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柏说:“大哥要是愿意接手兵工坊就更好了。我就开心做我的生意去了。” 朱标苦笑:“十二弟,这些事还是你来比较好。我就适合在御书房看看折子。” 朱柏说:“大哥也不必自谦,你将来原本就是要做运筹帷幄,稳坐朝堂的天子,这些具体事情,自然有臣子们帮你办。周公温和贤明,若是上战场打仗或是管理六部未必能胜任,但是他能归拢天下有本事的人,所以才能治理好天下。大哥的性子刚好就跟周公一样。你只要能让有本事的人聚拢在你身边就行。” 朱柏这几句话让老朱和朱标听了都舒服无比。 其实老朱是有点担心朱标太过文弱。 朱标如今自己也觉得几个弟弟好像都比他强。 朱柏说:“大哥要是想看兵工坊,我们就即刻去吧。看完刚好在外面吃午饭。” 然后他又对老朱说:“儿臣给父皇带烧鸡和翡翠白玉汤回来。” 老朱摆手:“去吧去吧,谁都没有你八面玲珑嘴又甜。” 朱柏和朱标从御书房出来,听见有个尖细的声音叫:“大哥,十二哥。” 朱柏寒毛一竖,头也不回扯着朱标就跑。 朱标莫名其妙:“诶诶诶,这是干嘛?” 早上已经跑过一轮了,怎么这会儿又来? 朱柏说:“大哥别问,先跟着我逃出去再说。” 朱标回头一看,只见一个小身影站在湖那边直跺脚:“哼,十二哥最坏了。” 原来是朱橘。 他忍不住笑朱标:“啧啧啧,这世上,竟然也有让你害怕的人。” 朱柏说:“她像个狗皮膏药一样,被她缠上了就甩不掉。” 其实自从他回了应天之后,朱橘每日早上都到他寝宫来缠着他带她出去玩。 大多时候,他都提前起来跑了。 有时候他起得晚些,朱橘已经到了前院,弄得他只能从后门溜出去。 明明是自己家,却搞得跟做贼一样。 真是憋屈死了。 太监和侍卫们不知所以,只能捧着东西,跟着朱柏和朱标狂追。 一群人逃命一般沿着御书房和湖边狂奔。 其他宫女们和太监们都咂嘴感叹:“两位殿下如今真是越来越勤勉了。一天这么不要命的跑两趟。看把其他人累得。” 到了外宫门边,朱柏才停下来回头看看,确认朱橘没有追来,拍了拍胸脯:“呼,可算是甩掉了。” 朱标说:“你陪她玩玩又何妨。不就过家家,捏泥人。” 朱柏摇头:“大哥把她想得太好了。她哪里有这般温柔娴静。最近她在学化妆,拿了顺妃娘娘的胭脂口红,总要在我脸上试,要命啊。我堂堂男子汉,岂能受这种奇耻大辱。” 要不是怕朱橘去胡顺妃那里告状,他才懒得侍候这小丫头。 朱标静了静,忽然大笑起来:“十二弟长得好,化了妆应该更好看。” 朱柏叹气:“大哥,你也变坏了,竟然还笑我。” 朱标忍住笑,一边摇头一边说:“哎呀,十二弟这种人物,不知道长大了要什么样的女子才能配得上。” 有钱、聪明,能说会道,又是老朱最宠的儿子。 看他如今这长相和胡顺妃的模样,只要不出意外,绝对是个万里挑一的美男子。 朱柏咧嘴:“我还小,管那些干什么。我巴不得越晚成亲越好,让我可以多玩几年。” 娶妻生子,就好像被捆住了手脚。 再想这么自由自在就不可能了。 朱标忽然想起囡囡是老朱安插在朱柏身边的人,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没有告诉朱柏。 ------ 原来朱柏的兵工坊就在之前顾副都指挥藏银子的那个宅子里。 此刻五步一岗十步一哨,把守得十分森严。 一来,雁翎刀的制造工艺是机密不能外泄,二来,朱柏也是怕人偷运雁翎刀出去。 朱柏说:“这些卫兵都是从官牙局里挑出来的武艺高强又机警忠诚的人。一天三班倒轮岗,十日轮休一日。每三日要轮流回卫所训练一日。” 他就好像从沙子里淘金,不断地从卫所挑人来,也不断地把不合格的送回去。 反正总得而言,他手下卫兵越来越多。 主要是生意越来越多。 之前只有五城兵马司,后来多了官牙总局和官银总庄,再后来又多了无数官牙局和驿站。 如今又多了“举人客栈”和这个兵工坊,没有那么多卫兵,根本看护不过来。 不过这些卫兵也常回卫所训练。到时候打起仗来,一声召唤就能并入卫所,倒也不会荒废。 等于是朱柏在帮应天卫养兵练兵,应天卫求之不得。 据说应天卫的指挥使在朱柏定了雁翎刀的制式之后,曾亲自来找过朱柏,请他为应天卫配雁翎刀。 朱柏倒是没有拒绝,只说先优先边关的卫所。再给皇宫侍卫,然后才是应天卫。 这个顺序,任谁也不好反驳。 应天卫指挥使只能乖乖回去等着了。 武将的世界相对单纯:谁能打仗,谁能提拔自己,谁就是亲大哥。 跟年龄和外貌没有关系。 朱柏两次全歼倭寇,并向老朱为武将请封,在武将里已经成了财神爷和小战神。 武将对他又爱又敬。 他说如何就是如何,基本没人敢有异议。 朱柏笑嘻嘻跟朱标解释:“当时把屋子内外地板都撬起来找银子,花园里也翻了一遍,水井灶台全部都掀翻了。要是拿来住人得全部重新整治,所以我索性把它改成了作坊。此处偏僻,周围没什么邻居,面积也够大,离城门和大路都近,运出运进货物也方便,做兵工坊正好。” 胡大发早站在门口迎接,行礼:“两位殿下,小人有礼了。” 朱标笑:“原来你来了这里,难怪好几次去官牙局都没看到你。” 胡大发挠了挠头:“多谢殿下惦记小人。小人更适合这里。” 朱柏说官牙局里人来人往,难保下一次又蹦出来几个认识胡大发的人,惹出点事端来也是麻烦。所以把胡大发调来了这里。 胡大发带过兵打过仗,当过土匪,自己还打过兵器,来这里监工再合适不过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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