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黎修交流的是一个比较年长的人,他的等级意识很是根深蒂固。 不知道还好,他一听说姜恬是从那种地方出来的,立马要把她驱逐走,他怕姜恬污染这边的空气。 所以,哪怕面对黎修,他还是振振有词。 对方能说出这样的话,黎修立即猜出了之前发生的一切。 他的表情瞬间冷下来。 他的脸一冷,那个原本还十分自大的人,莫名其妙地歇了气焰。 他脸上堆笑:“黎总,我不是故意找你的茬,只是今天有新人在场,我们家都希望能在场的人能够给他们带来福气。” “你这个小女伴,我们是不太欢迎的,下一次你再来带上她,我们绝对一视同仁,你看这样行吗?” 黎修看向了姜恬:“他们欺负了你吗?” 姜恬平静地摇了摇头:“没有,只是说让我离开。” “嗯,好,那就离开吧。”黎修说。 那个人的脸上立马浮现出了笑容,他甚至还趾高气昂地看了姜恬一眼。 果然这种上不了台面的东西,就连带她来的人,都不会给她几分关注。 可是……他的笑容还没收回来,就看到黎修转身要走。 那个人一看黎修要走,立即慌了:“黎总,你看你这是什么意思?这一场婚宴,您可是主要来宾,您要是走了,我家的人不会放过我的。” 黎修好像没有听到他的声音,他甚至伸手接过了姜恬的包。 “没吃什么东西吧,待会我们去别的地方吃顿好的。” 姜恬没有多说话,只“嗯”了一声。 两个人都要走到酒店门口了,这家的长辈和新郎新娘,紧赶慢赶,终于把他们拦住了。 “黎总,你可不能走,你要是走了的话,这场婚礼咱们真办不下去了。” 那家的长辈连忙赔笑脸。 黎修语气平平淡淡的:“主观上,我并不想离开。不过,既然作为主人家的你们下达了逐客令,我不会一直占着贵地的位置。”biqubao.com 其实,黎修是特意挑选这个宴会带着姜恬来的。 这家人有求于他,他们家的公司濒临破产,如果想要起死回生,必定要通过他的支持。 既然他是他们的救世主,那他带来的人对方绝对不敢轻慢。 可他没有想到,越是眼高于顶的人越看不起人。 都求他做事了,还要给他的女伴下马威,他不可能忍受。 黎修不得不承认,他心中有一丝后悔。 早知道对方如此恶劣,他就不带姜恬来了。 至于要隐藏姜恬的身份,黎修并不觉得一个人的身份能被轻易抹去。 他当初是一个神经病,被所有人不接受。 可一旦有钱有势了,谁敢提起他曾经住过精神病院的事? 只要这个人起来了,别的就不算什么了。 “你们的婚礼继续举行吧,不需要理会我。” 黎修朝着姜恬伸手:“走。” 他有点紧张。 姜恬默默把手放在了他的手心里。 黎修眉头一松,等他抬头,再度语气沉沉:“请给我们让路。” “黎总,您听我解释啊,我们不知道你跟这位……这位女士的关系这么密切,我们以为她就是你带来解闷的,就没注意,你打我两巴掌吧,都是我的错!” 那个想把姜恬赶出去的人,着急忙慌对黎修道歉,仿佛是天塌了。 要是惹怒了黎修,他们的天就真塌了。 不要说举行婚礼了,以后吃饭都是问题。 黎修还是当做没有听到。 他抬手轻轻抚了一下姜恬的发丝,语气是罕见的温和:“对不起,让你受委屈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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