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男二你别跑_第20章 学霸beta今天也心动了(完)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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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后,沈怀砚就在公司买了一套房子,准备带媳妇一起住。
  林溪一开始还觉得这样有点太快了。
  但是刚开始那半个月,沈怀砚刚接手公司,他刚开始实习,每天忙得脚不沾地,聚少离多,彻底把他搞emo了,便老老实实的拎包住进了沈怀砚的房子里。
  第二年的时候,两人还养了一只小柴犬,叫兜兜,因为沈怀砚觉得他屁股太有弹性了,跑起来一duang一duang的。
  兜兜很黏林溪,晚上睡觉不睡狗窝,都要蹭进来睡在林溪旁边。
  把沈怀砚气得直捶枕头,可惜林溪是个慈母,还让他睡过去一点兜兜要掉下去了。
  结果就是沈怀砚把狗扔出房门,把人摁床上摩擦欺负,流着泪喊不敢了,再不敢了。
  被扔出去的兜兜不甘心的用爪子挠门,结果都没人理他,只依稀溢出几声某铲屎官的低笑声,还有他亲亲爸爸的哭吟声。
  半个小时了,都没有人理狗,狗便无趣的走开了。
  第二天一早,沈怀砚赤裸着上身打开门,一把抓住趁机往里钻的狗子,教训道:“不许吵溪溪,听到没!”
  拍拍狗屁股,把狗放下,沈怀砚伸了伸因为辛勤劳作一晚上,有些酸痛的手臂,肌肉结实的后背有几道暧昧的抓痕。
  他一边哼着歌一边做早餐,嘴角都挂着餍足的笑。
  沈怀砚直接接手管理自家公司,林溪也进入沈氏实习。
  五年的时间,林溪顺利从实习一步步靠自己努力走上林总的位置。
  两人的关系在公司一直没有公开,并且被林溪要求在公司要避嫌。
  沈怀砚和林溪是公司omega们心中的两大男神,但由于两人在外人面前时常避嫌。
  具体表现在每次沈董路过,林总的表情就很僵硬,还有开会的时候沈董总是瞪林总。
  更过分的是,每次林总身边有什么对他动了小心思的omega或alpha,沈董就找各种理由把人调走,意图斩断林总所有桃花。
  用心险恶!这不是死对头是什么!?
  所以公司里支持沈怀砚的和支持林溪的分为两大阵营,天天为沈董今天又叫林总单独开了一个小时会,开会林总是不是故意撞掉沈董的笔,吵得不可开交。
  “沈董真是太过分了,瞧我们林总从董事长办公室出来的时候,眼睛都红了,走路一瘸一拐的,这些资本家就是会以权压人!”林溪的头号粉丝人力小姐姐咬牙切齿道。
  沈怀砚的头号粉丝会计总监立马反驳道:“可别乱说,我们沈董最是体贴下属,从没见听他骂过谁,最是得体,不会是林总自己业务出错了吧。”
  两方阵营你一句我一句唇枪舌战。
  这时,人群里有一道不合时宜的声音弱弱道:“难道…你们不觉得他们两个很合适吗?”
  说话的是前台小姐姐,一群人哈哈大笑。
  人力小姐姐带着舌战群儒后的激情,豪言壮语的立flag:“哈哈哈,要是沈董和林总是一对,我直播倒立吃屎!”
  前台小姐姐:“……。”
  可是她每天早上都能从林总和沈董身上闻到同一种味道,她对气味很敏感,不会弄错的。
  而且她曾经看到林总和沈董身上同一时间身上沾了同种颜色的狗毛。biqubao.com
  林溪以不自然的姿势走回办公室,想到刚才被人压在办公桌上这样那样,他就臊得不行。
  怎么能在公司干这种事呢!
  他只不过是去问问沈怀砚为什么又把他新来的助理调走了。
  结果就被人以不够警惕,竟然没发现那助理对他有心思为由摁在桌上教训了一顿,并且被要求晚上回家后要加餐。
  林溪脸红的揉了揉酸软的腰。
  第二天,听说沈董易感期到了,接下来一个星期都不会到公司来了。
  结果大家会发现林总也没来,沈董易感期不来上班,林总也没来…这代表着…
  死对头脑的粉丝们只觉得肯定是林总看不惯沈董不用上班,所以自己也休了假。
  前台小姐姐却是表示磕到了。
  沈怀砚这次易感期症状很严重,基本上离不了人,一会没看到林溪就掉眼泪。
  整整五天,林溪都是坐在沈怀砚怀里度过了,醒来了就被灌几口营养液,然后再被拖入混沌中煎炸烹炒。
  等到第六天实在受不了了,他爬在床上又哭又踹,才减了一天刑期。
  在一起六周年后,沈怀砚正式向他求婚了。
  本来是公司集体旅游团建,董事长背着员工在后面给他们林总下跪求婚。
  海边对岸燃起朵朵绚烂的烟花,楼下的小崽子们看得哇哇大叫。
  天台的死对头抱着玫瑰花含泪拥吻。
  林溪眼眶泛红,哽咽的蹭了蹭沈怀砚的脸。
  “你要永远爱我。”
  沈怀砚拥住他的宝贝,真挚而炙热的承诺道:“我爱你,永远爱你,不管你是谁,你在哪,我都永远爱你。”
  “我也爱你,沈怀砚。”
  领证那天刚好是情人节,民政局排满了来领证的小情侣。
  林溪牵着沈怀砚,两人幸福的相视一笑。
  两人的喜糖已经吩咐特助在公司里发下去了。
  人力小姐姐看着包装精致的喜盒惊讶道:“公司谁结婚?这么大手笔!”
  特助淡定道:“是沈董和林总的。”
  人力小姐姐嘴角的笑僵住:“谁?”
  前台小姐姐内心os:“磕到真的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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