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对她而言,这不算是麻烦,反而是一个机遇。 姜恬获得了来自于国外一个大公司的offer。 如果说凌氏是国内领域内的最强者,那么国外的那个公司,就是世界范围内的最强者。 这个公司对姜恬抛出了橄榄枝,意味着她可以进入一个之前不敢想象的平台。 但凡有事业心的人,就不可能一点都不心动。 为此,老爷子特意给姜恬打了电话。 “对,我承认,这个公司能给你发offer,是我在其中运作了一下。但他们愿意看你的资料,最终把你邀请进了公司,还是你自己有才能。” 姜恬语气冷静:“谢谢董事长,我会慎重考虑的。” 老爷子长叹了一声:“姜恬,当时我选了你,是真心想栽培你。你的眼皮子不要太浅了,凌清越现在喜欢你,以后还能保证一直喜欢你吗?他那边我说不通了,你是个聪明人,知道该怎么选。” “是的,我了解。” 老爷子以为姜恬被打动了,语气变得和缓了许多:“你在那个公司做几年,要是还想回来,我这边随时给你安排职位,你放心,只要你离开我儿子,我不会亏待你。” 不得不说,老爷子还挺精明。 一般人都选择拿支票,他选择了更加贴合姜恬需要的奖励。 那样的公司,从事这个领域的人,没有一个能真正做到心无波动。 “谢谢董事长的关照,我一定会好好思考接下来该怎么走。” 老爷子满意了一些:“嗯,你什么时候启程,告诉我一声,我给你送行。” ………… 等到姜恬把电话挂了,就看到凌清越快要哭出来了。 当他看到那个offer时,就知道自己的处境十分不妙。 姜恬十分有上进心,凌清越看在眼里。 那样的橄榄枝,非常打动人。 凌清越心里的危机感不断上升,尤其是老爷子还在暗自诋毁他,说他坚持不了多久时,他更是恨不得把电话给挂了。 那个人能不能别那么自以为是? 深吸了一口气,到最后凌清越也没敢说一句话,出去给姜恬做饭了。 他报的那个厨师班已经开课了,虽然他天赋不强,但努力的很,那个老师多次夸奖他很有毅力。 在这段时间内,他学会了好几道菜。 饭桌上,姜恬在想什么,凌清越一点都猜不出来。 他知道,如果用恋情阻碍姜恬,那他就太low了。 不管姜恬怎么选,只要她愿意,凌清越表示自己没问题。 到了晚上,云停雨歇,一头汗的凌清越抱起脸色晕红的姜恬去洗澡。 两个人洗完了,凌清越搂着姜恬不撒手,他都不舍得睡觉了。 他看到那个offer的日期了,入职在一周之后,时间太短了,他们相处不了多久。 很难得,姜恬也没有睡,她的手指浅浅勾勒着凌清越背部的轮廓。 良久,她说了一句:“在我出国之前,我们去旅游吧。” 凌清越心里咯噔了一声,眼泪差点掉下来。 果然,她还是选择离开。 “……好。” 说做就做,反正两人都被开除了,时间十分自由。 第二天他们就订好了机票,飞往了一座著名的古城。 凌清越心里的那根弦绷得无比的紧,他还存在侥幸心理,说不定姜恬会改变心意。 比起他的紧张,姜恬就显得悠闲多了。 她穿了一条浅色及脚踝的长裙,头发披散开,只用一顶草帽来遮阳。 这座古城闻名遐迩,自然有其独到之处。 瑰丽的自然山水和独特的风土人情,是他们的卖点。 繁复典雅的民族服装,更是有一种民族美。 姜恬跟凌清越步行在街上,两个人手拉手,凌清越勉强平复心情,把精力都放在姜恬身上。 姜恬在一个小摊边停下,这个小摊是卖玉的。 不过,能在这种地方卖的玉,当然是假的。 姜恬拿起了一块憨态可掬的小猪形状的玉石,对着凌清越比了比,忍不住微笑:“像你。” 凌清越憋气,一会儿说他是小狗,一会儿说他是小猪,比起小猪,他宁愿当小狗。 不过姜恬喜欢,他就付钱了。 当然,钱也是姜恬给的。 他的固定财产都转移到了姜恬名下,可身上不能一分钱都没有。 姜恬专门给他办了个卡,很多生意的分红都打在里面。 他想花就随时花。 凌清越收到那张卡之后,美得不得了。 真正的男人,就应该从老婆手上拿钱。 收的钱给老婆花,两全其美。 “送给你的,收好了。” 凌清越面色复杂地盯着那块小猪玉石看了好久,还是小心收好了。 只要是姐姐送的,他就愿意要。 两个人走走停停,逛着逛着,凌清越就不烦闷了,本来时间就珍贵,他要是再浪费,那真变成大傻蛋了。 到了中午,太阳有些热了,姜恬就对凌清越说:“我要吃刚才我们路过那个店卖的雪糕,咱们再过去吧?” 阳光那么热烈,凌清越摸了摸姜恬的脸,哪怕被帽子挡着,她的脸还是比之前热了不少。 “你在这里等着,我过去给你买。”凌清越当机立断。 姜恬点点头。 “你千万不要乱走。”凌清越叮嘱她。 “我又不是三岁小孩。” 虽然不放心,凌清越还是过去了。 目前这个时期,是旅游的旺季,一路上人特别多,凌清越买好了雪糕,艰难地从人群中挤出来,就发现姜恬已经不在那里了。 明明是热天,凌清越的冷汗瞬间流下来。 凌清越拿出手机给姜恬打电话,可是不知道是不是信号不好,还是姜恬关机了,他没有打通。 凌清越慌了,他脑子里闪过了无数个可能性。 深呼吸了好几次,凌清越勉强找回了冷静。 他四处询问,有没有人见过姜恬。 可游客是流动的,他们根本不认识姜恬,对待凌清越的问题,自然是无从回答。 凌清越孤零零站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像是失了魂。 他知道他应该去报警,或在原地等一等。 可这些天内心的不安,形成了一股冲击力,他此时此刻什么都做不了,大脑一片空白。 “k神?你是k神吗!我是你的粉丝!”biqubao.com 一道甜美的女声响起来。 凌清越下意识朝声音的来处看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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