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人,送客,找二十个人,把姜老板送回去,若是没有我的吩咐,你们不要离开姜宅,好好护着姜老板。” 语罢,县令缓缓勾了勾唇,他想碰触姜恬,被她不着边际地闪开。 但他并不恼火,只缓慢地说道:“待到了日子,我会把你娶回家。” 二十个衙役换上了平常的衣裳,守在姜宅寸步不离,已然表明了县令的态度。 暗一没能跟着姜恬一起进去,但姜恬出来后,他就觉察到了不对劲。 一路谁都没说话,直到姜恬进了宅子,她才得了空,把暗一叫进来。 那些人倒是还算是有分寸,只在外面守着,没有进宅子。 但前后门都有人把守,哪怕下人出去买菜也要被盯着,就反映了县令的态度。 大伙都摸不着头脑,那个领头的衙役却是笑了一声,说是县令怕有人害姜老板,特意给她拨了一批人马保护她。 这个理由倒是有理有据,乱世之中总是会有一些人为了生存不择手段。 一时间那条流言的真实度又高了许多。 姜恬此时正在交代暗一:“县令非要娶我为妻,明日就要来下聘,如今外面的人把守着,我逃不了了。” 她说这话时,语气还算是冷静。 可暗一却难得冷静不下来,他早看出那县令对姜恬有非分之想,可考虑到他的家世,暗一认为他不会任性妄为。 是他看走眼了。 “暗一,我来不及交代你许多了,今晚趁着夜色,你带辰哥走,把他送回京城。” 暗一表情一惊:“主子,您这是什么意思?” “县令表面上看着温和宽厚,实则心胸最是狭窄。辰哥如此聪慧,不过两岁就已然超过了他的儿子,我若是真嫁给了他,他定会把我儿当成眼中钉,肉中刺。有这个孩子,我就不会全心全意对他。我若是不嫁给他,辰哥也会被迁怒,还会变成制约我的棋子。” “如此一来,你带他去找皇上吧,皇上虽生我的气,可对自己的亲骨血不会不管不顾,他会妥善安置好辰哥的。” 暗一的手攥出了青筋,他看着姜恬:“主子,这几年我未曾荒废过武艺,外面的人我可以帮您解决,若是走,那还不如一同走!” 姜恬对着他苦笑:“那些人除了看住我,并未做过坏事,更何况我走了,姜宅的下人,我的铺子,那么多人都能走得了吗?我是他们的主心骨,是他们的东家,若是连他们都护不住,我不会原谅自己。” 暗一沉默了,其实他清楚,自己可以把姜恬打晕带走。 让他又明白,这不是姜恬想要的。 “暗一,别犹豫了,今日是最好的时机。那县令能猜到我会派人把辰哥送出去,他不会阻拦。往后他若是恶意发作,谁又能护得住我的孩子?” 暗一只觉自己的心口苦涩难言。 这么多次了,他就没能有一次护住她! 可他又不得不承认,姜恬说的是对的。 为了避免夜长梦多,今夜是最好的时机。 他护不住姜恬,若是连她的孩子都护不住,那他就真是白活了。 跪在地上,重重磕了个头,暗一嘴里有铁锈的味道:“是,主子。” 姜辰还没睡下,就被姜恬抱来,他“噔噔噔”迈着小短腿扑到了姜恬的怀里,大声喊:“阿娘!” 姜恬摸着他的头发,笑盈盈的:“辰哥,你还记得吗?阿娘答应过你,等到你生辰,阿娘就带你去有那个有温泉的庄子。” 姜辰的眼睛一亮:“记得!” 姜恬又继续笑:“那今夜你先跟暗一叔叔去吧,阿娘生意忙完就过去。” “那阿娘为何不跟我一起走呢?”姜辰眼中有着疑惑。 “因为阿娘记得辰哥答应过我,你要去那个庄子给我准备一份礼。阿娘想让你先去给我准备这份惊喜,等到准备好了,阿娘就可以去收礼了。” 姜辰脸蛋一下子红了,他这次没有再纠结了:“好吧,那我先跟暗一叔叔去,阿娘可以晚点来,我的礼物要做好久……” 他还有些难为情。 “阿娘知道了。” 姜恬再度抚了抚他的额头,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就把他交给了暗一。 “带他走吧。” 暗一用尽全力才压制住声音的颤抖:“……是。” 两个人出去时,果然没有人阻拦。 而到了第二日,县令就派了人风风光光地来下聘了。 他是一个读书人,又自诩要比姜恬的“前夫”好,非常注重面子上的东西。 来下聘的那支队伍敲敲打打,恨不得告知全县的百姓,县令大人要娶回春堂的姜老板了。 对于县城的百姓而言,两个人自然是郎才女貌。 县令大人清正廉洁,姜老板乐善好施,真要说起来,还是姜老板高攀了呢! 县城因为这档事,难得热闹了起来。 轩辕夜一大早就被讨论声给吵醒了。 他一向不乐意关注旁人,比起县令大喜,手里的信更让他在乎。 距离安平县不远处的某个县城,县令骄奢淫逸,把赈灾的银子全都用作了取乐,百姓快要饿死了。 本来还打算在安平县多留几日,可出了这般意外,轩辕夜不能再等了。 他当日就出了城,去往了那个县城。 姜恬并未拒绝聘礼,她平静地收下了。 看出了她的态度,县令心中多了几分满意。 自古以来,识时务者为俊杰,姜恬的做法深得他心。 既然聘礼都收下了,未免夜长梦多,他按照告知姜恬的日子,开始预备成亲。 在这段日子里,姜恬一直老老实实在宅子中,并没有试图逃离。 她也没法逃,这种偏远的小县城,县令就是一言堂。 他要是想留下一个人,谁都不敢放她走。 时间飞逝,转眼间到了成亲的日子。 轩辕夜刚把另外一个县城的事处理完,还没等他喘口气,就收到了手下的飞鸽传书。 他差点忘了,他派手下去调查了那位“江老板”。 等到他打开字条,整个人如遭雷击。 “姜老板,姓姜名恬,夫君弃之,三年前至安平县定居。有一子,年方两岁,唤为姜辰。县令已下聘于她,两人于今日成亲。”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7_167762/732682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