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嘀嘀……” 李逸将垃圾扔到庄园门口的垃圾桶里,就听到车子喇叭的声音。 李逸看过去,发现是奥斯蒙回来了。 不出意外的是,奥斯蒙应该是到波士顿接他的儿子和女儿。 车子开到近前停稳后,奥斯蒙带着两个人从车上下来了。 两个人都是黑人,一男一女,长得和奥斯蒙都有几分像。 在美国,黑人的地位其实很尴尬。 尤其是在温斯罗普这个白人小镇,奥斯蒙虽然表面上没有受到歧视和排挤,但背地里还是有不少人嫌弃他。 对于李逸雇佣他,奥斯蒙也怀着感激之情。 因此,奥斯蒙加入庄园后,是牛仔中除却巴尔克之外,工作最卖力的一个。 很多脏活累活,他都会主动要求去做。 奥斯蒙对着一对儿女招了下手,然后笑着看向李逸,开始介绍起来。 “老板,这两个就是我的孩子,男的叫凯恩·斯潘塞,女的叫格瑞丝·斯潘塞。” 随后,奥斯蒙一脸正色看向两个孩子,说道:“这位就是我现在的老板,李逸先生。” 奥斯蒙的一对儿女,立即变得紧张起来。 李逸见状,笑呵呵的说道:“没必要会这么拘谨,我和你们的父亲,是朋友,是家人。” “这次回来,可以在庄园住一段时间,多陪一陪父母。” 听到李逸的话,凯恩·斯潘塞和格瑞丝·斯潘塞都有些喜出望外。 这位华人老板,确实如父母说的那般,是一个很好的老板。 不像那些美国老板,高高在上,喜欢用鄙视、厌恶的眼神看着他们。 李逸对奥斯蒙这名雇员非常满意,因此多跟这一家子聊了一会。 最后,李逸照例提醒他们晚上早点去他那里参加聚会。 看着李逸回庄园的身影,凯恩·斯潘塞忍不住说道:“父亲,李逸先生和我以往遇到的所有资本家都不一样。” 奥斯蒙拍了下自己儿子的后脑勺,骂道:“老板可不是华尔街那群吸人血的资本家,他是一个真正的好老板。” 凯恩·斯潘和格瑞丝·斯潘塞闻言,相视一眼,然后不由得点点头。 李逸给人的感觉,非常舒服。 自家父亲能遇到这样的老板,运气真的太好了。 “走吧,我们回家去。” 十分钟后,凯恩·斯潘塞和格瑞丝·斯潘塞看着独栋的小别墅,有些愣神。 格瑞丝·斯潘塞讶异的问道:“父亲,这是李逸先生提供的员工宿舍?” 奥斯蒙笑着说道:“很不错吧,庄园所有的牛仔和渔夫,都有一栋小别墅,里面的装修很精致,家具也都是上好的东西。” 进入别墅中,凯恩·斯潘塞和格瑞丝·斯潘塞两人,眼睛就看直了。 这种别墅,他们之前想象过,但不敢奢求居住。 两人的父亲只是一名牛仔,赚的是一份辛苦钱。 而且这份辛苦钱,在这些年,越来越少。 凯恩·斯潘塞和格瑞丝·斯潘塞两人在外面读书,并没有染上其他黑人有的坏习惯。 这时,凯丝太太从厨房中探出头。 “格瑞丝,来厨房帮我,我们制作今晚参加聚会的食物。” “好的,妈妈。” 每次庄园聚会,食物的制作,一部分由李逸和奥琳娜负责,另外一部分则有塞丽娜太太和凯丝太太负责。 李逸的别墅中,李逸和奥琳娜,还有打下手的艾琳娜,此时已经在厨房中忙碌起来了。 对于李逸亲自下厨做饭,艾琳娜不止一次疑惑过。 一位亿万富豪,完全没必要进厨房。 对此,李逸个人没啥感觉。 说难听点,他就是一个突然间获得了系统的暴发户。 他身上可没有贵族毛病。 李逸现在什么都不缺,每天日子过得轻松,但有些无聊。 下厨做饭,是为数不多的乐趣之一。 李逸估算了一下,将渔场和葡萄园的灵气消耗计算进去。 大约在明年的四月份,灵气种子就会迎来第一次升级。 灵气种子升级,李逸就可以获得一次系统奖励。 李逸希望到时候,系统的奖励能够有趣一些。 这样就可以给他的生活,增添一些别样的趣味。 下午四点左右,赫尔曼和巴尔克两人最先来到别墅,然后马修一家子和奥斯蒙一家人,也到了。 顿时间,别墅的客厅热闹起来。 安娜在众人间跑来跑去,承担起小主人的角色,把好吃的水果分给大家。 米奇和贝塔这两个精力旺盛的家伙,就更是了,兴奋地跑来跑去。 就连平时比较高冷,比较安静的米妮,此时都好奇的凑到赫尔曼他们身边。 唯独熊二这个小熊崽子,躺在沙发上,抱着一个火龙果啃得不亦乐乎,旁边还放着一个苹果和两个香蕉。 塞丽娜太太和凯丝太太、格瑞丝,进入厨房后,李逸就出来了。 作为庄园的老板,他不可能一直在厨房里做饭。 李逸拿着一瓶果汁,接过安娜塞给他的橘子,走到赫尔曼他们身边。 赫尔曼、巴尔克、马修和奥斯蒙四人,包括马修和奥斯蒙两人的儿子,此时人手都是一瓶啤酒。 这个啤酒是庄园一家酒馆自制的啤酒,是奥斯蒙下午带着儿子到买的。 李逸好奇的问道:“这个啤酒好喝吗?” 马修拿起一瓶啤酒,打开后递给李逸,笑着说道:“老板,你可以尝尝看。” 李逸喝了一口,眉毛一扬。 这个啤酒味道确实还可以。 李逸拿起啤酒一看,却发现啤酒上面没有任何品牌标志。 赫尔曼笑呵呵的说道:“这个啤酒是小镇老约翰那里买的,这啤酒是老约翰妻子酿造的,深受我们温斯罗普人的喜爱。” “老约翰,是牛仔之歌的老板那个老约翰吗?” 李逸记得,赫尔曼带李逸去牛仔之歌酒吧招牛仔。 当时,那个酒吧的老板名字就叫老约翰。 赫尔曼笑着点头道:“就是牛仔之歌的老板。” 李逸又喝了一大口啤酒。 真别说,这啤酒非常清爽,而且平顺甘醇。biqubao.com 而且这啤酒,越喝越好喝。 这次为了圣诞节聚会,奥斯蒙买了四箱这样的啤酒。 李逸心里也决定了。 以后庄园的啤酒,全部从老约翰那里购进。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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