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牙刚才离得远没看清。现在走得近了,才认出了包天庆的身份。 不过对于包天庆手中的弓弩,他并没有认出来,只是看着像是把武器。 “我倒是谁这么大胆,原来是这个黑包子!” “这货竟然还敢来,看我现在就去砍了他。” 二当家的暴脾气被勾起,提刀便冲了上去。 “不好,老二,快退。” 狼牙见包天庆把手中的东西抬起,对准了二当家,顿时觉得不妙。 不过他提醒的还是慢了一步,包天庆的一箭已经射中,直接将二当家的胳膊射穿了。 另一边,包天庆摇了摇头,心中有些惋惜。 这一箭他瞄的是心脏,但因为两边距离二十多丈,弓弩的准头也出现了一些偏差,这才导致他射偏了。 虽说惋惜,不过他手上的动作却不慢,再次瞄准,一箭射出,一个流寇心脏被射中,倒在了地上。 流寇们见状,也慌了神,赶忙找掩体。不过这山路还算平坦,掩体有没有多少。十几秒的功夫,包天庆射出了四箭,每一箭都准确的将一个流寇射倒在地。 “老大,咱们怎么办。” 二当家的用手捂着被箭射中处,尽力不让血液流出。 “这人的箭太准了,出去就是死。” “那我们总不能和他在这耗着吧?” “那你先上啊!” 众多流寇头一次遇到威胁生命的情况,内部直接变得混乱起来了。 他们本就是群乌合之众,若不是狼牙和二当家在旁边,恐怕早就四散着跑了。 二当家也慌了,脸上惊魂不定。 他之前不害怕,是因为平日里蛮横惯了,觉得无人能威胁到他。 现在真正的生命危险来临,他的手也微微的颤抖起来。 场上,唯独狼牙十分冷静,似乎在思考着对策。 四周都算是比较平坦,若是那个包天庆绕一圈绕到背后,那他们都有可能死。 可若是一起往前冲,那也追不上那包天庆,反倒他能随时转头射杀自己人,最后的结果也是白白送死。 一时间,他想不出什么办法解决这个局面。 所以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逃了。 那包天庆的箭几乎是百发百中,招招致命。若是一起走,可能都要交代在这里,所以必须有些殿后的。 这老二胳膊受伤了,就算回去也不一定能活。 而且就算真的治好了,那也是废人一个,还不如临死之前给大家做点贡献。 想到这,狼牙的眼神逐渐变得狠辣。 “老大,他开始往咱们后边绕路了。” 一个放哨的人斗胆看了一眼,一脸惊恐地开口。 看到这一幕,狼牙咬了咬牙,不能再等下去了。 “分成三队,从三个方向一起夹击,只要能把他围住,咱们就有机会杀死他。不然等他绕到后面,我们就是群活靶子了!时间不等人,快冲!” 狼牙恶狠狠地说道,一副要与包天庆誓死一搏的样子。 不过这一次,却没有人听他的指挥,都在石头后面死死地躲着。 这些流寇平日里敬狼牙为大哥,但是也不傻。 明眼人都能看出,现在谁去做出头鸟,死的就是谁。黑包子手里的武器太厉害了,他们根本就没法抵抗。还没交手呢,就已经死了人了。 僵持了一会儿,狼牙见情况越来越糟,咬了咬牙接着开口: “前三个冲出去的,赏银5两,杀死那人的,赏银十两。” 听了这话,几个胆大的流寇身子不自觉地往外站了站,似乎是想冲出去试一试。不过眼神之中依然透露着犹豫。 对方手里有弓,上了很可能会死。 可是只要上了就有五两银子拿,而且,自己跑得快啊,手里也有刀,近距离之下,谁生谁死还不一定呢。 “前三个上的,赏银十五两。杀死包天庆的,赏银三十两。弟兄们,再不上,我们都要死在这里。” 狼牙直接把奖励翻了三倍。 反正上了的人肯定会死,到时候也领不到这些赏银。 至于杀死包天庆,怎么可能? 且不说他拿着弓骑着马,根本近不了他的身就死了。就算是真的近了身,就凭自家弟兄的实力,五六个人都不一定打得过他。 几个胆大的相互看了看,直接冲了出去。 先冲出去而且宰了那个包天庆,可就是四十五两银子。 拿到了,后半生就是荣华富贵。 此刻,金钱的诱惑彻底把他们内心的恐惧掩盖。 “老二,你带三四个人,绕到左后方。我带三四个人从右后方绕,咱们三路夹击,定能把这包天庆斩于马下!” 狼牙慷慨激昂地开口。 二当家也是意动。如今已经有人做了先锋,他们完全有机会杀死那包天庆。 刚才那包天庆还给了自己一箭。若不是距离远,自己都死在这了。 想到这,他也不再犹豫,带着几人提刀冲了上去。 “快跑。” 狼牙对着周围几个亲信开口,随后一溜烟的就往老巢跑去。几人见状,先是一愣,他们还以为老大也要冲上去呢,可谁能想到他居然是逃走?可这个时候在众人眼里,没有什么比自己的小命更重要,老大都跑了,他们也都跟了上去。 包天庆冷静地射出一箭又一箭,这些人根本进不了他的身。 数秒过后,他看到了要跑的狼牙。本想追上去,奈何这些流寇不要命般地朝他冲来,只能先处理眼前的敌人。 林小凡所做的连弩中只有十二发箭,一会功夫就已经用光了。 冲上来的流寇已经死了大半,剩下的三四人也不敢再往前冲了。 这个包天庆,简直就是个怪物。 弹指之间,他就连续射出了七八支箭,而且每箭必中。 若是换他们来,恐怕连续拉弓都拉不上七八次。 望着包天庆凶神恶煞的模样,充满杀意的眼神,他们再也没了战意。 “跑,快跑!” 几人直接把刀丢在了一旁,撒丫子就开始狂奔。 不过包天庆却并不打算放过几人,拔出佩刀御马追了上去,一刀刀的将这些流寇砍死。 包天庆吸了口气,这不是他第一次杀人,但是他已经很久没有一口气杀掉十几个人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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