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苏泽和叶予熙待在家里看足了乐子。 没错,即使很多事情自己是话题主角,但苏泽依旧吃瓜吃的不亦乐乎。 事实上到了他这种境界,已经足够俯视所有人了,如果因为一点什么风吹草动就焦急的不得了的话,那也太没必要了。 置身事外,看自己的热闹,苏泽他真的做到了。 有时候当叶予熙看到自己丈夫居然笑的比自己还欢快,都忍不住翻白眼,那感觉太诡谲了,就好像吃的不是他的瓜一样。 时间一晃距离出发去湘省参加节目只剩下两天时间。 这一天,苏泽早早的给公司新晋高层何梦超打过去了电话。 当天中午,陈青就开着车将何梦超从魔都拉了过来。 再怎么说何梦超也创建过一家公司,身家不菲,可是当看到自家老板,也就是苏泽居然拥有一座私人岛屿时,整个人都麻了,惊呆了,说不出话来了。 尤其是这个岛屿上设施完善,和一个城市差不多,走在其中,很难想象的到自己居然在一座岛屿上…… 直到被陈青带到别墅,何梦超都没能从震撼中走出来,还是陈青递给他一颗炫迈,才回过神来。 “去吧,老板在客厅等你。” “是,好的,谢谢。” 目送陈青离开,何梦超拘束的迈着步子向别墅走去。 最先看到的是一个精神矍铄的中年男子,正在练军体拳,那人自然就是苏泽的岳父,叶建忠。 “小伙子,找小苏啊。” “啊对!是的叔叔!” 何梦超一点不敢嘚瑟,态度恭顺的很,他无比相信,眼前大叔口中的‘小苏’绝对是自家老板,苏泽。 “那就对了,进去吧,在客厅呢,小安,你带客人过去一下。” “是,老爷。” 说着,一名费用恭恭敬敬的点点头,引领着何梦超走进别墅。 私人岛屿,私人别墅,女佣,这一切,何梦超都感到无比的熟悉,因为曾经上学时在小说里没少看到过…… 可眼下这一切竟然真真切切的出现在了眼前,这让他在所难免的感到一阵恍惚。 在女佣小安的带领下,何梦超进入到了别墅,当走进别墅时,一眼就看到了正在教导女儿练习写字的苏泽。 “老板!” 何梦超恭恭敬敬的喊道。 苏泽闻言抬起头,看到他的到来后笑着站起身。 “薇薇,去玩吧,我和叔叔谈点工作。” “知道了爸爸~” 薇薇懂事儿的点点头,路过何梦超时还热情的喊了声叔叔。 能够被自家老板的女儿喊叔叔,何梦超也觉得有些受宠若惊。 在他看来,自家老板苏泽的女儿,那身份可是无比尊贵的,说是小公主,那可一点都不为过啊。 只要薇薇长大成人,什么都不用做,怕是身边都会集聚一大批才俊青年,各种人脉更是数之不尽。 如果非要形容薇薇的话,那根本就不能用‘出生就在罗马’这句话形容,而是得用……出生就能把罗马买下,来形容…… “小超,怎么了?”苏泽笑问。 看到何梦超眼神有些呆滞,他也忍不住笑了,但也并不感到意外,毕竟在何梦超之前来到【苏岛】的人,基本上都会露出这种眼神。 “啊,没事,没事的老板。” “那就好,来,坐,咱们聊会儿。” 说着,苏泽引着何梦超入座,并且很和善的给他倒了一杯茶。 尽管何梦超不识茶,但嗅到这股清香,依旧能够察觉出这茶叶的不一般。 他受宠若惊的端起茶杯小抿了一口,味道很独特,微苦,但入喉后便是一阵甘甜。 好茶! 念头刚刚闪过,何梦超就感到脸颊发烫,暗骂了一句放屁,明明自己都不认识茶叶,装什么大尾巴狼呢…… “老板,您喊我来是有什么吩咐吗?” 这几天,何梦超已经带领他的职工入驻了【大泽科技】但知道这件事的人却是不多。 何梦超也很疑惑,不明白老板为什么突然下达一条命令:悄悄进入。 但毕竟是老板的要求,何梦超遵从就好。 于是,这几天在【大泽科技】总部工作,他都是怀揣着疑惑,而今天,终于是被喊到【苏岛】来了。 “的确是有一件事,你是不是一直都听疑惑的,为什么不让公司的人知道你携人进来的消息?” 苏泽一句话就问到了重点上。 何梦超也不胆怯,直接点头,毕竟这个问题,他是真的想知道。 “没有不透风的墙啊。” 苏泽只是这么说了一句。 何梦超闻言,顿时心头一惊,暗自猜测起来,难倒庞然大物如【大泽科技】也不是上下一条心?有内鬼? 好在苏泽接下来的话打消了他的忧虑。 “别多想,我这么说没别的意思。”苏泽哭笑不得的说道,只是忽然间感慨了一句,怎么眼前这个小伙居然就替自己忧愁起来了? 更何况【大泽科技】是自己一手缔造的,发展的怎样,潜力多大,上下是否一条心,自己这个老板还是非常清楚的。 “因为我想让你带领团队秘密开发《dnf》我给你人,给你钱,给你一切资源,你只要做好一件事,不要让人知道你们隶属于【大泽科技】就好。” “公司名字继续用你原本的公司名称,薪资待遇什么的和之前咱们商定的一样,这一点不会变,放心。” “只是让你们暗中进行而已,可以做到吧。” 老板就是老板。 平常人肯定会反问,能不能行?可不可以? 但苏泽就不是了,直接肯定语气的问,那样会给人一种不能拒绝的感觉。 果然,何梦超在听明白苏泽的意思后急忙点头。 “是!我记住了老板!您放心!” “好了好了,别紧张啊,又没外人,坐。” “好。” 看着何梦超都站起身了,苏泽也是不禁感到一阵好笑,自己明明也不老,也不严肃啊,咋这小伙总是紧张着急? 之后苏泽又和何梦超说了很多关于他这样做的目的,后者听后一个劲的点头。 心里也不禁在想:这就是打工人和大老板的差距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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