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泽下属的办事效率还是非常快的。 待韩峰刚要准备做好登机前的准备时,手机忽然收到一条短信。 打开一看,竟然是汇款通知。 而汇款方赫然是【大泽科技】 韩峰一瞬间就明白了这是什么意思,这是苏泽把他充值的50万给还了回来啊。 这样想着,苏泽在韩峰心中的形象立马变的不一样起来。 想来也是,苏泽本就不是喜欢占小便宜的人,更何况如果无缘无故收下这50万的话,保不齐日后会出什么问题,与其如此,不如早早避免了的好。 另一边,苏泽也没有再在外面耽搁,直接驱车回家。 停好车,隔着窗户就看到了正在玩雪的宝贝女儿。 这几天又下了几场雪,虽然积雪有所融化,然还是能残留不少的。 于是乎,这些残留的雪,就成了孩子们喜爱的玩物。 尤其是薇薇,无比的热衷于堆雪人,光是单元门外,就立着大大小小十多个雪人。 大的雪人有苏泽堆出来的,也有他们几个孩子互帮互助堆出来的。 小雪人则是完完全全由薇薇独立完成,虽然个头不大,但却很是精致,看一眼,就能知道,这是出自于心灵手巧的女孩子之手~ “薇薇。” 听到爸爸的声音,薇薇急忙放下手中的工具,然后迈开腿就向苏泽跑去。 一边跑,还一边糯糯的喊着爸爸。 “爸爸~你回来啦~” “唔~爸爸的宝贝女儿,有没有想爸爸?”苏泽一把将女儿抱起来。 “想了啦,想了好半天都不见爸爸回来,人家这才出来玩雪等爸爸的。” 薇薇嬉笑着说道,一双被冻的红彤彤的小手却支棱在半空,不敢往下放,主要是怕自己的手冰到爸爸。 苏泽见状,自然猜得出女儿的内心所想,感动之余,一把将她的小手握住。 终归是个孩子,一双小手叠放在一起都没有多么大,苏泽的大手完全能够包住。 “爸爸!凉!” “别动,爸爸给你暖和暖和,你姥姥不是给你织了手套吗?怎么不戴出来。” “嘿嘿,忘记拿了~” “等会儿再去玩,等爸爸给你把手暖热乎了,要不然冻伤手,又痒,又疼,可是难受。” “噢,谢谢爸爸~” 薇薇只感觉自己的手越来越暖和,很舒服,脑袋也不禁偏倚在爸爸身上,惬意的很。 终于,薇薇的手热乎起来了,苏泽才肯放心的把她放到地面上。 “你在单元门附近玩耍,不要跑远,爸爸回屋给你拿手套去。” “好~” 看得出来薇薇真的很喜欢雪。 要不然当苏泽要回家的时候,她一定会跟着回去。 这一次却没有,反而选择留在楼下玩雪。 随着苏泽乘上电梯,薇薇又开始玩雪了,只不过,当她扭头时发现,好大一只狗。 薇薇认出来了这只狗狗的名字,是金毛。 此时此刻它正吐着舌头蹲在雪地上,澄澈的眼睛也在盯着薇薇看。 换做其他孩子,看到这样大的一只狗,怕不是会早就跑远了。 可是薇薇却没有丝毫害怕的样子。 只因为以前在魔都的时候遇见过一件事儿,两只狗子掐架。 那两只狗子一只是金毛,另一只是一只萨摩耶。 两只狗子体型差不多大,看山去都很好看。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萨摩耶总是不顾主人的管教,张嘴就向金毛喊叫。 叫的可凶了。 可即便如此,金毛都没有搭理它,反而‘不屑’的把脑袋扭到了另一边。 尽管后面萨摩耶还在冲金毛喊叫,但金毛一次都没有搭理过它,反而眼睛里的不屑之色,越来越浓郁了。 当时薇薇就听她的小姨妈韩琳雪说过,金毛很温驯,一般来说都不会胡乱咬,胡乱叫,很乖,像个温柔的伙伴。 也正是因为内心记着韩琳雪的这番话,所以薇薇知道,这只金毛没有恶意。 可能是想和自己玩吧? 薇薇这样想着,也没有再去管金毛,而是在搓了搓小手之后又开始蹲在那里滚雪球了。 反观那只金毛,并没有离开,就蹲在那儿,歪着脑袋,看薇薇滚雪球~ 苏泽回到家。 忙着吃葡萄的叶予熙看到后迈着小碎步,捧着肚子迎面走来。 要是搁怀孕之前,一上午没见面,叶予熙一定会扑身进苏泽怀里。 但现在不行了,条件不允许了。 肚子已经大的像个皮球了,若是再扑进怀里,她怕宝宝踢人。 不是开玩笑,宝宝真的会踢人。 尤其是晚上睡觉的时候,叶予熙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就变了睡姿,有时候还会压到宝宝。 于是腹中的宝宝就会不乐意,小手小脚一起动,踢一踢,戳一戳,叶予熙就知道自己挤着宝宝了。 有时候宝宝还会顽皮的踢某些地方,以至于叶予熙时常会在半夜中醒来,然后跑去卫生间。 毫不夸张的讲,自从进入了孕晚期,叶予熙白天的时候要去十多次厕所,晚上也得好几次。 她也算是更深层次的理解了那句话:孕妇,不是在上厕所,就是在上厕所的路上!当然了,其中还包括便秘,占着厕所…… “老公!你回来啦!” “嗯,回来了。” “那位帝都来的春联晚会总负责人找你干嘛呀,是怪罪咱们公司的晚会,抢了春联晚会的风头吗?” 若是韩峰知道叶予熙在这样想,估计帝都都不肯回了,直接会跪倒在这里,玩命的解释。 别说怪罪了,求人办事儿还来不及呢大姐…… “不是,是来找我洽谈《我和我的父辈》上映这件事。” “蛤?找你洽谈?不应该是找管导吗?”叶予熙眨巴着大眼睛,很是不解。 “嗯,管老哥让他来找我的。” 苏泽笑着说完今天发生的事儿,叶予熙才彻底明白,只不过,一想到一位春联晚会总负责人竟然亲自大老远的跑来这边和自己老公谈事儿,她那心里就免不了有一丝丝的小骄傲~ 这就是自己的男人呢! 什么人都要给面子! 大事儿都得他来做决断。 唔……好腻害的说~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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