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丁头和孟氏在这个家里威风了几十年,以前从来都是说一不二的,没想到临了临了,到老了竟受儿子们的气。两人抱头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简宁这边和族中祠堂却又是另一番景象,热闹劲堪比过年。 简宁他们被村民前呼后拥送回家后,二妞三妞回到阔别数月熟悉无比的家,看到巧凤和丁三爷父子以及田氏常氏,乐得直蹦高高,笑闹声都快把院子哄抬起来了。 果果比她们更高兴,丁有田一进院子丁三爷就告诉他,”这果儿真个成了精了,自打听我们议论你们要回来了,这几日它都不去后山打野食了,成天跟村口等着你们。” “今儿可让它给等着了!看它喜得这屁颠劲儿!” 丁三爷乐呵呵地道。 丁阳丁健看到身着状元官袍的丁有田,哥俩眼睛都看直了,丁健道:“哇,四哥,你这是那啥话来着,噢对,山沟沟里飞出的金凤凰。这一身啧啧,真提气!看着我都眼热了。” 丁阳在他肩上打了一下,“眼热有屁用,爹就是送咱俩去念书,只怕咱哥俩绑一块都读不过四哥。能考状元的那是普通人能想的吗?那都是天上的文曲星君下凡,懂不?” 田氏常氏也是头回看到状元袍,田氏去村口接了他们,已经先常氏惊叹过了,常氏啧啧赞道:“这也是我大兄弟生得俊俏,配上这身衣裳那真个是、是啥来着?哎呀,说不上,横竖就是好看!” 常氏笑吟吟的,简宁看她整个人容光焕发,精神面貌和过去大不同了,心里很是替她高兴。 她俩夸完丁有田又围着简宁夸,常氏扯着她上下打量几眼,“我真是做梦都想不到,居然能给咱们大宴国的郡主和状元郎当上雇工,乍听到这消息我们都不敢相信,说实话,今儿要不是你穿着这身站在我跟前我还不敢信呢!” 一院的人都笑了起来,大伙儿心里可不都是这么想的么?谁能想到从前那样一个任孟氏又打又骂跟个面人儿似的人,摇身一变竟成了平南王嫡亲的女儿,成了皇上亲封的安宁郡主啊? 这可是丁贤村全村人的荣耀! 里正也和族长嘀咕,“丁二蛋那老狗日的年轻时模样也不差,有田大侄子这是全捡了他爹娘的长处了。要说我们这一茬是没赶上好光景,我幼时才上半年私塾就赶上闹灾荒,不然我高低也要考个秀才啥的,唉!” “土埋半截的人了还叹个啥气?”族长乐呵呵地道:“这辈子能看到粮食增产,我知足了。隔三差五还能吃上肉,搁以前这样的日子哪敢想?眼下族中后辈还出了个状元郎,我能活着看到这样的大喜事,这辈子没啥好缺憾的了。” “那是,我也高兴着呢。只是从前我们都有眼无珠,还是刘瞎子眼光毒啊,是个有本事有能耐的,早早看出有田侄儿能有大出息。” “你不说我倒没想起来,老四不是拜了刘瞎子为师吗?从前他也只去镇上念过几年私塾,啥名堂没念出来。如今考上了状元,未必是刘瞎子教出来的?如此说来,刘瞎子竟是个大能人不成?” “可不是么?哎呀!”里正一拍大腿,“敢情有田侄儿跟着他不是学摸骨看相,是学学问且是大学问啊?” “问问老四去!” 丁有田还打算进屋先换回旧日常穿的衣裳呢,结果被这俩老儿连拖带拽扯起就要拉他去祠堂,简宁忙招呼着田氏常氏先帮着把马车上分给他们几家的东西拿下来,又悄悄取出放在百草间里她爹平南王给老丁头和孟氏的银子,交到丁有田手上。 这几百两银子两人回来路上商量好了,全部捐给族里交由族长和里正,做为村里贫困户的救助金。 简宁是宁给村里那些万一真正有个三灾两难的人急用,也不愿给老丁头和孟氏。他俩有田有屋,还有几个大儿子,老五虽说没了,可老大老二老三他们能坐视自个爹娘年岁大了不管他们吃喝不成? 她招呼着田氏常氏把带来的东西给家里几人分了,她回屋换好衣裳出来,看到常氏捧段布匹在和丁三爷说话,眉开眼笑的,直觉这两人关系似乎有了微妙的变化。 她不由朝他俩多打了眼望。等她进去灶屋巧凤同着大妞给二妞三妞刚洗完手脸,“师父,我给你打水洗脸,水是田婶儿早早给你们预备好的。” “我自己来吧。”简宁挽起衣袖,“哦,对了,你二师哥给你带了礼物,一会我拿给你。” 马小麦去南山军营当兵吃粮的事,马福全在简宁告知他后就转达给了大家伙,巧凤自然也知道,她微红了脸,“谁稀罕他的东西。” 简宁看她眼,笑道:“不稀罕那我就不给你了,反正也不是什么好玩意儿。” 巧凤明显一怔,继而低了头,“我去医馆了。” 说完,她抬脚就去了。 这孩子,简宁心里暗替他俩高兴,她先还担心马小麦是剃头挑子一头热,方才看到巧凤红了脸她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敢情这丫头心里也中意马小麦。 真好,马小麦虽有点二愣子,可有担当,有他护着巧凤一生,简宁是一百个放心。她舀了热水,端去后院,刚打湿毛巾田氏抱着马小路来了。 “你还不知道吧?”她朝前院那头丢了个眼色,眉飞色舞的,压低声音道:“常氏有喜事了,我瞧着丁三爷对她有点那意思,她好像也乐意,只差没人替他们捅破这层窗户纸了。” “你既看出了咋不替他们说和说和?” “我是说想来着,麦他爹说,丁阳丁健还不知道是个什么态度,让我先别急,等着你回来同你商量过了再说。他是怕万一丁阳丁健不乐意,到时尥蹶子生出事来,要是把常氏气跑了不跟这干了,怕我到时没法跟你交差不是?” 简宁洗过脸,笑道:“行,我觉着是好事儿,晚点我先找她问问,她要乐意,我去帮他俩说和。丁阳丁健那头交给我男人去说,他哥俩兴许能听进他说的话。” 这回来尽是好事儿,虽然自家这灶屋跟京城别院里的灶屋比起来,一个天上一个地上,可回到这简宁只觉内心极为舒坦。 果然,金窝银容不如自己的狗窝窝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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