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逸将麋鹿送走后,脸上的笑容就再也止不住了。 不知道麋鹿肉的味道咋样。 李逸暗自舔了下嘴唇。 不过,他刚一转身就愣住了。 因为卡尔·蒙德和费奇·贝洛克两人拿出砍刀,正在将鹿头砍下来。 李逸走过去,不解的问道:“卡尔,费奇,你们在干嘛?” 卡尔笑着说道:“当然是将鹿头割下来,带回去做成鹿头标本啊。” 费奇也开口道:“在我的书房中,已经挂有12个鹿头标本。” 李逸微微恍然,然后再次问道:“我知道你们不吃野味,但你们连鹿肉也不吃吗?” 卡尔和费奇两人齐齐摇着头:“不吃。” 可惜了……李逸暗叹一声。 直播间的水友们,也在说可惜了。 “鹿肉味道真的很棒。” “我吃过鹿肉,味道跟驴肉差不多,但比驴肉要好吃。” “这是自然,鹿身上的肉,瘦肉多,结缔组织少,口感不错,又有嚼劲。” “关键是鹿肉大补啊。” “兄弟,那你还不如吃鹿鞭呢,这个更补。” “……” 李逸看到有水友说鹿鞭,眼睛一亮。 他虽然不吃也没必要吃鹿鞭,但鹿鞭泡酒可是很不错啊。 李逸想了一会后,摇了摇头。 泡酒也不能随便乱泡。 李逸目前还没有学会怎么泡酒。 这件事目前先可以放下。 反正阿巴拉契亚山脉就在这,想要打猎,随时都可以来。 十几分钟后,卡尔和费奇两个人将鹿头割了下来,并用袋子将豁口包好。 “李,我们要回营地了。”费奇看着地上那头麋鹿,好奇的问道:“李,你要带着这头麋鹿回去吗?” 李逸点头道:“是的,我想尝一尝麋鹿肉的味道。” 卡尔和费奇两人相视,苦笑一声。 不愧是华国人。 卡尔自告奋勇的说道:“李,我帮你把这头麋鹿扛回去吧。” 李逸的身高有186,不算矮,但看起来并不强壮。 卡尔和费奇两个人,是典型的欧美壮汉。 在两人看来,他们应该帮助李逸将这头麋鹿带回去。 但李逸拒绝了。 开玩笑,哥们我是一个挂逼,好吧。 紧接着,在卡尔和蒙德两人见鬼的眼神下,李逸轻松地将一头重达220公斤的公麋鹿扛在肩上。 “oh,上帝一定是在跟我开玩笑。” “这头麋鹿难道是假的?” 卡尔和费奇当场傻住,难以置信的看着这一幕。 直播间的一些新粉,此时也傻了。 老粉丝虽然有心理准备,但也被李逸这个操作给吓到了。 卡尔走到李逸身边,问道:“李,这头麋鹿不重吗?” 李逸想了想,说道:“还行吧,估摸着有480磅。” 费奇一听到这个数字,而且看李逸一副很轻松的样子,便忍不住竖起大拇指。 “李,你真的让我感到很诧异。 一头480磅的麋鹿,我虽然也可以扛起来,但绝对没有你这么轻松。” 李逸笑了笑,没有多说什么。 自从被灵气种子改造过来,李逸身体的各项指标,都得到了逆天的进化。 李逸曾经测试过,他最大可以扛起600公斤的东西。 不过随着灵气种子每天吸收天地灵气,李逸的力量也在不断增大。 这些都是不能说的秘密。 回营地的路上,李逸三人遇到了一行人。 这行人看样子也是来打猎的。 因为这群人基本都是亚洲人,因此李逸多看了几眼。 刚好这个亚洲人队伍中的一个年轻人,也看到了李逸。 当这个年轻人看到李逸肩膀的麋鹿,瞬间愣住了。 “卧槽。” 标准的国粹。 看来是同胞。 李逸笑着跟那人打招呼:“你好。” 一听到中文,那个年轻人眼神中闪过一抹光芒,然后快步朝着李逸走来。 周围几个大汉紧随其后,想来是那个年轻人的保镖。 “兄弟,你也太牛逼了吧。” 李逸愣了下,笑道:“山上的麋鹿很多,你带着这么多人,应该也可以猎杀到吧。” 这个年轻人摇着头说道:“我震惊的不是你能猎到鹿,而是震惊你能扛起这头麋鹿。” 好吧,我以为啥呢……李逸嘴角一抽。 李逸和这个年轻人在山上打猎相遇,也算是他乡遇故知。 这名年轻人也主动说出了自己的名字。 “我叫江浩然,燕京人。” “我是李逸,来自赣省,目前定居在温斯罗普。” 互相认识过后,江浩然就带着手下离开了。 萍水相逢,也就没有留下联系方式。 回到临时营地,其他出去狩猎的小队,也陆陆续续回来了。 基本上每一个出去狩猎的小队,都有收获。 有一个人数是6个的小组,直接带回了一头野猪和14个鹿头。 简直不要太凶残。 李逸将麋鹿和野鸭放下后,开始用雪将麋鹿和野鸭给覆盖住。 这样既可以隔绝气味,也可以保鲜。 时间来到下午一点半,李逸也将直播关了,准备烧火做饭。 营地旁边就有一条小河,宽度在3米左右,里面有很多淡水鱼。 此时,已经有几个人拿着鱼竿在钓鱼。 费奇·贝洛克给每一个人都分配了工作。 李逸的任务是捡柴火。 他已经超额完成了柴火任务,于是凑到钓鱼这里来看一看。 距离李逸比较近的是一个年轻白人,头发棕黄微卷。 “嗨,李,听说你上午猎到了一头8个杈的麋鹿。” “哦,谢谢,我这是运气好。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李逸是这个团队中唯一的华国人,辨识度太明显。 不过,这个年轻人认识李逸,李逸却不认识他。 这个年轻人主动伸出右手:“我叫杰米·乔迪,李,很高兴认识你。” 李逸伸出右手和杰米·乔迪握了下。 “我也很高兴认识你,杰米。” 杰米·乔迪笑着问道:“李,你对钓鱼感兴趣吗?” 李逸笑道:“是的,费奇分配给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所以我就过来看一看。” 杰米指着一旁的袋子说道:“袋子里还有一套渔线,不过没有鱼竿。” “没有鱼竿也没事,” 李逸现在对钓鱼越来越感兴趣。 这次上山,李逸特地带了一些庄园的牧草。 这些牧草,就是最好的饵料。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7_167773/732748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