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有田和四小只的身体一直是简宁调理的,她自是知道他身体没毛病,孩子跟父母也是需要缘份的,这事急不来。欲速则不达,缘份到了孩子自然会有。 灯下,简宁低眉一针一线认真缝制着棉衣,丁有田拿了本书坐在她对面看着,他看的是简宁从百草间拿出来的《三国演义》,虽然不是白话文,但也非文言文,不过他现在基本能读懂简体字。 两人一个做着针钱一个看着书,他偶朝简宁扫上一眼,察觉到他视线简宁也会抬眸瞟瞟他,时间悄然从书页上爬过,终于简宁落下最后一针,她低头咬断线头,起身拿起冬衣抖了抖。 这件冬衣用的是天青色的锦缎面料,丁有田偏爱天青色,还是从京城临回来前李侧妃带着简宁去库房里挑东西,她一眼相中这匹天青色的锦缎,想着给丁有田裁个冬衣不错。她请常氏帮着裁剪的,衣领和腰身上的花纹也是常氏这段时间帮着绣的。 简宁看了看很是满意,“快来试试看。” 丁有田放下书,衣裳穿上身他咦了声,“怎的这样轻便?瞧着很厚实,感觉也挺暖和,怎么回事?” 简宁笑,“因为我用的不是棉花,是天上的云彩,穿上身当然轻便了。” “你少诓我。”丁有田在她鼻子上刮了下,又捏了捏棉袍,“你用的是丝衾?可是我岳母大人给的?” “不错嘛,你这乡巴佬还知道丝衾,没白去趟京城。” “乡巴佬我也娶了你,出嫁从夫,为夫便是你的天,妻以夫贵懂不懂?”biqubao.com “是,相公!你是我的天,但哪日你要惹得我不高兴了,我会拿根棍子把天捅个窟窿你信不信?” 丁有田微眯了眼,他脱下棉袍笑道:“别哪日了,就今日如何?捅个窟窿还不易得,夫人若想直言便是,何须暗示为夫?” 简宁一下红了脸,自他手上拽过棉袍顺手抽了他一下,骂声老流氓,她拿着棉袍闪进了百草间。进去看到灵泉池,她愣了下,收好棉袍她出来问丁有田,“我才想到一事,咱们的酒之所以卖得好,除了刘叔的酒曲配方之外,最重要的是井水里注有灵泉水,京城里倒不担心马大哥也有,可村里的酒坊怎么办?” “总不能让大伙天天去采集露水吧?” 自他们搬来老屋那日简宁清理好水井,打上水时她就在井水里滴了灵泉水,丁有田一直还以为那口井的水变甜了,没想到还有这一茬。 “这水源可是很重要,酿出来的酒口感倘或变了,这倒是个棘手的问题。再有,村民们往后也难再套到猎物了。” 他提到这事,简宁想起最近几天丁健好几次对着她欲言又止,想来是想问她秘水一事,还真是个麻烦事,她托腮坐在桌边吹了吹额前刘海,正想着如何解决这事,丁有田忽道:“我记得你说过,马大哥的百草间是你分离出来给他的对否?” 简宁抬头看他,“你的意思再分离一个出来?只怕不行。”她摇摇头,马福全是因为当时子弹从她眉心贯穿再射入他头部,不过本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她还是问了下系统。 寂静无声,系统没给出答复。 破系统! 她对着丁有田摇摇头,想着田氏他们去京城开办酒坊所酿还是云山翠,若是村里酿的云山翠口感变了,传扬出去也砸了京城那边的招牌,怎么办才好呢? 简宁提了盏节能灯去了井边,丁有田也跟了过去。 “若是不能再分离一个出来,那可否把你那个挪到井里?”丁有田沉吟会道。 简宁心里一动,随即听到“叮”的一声,系统终于发声:[请问宿主,是否需要将灵泉眼永久放置在井水下面。] [需要!] 隔会,又是“叮”的一声:[已放置完毕。] 大麻烦解决了,简宁心里先是一松,接着又略有些儿失落,自打乌阿婆送了她百草间,灵泉池伴了她两世,再说百草间里还种有那么多的药草都靠着灵泉水浇灌呢,心里还是有些不舍,她不由蹙眉朝百草间看了眼。 这一看,不觉喜出望外,灵泉池还好好的咕噜冒着泡,呀,难道系统骗她?简宁忙把灯递给丁有田,急火火绞上一桶水,舀了瓢井水喝了一大口,面上现出笑容,“你尝尝?” “嗯,是这味。”丁有田点头,看看跑过来不停甩着尾巴的果果,“你倒蹿得快。”他又舀瓢水倒去廊上果果的专用水碗里,“喝吧。” 白眉在外野了一圈飞回来落在简宁肩上,简宁没等它用嘴啄自己肩膀,手朝廊上指指,“去那碗里喝,是一样的。” 它翅膀一扇,嗖一下飞了过去。 “不会是把马大哥那个挪来了吧?”简宁想起先前问能否分离系统没鸟她,忙给马福全发去信息,告知前因后果,过会马福全回复:[没有,还在。] “幸好今儿想起这事,要是咱们出发到了北地才想起可就坏了事了。” “明儿你只交代常氏便好,到了下套的季节让她每日事先把水备好,不必告诉其他人井水的秘密,以免谁起贪念或坏心毁了这口井。” 简宁“嗯”了声,确实防人之心不可无,他们往后不在村里,若人人都知晓井水的秘密,难保老丁头和孟氏不会悄悄跑来搞破坏。 “走吧,回屋。” “你先去歇着,我去师父那看看。” 丁有田抬脚朝院外走去,果果立刻跟了上来,他其实并不是要去刘瞎子那,他站在坡上视线朝村头那边望去。他把酒坊交归到族里全村人都能受益,自然也包括和他血脉相连的亲人。 村里富了,家家户户日子都能好过,按理他该心安才是,能为他们打算的他都为他们打算了。可他中了状元做了官儿,却没办法让爹娘让兄弟几个都跟着荣光一番,内心要说全无半点遗憾自是不可能。 伫立片刻,默默望着生养他的这片土地,他一时百感交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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