的话,他可以帮忙首推给三个王室。 看完邮件之后,李逸就知道。 肖恩·凯尔文这个人可以深交。 处理完正事后,李逸也没有刷抖音,而是选择跟安娜小朋友视频聊天。 小丫头一直想跟着李逸来山上打猎玩耍。 可惜山上太危险。 “李逸叔叔,你今天有没有抓到大野猪啊?” “没有哦。” 带着游客进山,李逸不会去选择招惹野猪这种脾气暴躁的野生动物。 视频中,小丫头话题一转:“李逸叔叔,我想吃你做的红烧肉了。” 李逸愣了下。 他不明白小丫头为啥突然想吃红烧肉,但还是答应下来了。 很快,奥琳娜就解答了李逸的疑惑。 原来是今天下午,穆丽尔带着小丫头去码头,路过森林时,一只野猪冲了出来。 小丫头看到野猪,第一反应很简单。 这不就是行走的红烧肉吗? 李逸摇头一笑。 小丫头这吃货属性,真的是绝了。 视频那头,奥琳娜头疼的说道:“下午安娜和穆丽尔抓了一桶小螃蟹。” “安娜说,你跟她说过,这种小螃蟹特别好吃。” “让我做,我也不知道怎么做。” 李逸眉梢一扬。 这个啊。 应该是前段时间,李逸抱着小丫头一起刷抖音,刷到一名博主在山沟沟里捡螃蟹。 当时,李逸顺嘴说了一句。 “这种小螃蟹油炸过后,特别香,特别好吃。” 小丫头肯定把这句话牢牢地记在了心里。 李逸笑道:“那些螃蟹,你直接倒掉。” “等我从山上回来,再去抓一些新鲜的。” 家里有一片渔场,就不用担心没有海鲜吃。 退潮时,沙滩上就会有特别多的小海蟹。 这种小海蟹油炸之后,非常适合下酒。 …… 翌日,上午。 一条溪流的灌木从后面,李逸低声说道:“你们瞄准猎物时,尽量瞄准猎物的脖子。” “你们手中的半自动步枪,面对这种大型的麋鹿,只有打脖子才有效果。” “或者你们几人一组合作,共同瞄准一头麋鹿,那么不射中脖子也有机会。” 今天吃完早饭,李逸就带着狩猎小组在狩猎区寻找机会。 原本昨天的大收获,让李逸觉得在三天训练中,游客都学到了不少东西。 但今天两次狩猎过后,李逸发现了。 昨天有16名游客获得猎物,真的是瞎猫碰上死耗子,运气占绝大部分。 当然,因为游客的枪法普遍都不太好。 李逸也没有要求游客一定要瞄准猎物的脖子。 你瞄准身体都行,但就是别瞄准猎物的腿。 一是因为猎物在进食时,腿都来回移动,不好瞄准。 二是因为猎物的腿都非常小。 如果你的枪法跟穆丽尔、哈里差不多,那你就当李逸没说。 在经过李逸的纠正过后,游客们猎杀猎物的效率明显有所提升。 每一趟下来,至少能有10名游客获得猎物。 这其中运气占几成,谁也说不准。 上午的狩猎结束后,一群劳工从镇上来到了山上。 这群劳工会将游客狩猎的鹿头送下山。 毕竟,白天的天气很炎热。 鹿头一直留在身边,那股味道,没有人可以受得了。 这个时候,营地前的空地,异常的热闹。 猎物多的游客,那叫一个满面红光,嘴巴都快咧到了后脑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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