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好玩归好玩。 我好好的一个正日益强盛的大王朝王爷不当,跑来你们这个落魄小部落里做人质,是有多想不开。 就算我不想回去,老朱又肯让我在这里逍遥。 还有胡顺妃,我总不能丢下她不管。 朱柏连连摇头。 王托托冷笑:“是了。这里千好万好,也不如回去当你的王爷好。” 朱柏没出声,他实在是太累了,转瞬便沉入梦乡。 狼王吃了一个马的胎盘以后,早上明显有精神多了。 朱柏又扔了几块肉干弄了水给他,就跟王托托去放羊了。 王托托冷冷的,一副不想理朱柏的样子。 朱柏莫名其妙,也懒得理他,自己跑到河里去洗澡了。 王托托躺在小山坡上放心睡觉,晒太阳。 反正有七号,既不怕羊跑远,也不怕狼来了没发现。 睡着睡着,他忽然觉得脸上湿湿的。 睁开眼一看,风呼呼地吹。 天空中乌云密布,如泼了一盆墨一般。 大颗大颗的雨滴已经零零散散往下落了。 等风一停就会暴雨倾盆。 草原的夏天就是这样的。 雨说来就来,说走就走。 下雨倒不可怕,可怕的是打雷。 不找地方躲起来,就会被雷劈死。 王托托忙跳上马,大叫:“朱柏,十二!我们要赶紧回去了。” 这会他才发现,朱柏不见了,七号也不见了。m.biqubao.com 他那天教朱柏辨认方向,而且朱柏把属于自己的所有东西都拿回来了,肯定是趁他睡着跑了。 他攥紧了拳,望着南面,心里满是被背叛和抛弃的伤心和愤怒。 只是眼看雨要来了,不能再等。 他把羊赶回了营地。 王保保正要带着人骑马来找他们,一见王托托回来了,身边没有朱柏,连狗都没了,心里一沉:“人呢?” 朱柏不仅仅是他们的饭票,也是他们的护身符。 丢了可不是好玩的。 王托托说:“不知道,可能趁我睡着跑了。” 王保保:“不可能。他不认路。” 王托托一脸沮丧:“我教他了。” 王保保摇头说:“如果他要跑,不是也应该准备些干粮和水吗?再说他身上连把刀都没有,不敢跑。” 王托托没敢告诉王保保,自己连手铳都还给朱柏了。而且上次的狼是朱柏打退的。 不过王保保说的有一点是正确的:朱柏身上只有一天的水和一顿干粮,跑不了。而且要跑也会挑个晴朗的好天气。 他紧张起来:“那他去哪儿了。” 王保保:“你什么时候不见他的,他当时在干什么?” 王托托:“他在洗澡。昨晚上他不是浑身弄脏了吗。” 王保保一拍大腿:“哎呀,下雨的话,河里涨水啊。” 他们放羊每天都换地方,不能总在一个地方吃草。 所以今天游泳的地方不再是昨天那个熟悉的河段。 河里说不定有暗流,深潭。 朱柏就算呼救,他睡那么死也未必能听见。 王托托这会才慌了:“那怎么办去找他?” 一道闪电劈在远处,紧接着是“轰隆隆”的巨响。 王保保说:“这会儿也去不了了,只能等雨停了。希望他命大。” 王托托站在蒙古包门口,心急如焚,只希望雨快点停。 偏偏今天的雨还很大,像是天空被捅了个口子,“哗啦啦”的足足下了半个时辰,才变小。 王托托一看乌云散了,也不管是不是还在下小雨,直接跳上马冲了出去。 结果还没等他跑出半里路,就看见朱柏慢悠悠骑着马回来了。 七号也坐在马上。 此时雨已经完全停了。 身后是碧蓝的,刚刚被大雨洗刷过的天空。 阳光又照在沾满水珠的草叶上,一道彩虹在天空慢慢显现,美妙得好像在梦境。 王托托松了一口气,冲了过去:“你去哪儿了,我还以为你……丢了。” 话没说完,眼眶热了。 朱柏咧嘴一笑:“放心,丢不了。我躲在个大石头下等雨停了才敢走。那个雷声,太吓人了。” 王托托调转马头,跟着他慢悠悠走回来。 朱柏一进营地,所有人发出欢呼声。 自从昨夜朱柏帮马接生之后,大家对他的看法已经彻底变了。 朱柏就是老天给他们派来的保护神,福星。 王保保笑了笑:“好小子,你会认路了。” 他在心里说:那我就更要看紧你些了。 夜里他把王托托叫到一边,说:“手铳呢。还在你这里吧。” 王托托含糊地说:“在呢,在我这里呢。” 其实在朱柏那也没关系,因为他已经没有弹药了。 王保保:“你要好好看着他。现在他随时都有可能走掉。所以不要让他有机会攒干粮。晚上睡觉也别睡太死,留心他的动静。” 王托托犹豫了一下,说:“有件事我想告诉阿布。” 王保保:“嗯?” 王托托说:“我们在蒙古包里养了一只狼,是那天的狼王。它没死,我们就抱回来了。现在它的伤快好了。” 王保保一愣,问:“谁的主意。” 王托托说:“我。我想着养了狼王,其他狼就不敢来了。” 在食物充足的夏天,狼群会避免相互碰面的机会。 所以,如果别的狼群寻找猎物的时候,闻到这边有狼的气味,就会躲开,去别处觅食。 王保保:“行吧。难怪你们两孩子这阵子总藏肉,原来是在喂狼。我还以为是他在攒干粮。你小心别等狼养足了精神,咬伤你。” 他这话一语双关。 王托托听懂了。 晚上围着篝火吃饭的时候,王保保递了一封信给朱柏。 朱柏微微挑眉,问:“这是什么?” 王保保说:“胡惟庸叫人给我送的信。” 朱柏接过扫了一眼。 大意是,不要让朱柏回来了。如果他想跑,请务必杀了他。 我胡惟庸愿意跟你们签订盟约。 如果你们帮我夺取大明的皇位。我愿意学南宋跟你们分治天下。 北边给你们,我只要南边。 朱柏觉得好笑:胡惟庸是个神经病吧。插根狗尾草就以为自己是大尾巴狼。 别说是打到北平,他连应天城都走不出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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