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冉头摇得像是拨浪鼓一般,坚决不敢相信。 刘诗诗看她这样子,就想到自己刚刚知道的时候,其实想法也差不多。 “夫君说是,我相信这就一定是止血药。” 林小凡看着刘诗诗那完全相信自己的样子,心里大喜,这小丫头上道了,以后就是家里的老大,大老婆,不接受反驳的那种。 “话说,止血药怎么了?很珍贵么?” 李小倩不合时宜地问了一句。 不就是一点止血药么?按理来说任何朝代都有啊,就算是卖也赚不了多少钱。 她可是记得现代的时候,止血药pdd上都有,随便买,还是不要运费的那种。 “小倩,你糊涂啊!”李小冉恨铁不成钢地看着二妹。自己之前怎么没发现,妹妹这么笨了。 “啊?” 李小倩顿时懵了。 “如今国家连年打仗,能止血的药全都送到前线了。普通百姓若是受了伤,就只能简单地洒上点柴火会包扎一下。你说,这止血药珍不珍贵?” 李小冉解释着。 听完这些,李小倩这才恍然大悟。物以稀为贵这个道理她还是懂的,更何况是治病的药。若是真的能做成,那肯定能大赚一笔,到时候自己就不用吃这咽不下的粗粮,穿这粗布麻衣了。 想到这里,李小倩的脸上也多了几分期望。 “好了好了,止血药的事情以后再说,咱们先吃饭吧。” 林小凡打断了众人的讨论。 “对,思思,你拿这些细粮做吧,还有这些肉也一起做了吧。” 刘诗诗打开了两个布袋,露出里面的肉和细粮。 看到有肉和细粮,众女忍不住咕咚一声咽了口口水。她们已经有多久没吃过细粮了?至于肉,就更不用说了,那可不是一般人能吃的东西。 可,这两种东西都很贵的,家里就那么一点银子,不是说好的买粗粮么? 看林小凡就不像是个会过日子的,现在手里还有点钱就这么大手大脚的花,家里这么多人口,以后吃什么? 想到此,几个女人都一脸的愁绪。 “思思,多做一些,别省着。” 林小凡又嘱咐了一句,主要是害怕她们不舍得吃。 “好。” 刘思思应了一句,就钻进了厨房。 很快的,厨房就传来了浓浓的饭菜香味。 细粮本身就很香,加上刘思思赛厨艺不错,那浓浓的米香味儿穿过简陋的小院子,一直传出去好远。 还有那百年难得一见的肉香味,更是飘出去很远。 刚刚采购回来,今天的饭菜格外丰盛,大白米饭喷香扑鼻,上面再,浇上肉汤,勾得人食指大动。 跑了大半天,林小凡都饿得前胸贴后背了,他急忙吃了一大口,满意的点了点头,这才有点饭菜的样子。粗粮实在是太难吃了。以后最起码也要吃这种,至于粗粮,他们家可不允许吃,他过来是享受的,可不是来受苦的。刘诗诗姐妹三人,看着面前的饭菜,闻着那浓郁的肉香,眼睛都红了。 以往在家的时候,爹娘对他们也算可以,爹爹会打猎,可每次打来的也要换钱买粮食。 偶尔得自己做一次,也都是紧着儿子吃。 她们三个,大部分时候都只能闻闻味道。 被赶出来后,她更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饭菜,每日也就吃点粗粮,能混个半饱饿不死就谢天谢地了。 李小冉吃着吃着,突然拿着筷子不动了,呜呜地哭了起来。 “啊,小冉,你怎么哭了?” 刘诗诗见小可的眼睛红了,赶忙问道。 李小冉擦了擦泪,哽咽地说道: “没什么,就是……我没吃过这么好的饭。” 她记得有三个哥哥,在这个年代,家中能吃饱就不错了,很少有肉吃。就算是有,也是给她的哥哥吃。后来爹爹和哥哥都去打仗了,娘也病死了,就剩下他们姐妹两个,相依为命。 所以她从小到大,还是第一次吃肉。 刘诗诗听闻后,也是理解了。林小凡在一旁叹了口气。 生在这个时代,真是不幸。 男子外出打仗,死伤惨重。女子地位低微,被视作物品。 头一次,林小凡突然有一种想要拯救天下苍生的想法。 不过很快,他就摇了摇头。自己又没有什么金手指,拿什么拯救天下人?只要能把自己身边的人照顾好,让家里的日子越过越好就可以了。 “没事的,一切都会过去的。夫君对咱们这么好,咱们的日子肯定会越来越好。” 刘诗诗安慰了一句。 不过听到这话,李小冉哭得更大声了。夫君好是好,就是太不会过日子了,手里那点银子,能不能过完这个冬天都说不准呢? 至于夫君说的石灰和伤药,李小冉更不敢想,这东西哪儿有那么容易做出来? 她不反驳,也是不想打击夫君的自信心罢了。 ……… 太阳已经落下了一些,上山干活的村民们也三五成群地回来。 里正躺在躺椅上,看到欢声笑语的村民们,脸上也多了一丝笑容。 今年风调雨顺,收成不错,村民应该不会有饿死、冻死的。 身为村中的里正,很多村民都是他看着长大了,自然也不忍心看着他们饿死。 就是林小凡那小子不让他省心,选了块不长草的地,也不知道能撑多久。 思考之际,一辆驴车朝着村口走来。 驴车? 村子里就只有几家有牛车的,并没有驴车,难道是来送东西的? 不过村长就疑惑了,村民们家中都丰收了,应该不需要大量买粮食。至于盖房子,那更不可能了。村里人若是盖房子,都是用石头茅草的,也用不着去城里找材料来啊。 待到驴车走到门口,里正往前走了几步,问道: “你们是来做什么的?” 赶车的人看了一眼,说道: “送粮。” 送粮?他们村谁去镇上了?而且以往买点粮食都是自己背回来完事,他就没听说过还有专门送粮食的。 难不成是林小凡那小子买的?不过是他的话,不应该用牛车运么?虽然慢了点,但是便宜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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