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饶是李逸的身体是灵体,也有点吃不消。 李逸只是做了几道腊味。 不过好在米国人没有吃过这玩意,腊肉、腊鸭一下子就征服了奥琳娜和赫尔曼。 至于小安娜,根本不需要征服。 还没有吃之前,小丫头的口水就跟决堤了一样。 餐桌上,赫尔曼吃完美味腊味煲仔饭后,说道:“老板,马上深秋了,该买牛了。 不然的话,时间就太晚了。” 确实,现在已经十月下旬,按照波士顿这边的气候,已经算深秋了。 李逸放下筷子,问道:“牧场可以随时投入运营么?” 赫尔曼闻言,立即说道:“当然可以,只要有人有牛,随时都可以。” 李逸微微点头:“那明天我们先去招人,然后再去买牛。” “好的。” 赫尔曼异常的兴奋。 在李逸接手庄园之前,整个庄园已经停摆一年的时间。 这对赫尔曼这名从业25年的牛仔来说,赋闲一年,身体快要生锈了。 现在牧场要开始经营,赫尔曼自然很兴奋。 既然时间不等人,那么李逸也不打算拖着。 第二天一早,李逸就跟着赫尔曼前往温斯罗普,后面还跟着奥琳娜和安娜。 李逸的绿卡办下来了,也觉得雇佣赫尔曼和奥琳娜,那自然要签订劳动合同。 李逸了解过,在米国牛仔的工资不算高。 在马塞诸塞州这一片区域,牛仔的平均周薪在700美元左右。 想要获得高工资,就必须去蒙大拿州和得克萨斯州等养殖业发达的地方。 但工资再高,也不会超过周薪1000美元。 李逸给赫尔曼开的工资很不错,周薪800美元,年收入四万多一点。 根据米国皮尤研究中心的定义,三口之家年收入超过五万美元,两口之家年收入超过四万美元,就属于中产家庭。 赫尔曼老光棍一个,一年赚四万美刀,妥妥的美利坚中产家庭。 奥琳娜作为葡萄酒酿造的特殊人才,工资要高一些,周薪1200美元。 在律师事务所签订好合同后,奥琳娜就带着小安娜去逛街了。 赫尔曼则带着李逸来到镇上的一处酒吧:牛仔之歌。 “老板,牛仔之歌是温斯罗普的牛仔圣地,我们放假或者想要放松,都会来这里。” 赫尔曼介绍时,李逸好奇的打量着他眼前这座略显破旧酒吧。 打量一番才发现,这座酒吧毫无特点。 进入酒吧之内,酒精混合着香烟的气味,扑鼻而来。 加上嘈杂的氛围和躁动的音乐,让李逸眉头一皱,有点难适应。 赫尔曼就好像鱼儿入水,脸上带着笑容,带着李逸在酒吧中穿梭,来到吧台。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看到赫尔曼和李逸后,笑着迎了出来。 “嗨,赫尔曼,听说希尔庄园卖出去了?后面的那位是你的老板么?” 老头用着好奇的目光,打量着李逸。 “老约翰,你的眼光还是这么毒辣,这位就是我的老板,来自神秘的东方大国。” 赫尔曼和老头拥抱了一下后,就简单介绍了李逸。 老头满脸笑意的伸出右手:“年轻人,欢迎你加入温斯罗普,我相信温斯罗普的美丽,一定会将你所折服。” 李逸握着老约翰的手,笑道:“我已经爱上了这个小镇。” 双方客套过后,赫尔曼就说道:“老板,你在这里坐着,我去看一下,那几个家伙在不在。” “好的。” 老约翰走进吧台,笑问道:“神秘的东方富豪,喝点什么?我的牛仔之歌虽然小,但这里应有尽有。” “叫我李逸,或者李都可以。”李逸看了眼菜单,要了一杯果汁。m.biqubao.com 老约翰将果汁放在李逸面前后,便说道:“李,温斯罗普人口不到两万,但这里有最好的牛仔和渔夫。 你在这里,可以找到你想要的任何的人才。” 李逸不置可否的微微一笑。 米国的养殖业基本上已经转移到西部或者南部的得克萨斯州。 东部海岸的农场和牧场数量绝对不少,但更多的是一些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也不需要很多牛仔,因此东部的牛仔大量外出,前往蒙大拿州或者德克萨斯州。 留下来的牛仔,要么不愿意背井离乡,要么能力不够不敢出去。 老约翰可能是很少看到华人,碰上李逸,就忍不住聊了很多。 主要是向李逸介绍,温斯罗普有什么好玩的。 你别说,经过老约翰这么介绍,李逸发现,温斯罗普虽然只是一个小镇,但是什么都不缺。 波士顿能买到的东西,温斯罗普都能买到,价格还更便宜。 李逸和老约翰聊了几分钟,赫尔曼就带着几个人走了过来。 老约翰看到这些人,不由得笑道:“哇哦,李,你走大运了。” 李逸转过身,就看到赫尔曼身后跟着四个男人,三名白人一名黑人。 其中一个男人看起来四十来岁,嘴里叼着一个烟斗,戴着老旧牛仔帽。 另外一个身高超两米的壮汉,身上的腱子肉鼓胀成块。 那名黑人的身高也很高,但属于精壮类型。 剩下一名白人,身高年龄和李逸差不太多,给人的感觉非常精炼干爽。 李逸看向赫尔曼,赫尔曼立即介绍道:“老板,这是马修·奥尔丁顿,温斯罗普最好的牛仔之一。 十二岁成为牛仔,放牧35年,曾经获得德克萨斯州牛仔比赛的季军。” 叼着烟斗的男人走上前,伸出右手,说道:“你好,我叫马修·奥尔丁顿。” “你好。”李逸微微点头。 等到马修·奥尔丁顿走开后,赫尔曼指向那名两米壮汉,说道: “巴尔克·马洛,技术在马塞诸塞州数一数二,以后会成为老板你的得力助手。” 壮汉上前,瓮声道:“你好,我会帮你养牛的。” 李逸眉毛一挑。 这个壮汉给他的感觉,好像……有点憨。 紧接着,赫尔曼介绍那名黑人:“奥斯蒙·斯潘塞,以前是华盛顿州人,后来加入温斯罗普。 技术和人品,获得了所有人的认可。他曾经还干过海员,我想他是老板你需要的人才。” 一个黑人的人品,获得了白人小镇的认可,这让李逸有些小震惊。 奥斯蒙感受到李逸好奇的目光,便裂开嘴露出一口大白牙:“嗨,老板你好,很高兴见到你。” 李逸和奥斯蒙握了下手,便看向最后一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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