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朱标:朱元璋头号黑粉_第77章.生擒太子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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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殿下才说,小看了哈剌章?”
  听到常茂这话,朱标、邓愈、李文忠连同旁边的沐英都是轻笑出声。
  也是见几人如此。
  常茂以为自己失言,有些不好意思问道:
  “殿下,可是末将说错了?”
  “没错,卯时的确是士卒最困倦的时候,也是趁夜劫营最好的时机。”
  “只是似大将军这样的名将,怎会对敌军趁夜劫营没有半分准备。”
  “况且我军早就在图拉河前设伏,莫说是哈剌章,即便是齐王扩廓来了,也绝不可能讨到半分便宜。”biqubao.com
  “那殿下方才说小看了哈剌章,又是为何?”
  命邓愈、李文忠召集全军开拔后,朱标翻身上马,冲常茂解释道:
  “孤本以为哈剌章是个不折不扣的庸才,只因元主信任,这才身居要职。”
  “可现在看来,这哈剌章倒还算有几分本领。”
  “你应该知道,草原部族各有异心。”
  “而方才的四十万元兵,行动还算迅速,队伍也还算齐整。”
  “纵然军阵有些松散,不比我明军,可能让各部族如此,也算的上是一支劲旅强师了。”
  从一个军队的行军状态、日常习惯便能看出一个军队的作战能力。
  哪怕是豆腐块,虽有人质疑是皮毛功夫,无用之为。
  可实际上,严格的军纪、令行禁止的执行力,绝对能表现出一个军队的作战能力。
  这也就是为什么阿三的军队人数众多,可在世界舞台上,无论那个军种都算不上头号战力的原因。
  其没有严格的军纪,纵然人数在多,依旧不及天朝王师。
  一支劲旅,以反击之名便可打到他的首都。
  “方才各部族的元兵向图拉河进兵,无人嘈杂,快速行军。”
  “而将不同部族聚拢在一起,说明哈剌章还是有些手段的。”
  还有一点朱标没有明说。
  此战哈剌章的目的,众人皆知。
  召集近四十万的草原部族,哈剌章并非打算一举击溃明军。
  哈剌章的目的,乃是为了生擒自己这个明朝太子。
  可四十万部族,只为生擒自己一人。
  能有如此魄力,即便那哈剌章不是什么将才,但也绝对算的上是个能臣。
  语罢。
  见冯胜、李文忠已带队集结完毕。
  朱标勒紧缰绳,指着捕鱼儿海的方面,朗声说道:
  “弟兄们,元兵奇袭我图拉河大军。”
  “而此时,孤同诸位一起,生擒元主,纵横草原!”
  “诸位记住,眼前的草原再无元兵主力,眼前的草原只剩下元廷那些脑满肠肥,只知享乐的贵族、首领。”
  “而那些贵族首领是一个又一个摆在眼前的富贵,是让大伙儿加官进爵、福荫子孙的富贵荣华!”
  “弟兄们!”
  “可愿随孤纵横?”
  “末将愿意!”
  “标下愿意!”
  “众将听令,随孤一起,踏碎元廷!”
  话音落下,长剑出鞘。
  月光洒在剑锋,冷光映射在铠甲上,平添一抹寒意。
  置身辽阔大漠,月冷风急,更显得几分萧瑟。
  可在清冷明月之下,朱标所率明军似奔狼夜袭,锐意直前。
  将士那高涨的战意似具象成熊熊烈火,燃尽了大漠孤冷,褪去了凌晨寒霜。
  此时每一名纵马疾驰的士卒,心中也只有一个念头。
  跟紧朱标,生擒元廷的那些达官贵人,加官进爵!
  “殿下,前面便是吐鲁浑河!”
  “当是如今元廷所在!”
  “好!”
  不消多言,朱标勒紧手中缰绳,提速向前。
  身后数万将士犹如虎狼,紧随其后。
  此时宿卫元廷的守军刚反应过来,数万明军便已经冲到他们跟前。
  只见朱标手持长枪,借奔马疾驰的速度,一枪便洞穿了元兵的胸膛,直接将其挑飞了出去。
  而后的明军更如虎奔狼突,似天灾降临一般,将眼前那些元兵守卫尽数碾碎。
  看着前方最为巨大,最为豪华的营帐。
  朱标纵马直入,当即便冲了进去。
  而此时的营帐中,那人还赤裸着上身,朱标手中的带血的长枪便已经抵在了他的咽喉。
  “元主爱猷识理达腊?”
  “你是何人!”
  看见那人坐起身子,一只手按着短刀,而他身旁却还有两个赤裸着身子的草原女子。
  朱标调转枪背,朝他脸上狠狠砸了下去。
  “你不是爱猷!”
  “说!你是何人?”
  “我乃北元太子地保奴,你是何人,安敢如此无礼!”
  “孤乃大明太子。”
  话音落下,地保奴心头惊悸,恍若置身梦中般左右环顾,似乎想要寻找些什么。
  “将此人绑了!”
  没有理会地保奴的慌张,朱标下令过后便要在元廷营地寻找元主的踪迹。
  半柱香的功夫,元廷所在的诸多贵族都被明军捆绑,集中在了一起。
  朱标环顾众人,朗声问道:
  “元主何在?”
  见无人回答,朱标冲常茂微微示意。
  常茂会意,揪起距离他最近的一个贵族,手起刀落,直接便砍下了那人的脑袋。
  “元主何在?”
  见依旧无人回答,常茂更不客气。
  接着拎出两人,当即斩首。
  眼看下一个要被常茂斩杀的,便是他们的太子地保奴。
  一众贵族、首领,元廷官员也跟着不安了起来。
  “孤最后再问一遍,元主何在?”
  没有给眼前这些贵族太多的反应时间。
  数秒过后,无人开口。
  朱标当即调转马头,便要离开。
  而那些元人自然知道,一旦朱标离开,继续追击元主。
  那他们大概率是要被尽数斩杀!
  “大明太子殿下,我知道,我知道我主所在!”
  “说!”
  “若小人说了,可否......”
  不等那人说完,朱标手中长枪用力一掷。
  枪尖洞穿胸膛后,竟直直刺入那人身后的地面。
  朱标轻勒缰绳,将长枪从那人胸膛拔出的同时,冲眼前众人沉声说道:
  “尔等已为阶下之囚,竟恬不知耻,妄图提什么狗屁条件。”
  “战阵杀伐的元军将士,孤尚存几分敬重。”
  “尔等与后方作威作福,此时却还大言不惭,想要富贵?”
  “孤最后问一句,元主!何在!”
  见面前少年目光如炬,周围明军好似审视待宰羔羊般,紧紧盯着他们。
  那些贵族想要开口,却还当真不知元主身在何处。
  “大明太子殿下!”北元太子地保奴颤巍巍起身,壮着胆子说道:
  “父皇一个时辰前,召我入其营帐安寝。”
  “后借故离开,应是往北面去了。”
  “嗯。”
  见朱标随意应了一句便调转马头,准备离开。
  地保奴连忙问道:
  “大明太子殿下,在场众人均是我朝肱骨,多为部族首领。”
  “还望太子殿下饶其性命!”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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