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家集团,是个实力极其强悍的集团。 在寸土寸金的市中心拥有一整栋楼,侧面显示出了纪家的豪横。 姜恬走进大厅,随处可见的都是打扮精致的白领,他们就策划案微笑讨论,端着咖啡从姜恬身边路过,与这些人相比,姜恬显得格格不入。 她穿得很是随便,宽大的短袖,外加宽大的裤子,老土,没有色彩,跟那些中年妇女没有区别。 别人在看到她时,都用好奇的目光打量她。 她提着保温桶,走到前台,抿唇露出一个笑:“你好,请问纪总在吗?” 前台是个长得挺好看的小姑娘,她把姜恬的穿着打量了一遍,把不屑掩饰得很好。 “请问你有预约吗?”公事公办的语气。 “我是他家的保姆,可以不预约吗?” 前台猜测姜恬的社会地位不会高,听她是保姆,眼里闪过来了然。 但是—— “对不起,我不能破坏规定,没有预约,谁都不能进去。” 前台其实可以打电话到总裁办那里问问,但她不想。 因为她刚刚失恋了,心情不好。 既然规定都说了,没有预约不能上去,纪总家的保姆要是来,刘秘书肯定嘱咐她了,既然他没说,说不定这个保姆是哪里来的。 “可以通融一下吗?我炖了鸡汤,怕凉了。” “这位……大姐,不是我不通融,是我们公司就是这么规定的,要是没有预约,谁都能上去,公司就乱套了。” 姜恬慢慢点点头,眼神有着失落,她拿出手机,正想给纪飞寒打电话,身后就响起了一道略有些熟悉的声音。 “你是纪飞寒的保姆?” 姜恬回过头,是沈清晓。 沈清晓今天的打扮依然艳色逼人,一身华丽的长裙衬得她腰细腿长,身材婀娜。 自信的笑容让她多了三分美貌。 “你好。”姜恬对她说道。 “嗯,”沈清晓的视线转移到了她手里提的保温桶上,“你是来给纪飞寒送饭的?” “对,”姜恬轻轻点点头,“但我没有预约,不能进去。” “哦。” 沈清晓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嘴角的笑容深刻了许多,她突然看向那个前台:“我可以上去吗?” 在她过来时,那个前台就一直用星星眼看着她。 沈清晓回国后可没有闲着,为了尽快打响知名度,为她的创业打基础,她连续上了好几个杂志,好几期综艺。 她的人设是职场女精英,吸引了不少热度。 这个前台跟她是同校,近期又追了她作为嘉宾的一期综艺,对她很是崇拜。 “学姐,你好,我跟你是校友。” 沈清晓挑了一下眉,露出了恰到好处的一丝笑:“原来是这样,那我们真的很有缘分。” “是啊,我特别喜欢你,你可以给我签个名吗?”前台试探着说。 “当然可以了。” 沈清晓接过笔,给她签了个名,还送了一句祝福。 那个前台捧着笔记本,笑容极为灿烂。 “我上去找纪飞寒有点事,可以吗?” 沈清晓又问出了先前那个问题。 “别人是不可以的,但学姐可以。您跟总裁的爱情故事那么感人,我衷心希望你们能破镜重圆。” 前台是真心说的。 沈清晓为了让人设更丰富,把那段初恋也拿出来讲了,还做了一些艺术加工。 初恋是个大总裁,为了她多年不谈恋爱,她身上的故事性更足了。 自从前台了解了他们的爱情故事后,就特别想看两个人复合。 在她的心里,他们总裁肯定还喜欢着沈小姐,只不过是太傲娇,不愿意低头。 “谢谢,我会努力的。” 沈清晓对前台说完,朝着姜恬伸出了手:“保温桶给我吧,我拿上去。” 然而姜恬却没有动,也没有说话。 沈清晓皱了一下眉头:“你还愣着干什么?” 她正愁着没有理由去见纪飞寒,送饭真是一个好借口。 “我还是给纪先生打个电话吧。”姜恬委婉拒绝了她的要求。 “打电话干什么啊,我现在就要上去,直接送上去不是更好吗?” 沈清晓鄙视姜恬的迂腐。 她看出这个保姆有些死心眼了,话都懒得说,上手就去夺。 她夺过了保温桶,姜恬由于惯性的原因,差点摔倒。 “真是的,纪飞寒怎么找的保姆,一点眼力见都没有。” 沈清晓嫌弃得很。 她整理了一下头发和裙摆,刚想去电梯口,就发现嘈杂的大厅,突然鸦雀无声了。 她下意识跟随着大家的目光去看,然后就看到了纪飞寒。 满脸怒意的纪飞寒。 他走到沈清晓面前,沈清晓的嘴角微微一勾,还没说话,她手里提着的保温桶,就被纪飞寒单手抢了过去。 沈清晓还没有了解情况,她笑容越发温婉:“我正打算给你送上去,里面炖的是鸡汤,你趁热喝。” “这是你做的吗?”纪飞寒的声音寒凉刺骨。 他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 沈清晓的大脑在飞速运转,她一时不知道是认下是她做的好处多,还是如实说好处多。 至于别人会不会揭露她,她的自信心在告诉她,绝对不会。 她的身份摆在那里,谁会得罪她,就那个保姆? 她敢保证,她什么都不敢说。 可她本来就不会做饭,要是以后纪飞寒让她做着吃,那不就露馅了。 电光火石之间,沈清晓选择反问:“你希望是我做的还是别人做的?” 纪飞寒冷笑着看了她一眼:“沈清晓,真没想到,你这么不要脸。” 不要脸。 沈清晓是最要脸面的人。 听到这句评价,她的脸色寸寸惨白。 “为了对我献媚,抢夺我家保姆给我做的饭,沈清晓,你有一点做人的道德吗?” 又是一记重击。 沈清晓在外的人设,是职场精英,成功女性。 旁边的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沈清晓参加的综艺都非常火爆,他们在闲暇时间多多少少看过一点。 很多人都以为纪飞寒还在深爱沈清晓,否则他为什么多年不恋爱。 可目前这情况,完全不是这样啊。 沈清晓张了张嘴,谈恋爱时,纪飞寒虽然恶劣,但从来没有像此刻这样,一丝情面都不给她留。 “保安,把沈小姐请出去,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进集团大厅。” 好多人眼里闪过了震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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