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我,开国王爷,带头反对分封制_第269章 想赚钱就要干活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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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朱最忌讳听到“鱼肉百姓,横行乡里”这八个字了。
  只要查实了,基本上就是个死字。
  更何况是参加会试的考生们联名去告状。
  陆仲亨越想越害怕,背上出了一层密密麻麻的冷汗,喃喃自语:“这个小阎王太狠了,肯定是河南官牙局向他告状了。我不过就白用了他的马车一趟,又没有弄坏,怎么能唆使举人去告我呢。这下完蛋了。”
  诶不对,他还没完蛋。
  胡惟庸既然叫人跟他说这些,肯定是想救他。
  如今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去求胡惟庸了。
  陆仲亨去胡惟庸府上跑了一趟,谈了半个时辰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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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朱本来打算今天在朝堂上好好奖励陆仲亨缉拿盗匪之事,结果昨日接到举人们的联名信。
  那些举人们都是每个州府挑出来的最有文采的人,写个告状信简直就是小菜一碟,而且那日受了气,自然要拿出点真本事好好骂骂。
  他们说陆仲亨“仗天恩以填私欲,挟功名以害乡里”。
  老朱看得脑子“嗡嗡”地,当年那些迫害他的贪官恶财主似乎化身成了陆仲亨跃然纸上。
  这会儿他坐在朝堂上,死死盯着陆仲亨,杀气腾腾。
  陆仲亨两股战战,忙出列跪在地上磕头:“臣知错了,求皇上开恩。”
  “陆仲亨,你个狗胆包天的畜生。咱不弄死你,白当了这一回皇帝。”老朱咬牙切齿地说完,把举报信交给旁边的太监,“念。”
  文官听得热血沸腾,个个点头:好文采。这一届举人还行。
  武官们暗暗摇头:啧啧啧,没救了。谁听了都想杀人。
  朱柏听得笑出鹅叫声:那日那一车举人们到了应天之后,他确实跟他们说了几句。
  毕竟这些人以后有可能会成为父母官,他要考验一下他们有没有跟权势对抗,为民主持公道的勇气和想法。所以就告诉他们写御状是最快最有效的办法。
  他可以帮他们带进宫,直接交给皇上。绝对不会被人截住。
  然后这帮举人商量了半柱香时间,就由河南承宣布政司乡试第一名执笔写了这封告状信。
  果然是文采斐然,有理有据,不愧是河南的解元。
  老朱听得上头,没等太监念完,就一拍龙椅的扶手对着陆仲亨怒吼:“畜生,你还有什么可说的吗?”
  陆仲亨脸色煞白,直磕头:“微臣错了,再也不敢了。”
  茹太素走出列,对老朱拱手:“皇上。虽然陆仲亨可恶,可是他刚刚缉拿盗贼有功,就杀了他也不合适。”
  老朱冷静了下来。也是,本来就是咱叫他回来领功的。好像跑偏了。
  朱标也怕老朱杀人,忙出列说:“父皇圣明,念在陆大人有功在身,这次便算他功过相抵,不赏不罚,让他好回去接着缉捕盗贼立功,于朝廷于百姓,都最好。”
  老朱眯眼看着陆仲亨:“标儿都出来为你求情了,咱也不好杀你了。既然不杀你,打伤了你还耽误你捉贼,也不好打你了。不过不罚你不足以平民愤,你自己说说看如何是好。”
  老朱这不就是递刀子给陆仲亨要他自己割自己肉吗?
  好狠,我喜欢。
  立个典型最好,以后我看谁还敢来占官牙局“客运”的便宜。
  朱柏饶有兴致望着陆仲亨等他回答。
  陆仲亨说:“臣愚钝。”
  这家伙太不知死活,竟然跑到咱的店铺里自称“本侯”,压根就不把咱和老十二放在眼里嘛。
  这帮武将一个两个都是这样,日子一舒坦了就开始骄横跋扈,目中无人,以下犯上。
  不好好整治一下,等到朱标上台的时候,这些人岂不是要上天?m.biqubao.com
  老朱说:“你不是喜欢自称‘本侯、本侯’的。咱就除了你的爵位。省得你以后忘了自己是什么出身了。”
  陆仲亨听了十分羞愧:他父亲本是农户,家乡为乱兵劫掠,父母兄弟皆饿死。他无以谋生,才跟着老朱造反。
  没想到,有一天他竟然也成了劫人东西的“乱兵”。
  陆仲亨如今没了爵位,成了普普通通的三品武官,然后灰溜溜地回去接着抓匪去了。
  举人们皆拍手称快,还有人写文称颂老朱的英明神武,在街头巷尾传诵。
  朱柏听了忍不住感叹:啧啧啧,这些文人真会拍马屁。
  这个写文的人不会是欧阳伦吧。
  然后一问,果然……
  这家伙文采真是不错,可惜就是太没骨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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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朱见朱柏在修葺“举人客栈”,就让他顺便建造会试考场的事给办了。
  朱柏立刻抗议:“儿臣是局外人,不好插手。”
  客栈是他的生意,他肯花成本修,是因为能赚钱,能获得收益。
  修考场什么的,应该由户部、礼部、工部联合去办,跟他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老朱冷笑:“你赚考生银子的时候,可没说自己的局外人。又想吃粮,又不想施肥,哪有那么好的事情。”
  朱柏抿嘴。
  老朱看了他一眼,说:“最多让你多拿一块宅基地,地方任你选。咱猜你那‘举人客栈’肯定还是要扩建的。”
  朱柏这才说:“那行吧。儿臣也只能接受了。”
  然后朱柏决定好好花心思设计一下考场,专程找吴伯宗讨论。
  毕竟这个考场,可能以后会一直用下去。
  考生要在里面待上好几天,吃喝拉撒,睡觉写文章,不能出考场。
  最后发现,室内搞小隔间的设计根本不可能。
  毕竟这一次一千多人,下一次可能肯定还会更多。
  除非建成皇宫里面那样的数个大殿。
  可是那样的话,造价太高,劳民伤财。
  而且三年里只用几天,还要管理维护。
  想来想去,还是之前那种“号房”最经济合理。
  而且不能用门,不能太大,不然容易藏蛇虫鼠蚁或是不法之徒。
  三面青砖墙,顶上挑个木质格栅屋檐出来,用黑瓦覆顶。
  六尺长,三尺宽,靠墙搭木板,让人能躺下来睡觉。
  入口做一个一边固定,一边可以抬起来的木板就可以当桌子了。
  他把图纸拿给老朱看,老朱立刻就否定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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