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邪神狗腿子_第813章 平凡的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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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宿舍的李斯,始终睡不着觉。
  他一闭眼,就能看到小巷中,那个女孩的眼神,从祈求期盼,一点点到绝望的过程。
  第二天,李斯精神不振,昨晚入睡后,他梦到自己手持长刀,大开杀戒,将那些作恶的天罗人斩杀的血流成河。
  自己已经不是第一次做这种可怕的梦了,从小时候被天罗人小孩欺负的时候开始,李斯就时常做这些梦。
  可他始终不是梦中那个凶悍无比的李斯,他只是一个普通人,一个父母辛苦供养上学,一个有青梅竹马女友,一个努力学习的普通大学生,一个没有能力的凡人族。
  中午的时候,舍友戴承泽找到李斯:“我说李四,你怎么昨晚没有跟霍佳佳去开房啊?!半夜还要兄弟们开门!”
  李斯笑笑没有回答,戴承泽继续说道:“对了!你听说了吗?今天学校外的向学河里发现一具尸体,是个女孩,旁边医学院的一个学生。
  据说是被天罗族的男人给祸祸了,也不知道是想不开自杀的,还是被那些畜生谋杀的,不过已经抓住疑犯了,现在就等指认了!”
  另一个舍友郝继宇叹息道:“唉~恐怕又是不了了之的结果,难不成还有人敢指认不成?”
  天罗族和其他族比着凡人族都有特权,或者凡人族才有‘特权’,其他族都是平等的,只有凡人族更低一等。
  且不说种种歧视行为,就拿性质最恶劣的杀人罪来说,虽然天罗等族,杀人一样坐牢,甚至要偿命,但这指的是同级别族的谋杀。
  要是一个天罗族杀死一个人类,哪怕证据再确凿,也要有凡人族的目击者才行,要不然只会受到一些很轻的处罚。
  甚至都没有凡人族犯下偷窃罪严重,这里的偷窃,是凡人族之间的偷窃,要是偷盗其他族被抓住,不仅要服很重的刑罚,还要被事主合法的毒打一顿,死了也不违法。
  纵使有目击者敢站出来作证,犯罪的天罗族也不会判处很重的刑罚,甚至可以交钱赎罪,不至于直接出狱,但也是差不多了。
  而那些敢于站出来的目击者,但就李斯知道的,就没能有好下场的。
  凡人族因为自己的平凡,永远低于其他族一头,这是千百年来的规矩。
  现在的情况都是好的了,放到百年前的话,其他族都可以肆意的杀死买卖凡人族,当时的凡人族比奴隶都不如,简直就是牲口一样。
  下午的时候,李斯就被叫去警局问话了,到处都存在的摄像头,拍下来当时路过案发现场的所有人。
  那些特殊种族的人,都可以拒绝警方的传唤辨别疑犯,只有凡人族必须来。
  看着玻璃墙后房间内的三个天罗族疑犯,包括李斯在内的十多个凡人族都没有说话。
  在警察的再三催促呵斥下,一个人艰涩的开口:“我没见过!”
  然后剩下的人依次都说自己没见过,到李斯这里,看着嚣张说笑的三个罪犯,李斯攥紧拳头,在警察包含深意的视线中,苦涩的说道:“没……没见过!”
  离开警局,李斯看到在门口哭喊的受害人父母,包括李斯自己在内,所有的目击证人,都不敢看两个老人的眼睛。
  一路上,李斯脑海中都是受害者家属,那无助的哭喊声。
  傍晚,李斯在学校的小湖边,呆呆的看着湖面:“佳佳,你说我是不是很懦弱啊!”
  霍佳佳轻轻摇摇头,依偎靠在李斯的肩膀上,她知道李斯目击了凶手,但却没有认出来。
  她不会鄙夷李斯,因为所有人都不敢这么做,凡人族就是社会的最底层。
  在这里正义可以靠着一腔热血,但最后的结果,往往都是热血被放干,心理和生理上的放干。
  霍佳佳知道李斯是个勇敢,且充满正义感的好人。
  在自己小的时候,受到那些天罗族孩子欺负的时候,李斯都是冲上去跟他们打架的。
  哪怕因为两族身体素质相差很大,李斯总是被揍的鼻青脸肿,但李斯从来都没有退缩过。
  可是随着年龄的增大,李斯渐渐的开始不还手,只是护住霍佳佳不让其受到伤害。
  到了现在,李斯已经知道,不能得罪那些特殊族群,所谓的人权平等,对于凡人族来说只是一个用薄纸粉饰的风筝。
  看起来很漂亮,高高在上,但经不起一点的风雨,稍微一碰,就能露出后面那血肉白骨堆积成的内核。
  李斯现在只求自己能够毕业,找到一个好工作,迎娶霍佳佳,给她一个美满富足的生活。
  李斯不是小孩子了,他有自己在乎人,父母、亲朋好友,挚爱的女孩,这一切都让他开始低头面对现实。
  霍佳佳抱紧李斯的胳膊:“你不是懦夫,你是保护我的英雄,我们都是凡人,我们活的谨小慎微,我们也想活着,这没有错!”
  李斯抚摸着霍佳佳的秀发:“我不是英雄,我是守护你的猎犬!汪汪汪……”
  霍佳佳被李斯小狗叫,逗得咯咯直笑。
  抱紧霍佳佳的肩膀,李斯看着平静湖面,心中却翻涌起巨浪来。
  凭什么凡人族就得活的谨小慎微?
  凭什么凡人族就得低人一等?
  凭什么凡人族只能在社会的底层?
  凭什么?一切都凭什么?
  ……
  晚上李斯依旧去兼职,他想在三个月后的毕业会上,给自己和霍佳佳买一件好衣服,自己要参与面试招聘会也需要一件体面的衣服。
  而饭店中,李斯推着餐车到包厢后,看着一桌子人中的三个凶手,愣神了一下。
  而那三个天罗族的凶手,显然也认出了李斯。
  作为特殊种族,不仅他们的身体素质超过凡人,智慧方面也是优于凡人的。
  其中一个凶手对着李斯道:“小子!你今天很识趣,来!这是赏给你的!”
  说完,摸出几张百元大钞,撒落在李斯的脚下。
  李斯看着地上的钱,有种血腥的刺眼光一样,李斯默默的上完菜肴,准备离开的时候。
  另一个凶手道:“猪猡小子,你还没有捡起赏钱呢?怎么?是看不起我们吗?”
  李斯视线落到餐车上的餐刀上,不知道怎么回事,他感觉自己只要拿起这把小刀,可以很轻松的杀死包厢中所有的天罗族青年。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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