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乞丐只差没给简宁跪下了,一个劲儿谢着简宁,烫伤脚行走不便,午饭还坚持一瘸一拐自己去了饭堂。丁有田让他上桌吃,他也不肯,端碗饭自己蹲在角落里默默扒着。 吃完,碗一扔,拿个扫帚就去扫院子,谁劝也不听。坚称自己不能吃白食,拖着伤脚里里外外一直找活干,一刻也不肯闲着。到了晚上,那伤脚肿得老高,吃过晚饭,他弯下驼背给简宁和丁有田鞠了一躬,又谢过月娥和巧凤,随后告辞要走。 “留下吧。”丁有田看他脚肿得厉害,心下不忍,“横竖医馆空着,你老将就住一晚,实在要走,明儿吃过早饭再走不迟。” 他说罢,看向简宁。 “留下来吧,爷爷。”大宝和大妞也道。 “别走,老爷爷,我娘一会还要给我们讲故事,可好听了。”三妞跑去挡着门,不让他走。 二妞没出声,有些儿犹豫,老乞丐穿得破破烂烂的,她心里是不喜欢并嫌弃的。只是哥哥姐姐和妹妹还有她爹都没嫌弃,她拿不准自己该如何做,是以也拿眼去瞟简宁。 “不妨事,老叫花子随便找个地儿都能猫一宿,就不打扰了。”老乞丐可能觉着简宁没表态,又或许是真不愿再打扰他们,拱拱手就要走。 “娘!” “师父!” 简宁看眼大宝和巧凤,“既然你们都要留,那我也不能当恶人,就留下吧。”她对老乞丐道:“你那脚睡前还要再上道药呢,留下歇一晚吧。” “谢谢师父。”巧凤笑了,“爷爷,我师父让你留下呢,别走了,等你睡前我给你上药。” 说着,她上前去拉他,他嘴唇哆嗦几下,又给简宁和丁有田鞠了一躬,“二位放心,老叫花子不会赖着不走,谢了!” 他转身准备去医馆,三妞拦着门,叉开双脚,仰面冲他笑道:“老爷爷,跟我们一起听我娘讲故事吧。” 巧凤也要他留下。 “好罢,那老叫花子也听听。” 他依旧去角落里蹲下了,执意不肯坐,说是自己一身脏兮兮的,怕弄污了凳子。 巧凤怕他冻着,给他拿了个小炉子过来,又搬了个小凳子,陪他一块坐在角落里,等着马家哥仨来后再听简宁讲故事。 马家哥仨来时,还带来了丁盛。 丁盛是来帮他娘常氏传话的,常氏明儿有事,说是算她歇一天,后天一准来上工。 简宁看丁盛面上有明显的手指印,心里明白常氏跟丁平顺多半又吵嘴了,搞不好还动上了手,丁盛脸上这印子只怕是拉架时挨的,只是不知道他俩谁打的? 有心问吧,她又知道丁盛一向敏感细腻,当着马家哥仨和自家几个娃的面不好问他,怕他面子上过不去,于是点点头,“回去告诉你娘,说我知道了,后儿来便是。” 丁盛听了一声不吭,转身就走。 走到门口,他又扭过头,简宁恰好也朝门这边看过来,两人视线撞个正着。他明显吓了一跳,忙低了头,抬脚匆匆走了。 简宁目光追着他看了出去,方才她于电光石火间,看到了丁盛眼底的恨意,且那恨意是冲着她的。 这让她心里颇为不爽,她并不欠他们家什么,从前她只觉着丁盛性格内向,太过敏感细腻,现在才惊觉这孩子看来性子没随常氏,都随丁平顺了。 压住不快,她开始讲起故事,刘瞎子今儿歇在镇上没来,依旧是丁有田抄录,果果趴在他脚边,四只小灵狐也趴在它们各自的小主人脚边。 简宁讲完故事,果果和四只小灵狐都有点昏昏欲睡,丁有田抱起果果回了正屋,简宁跟过来后,跟他提起丁盛这事,他眉一挑:“你确定自己没看错?” “我眼又没瞎,我看得明明白白,说实话,真让人不痛快。我不是标榜自己,也不是要跟他一个半大的孩子计较什么,我治好了他爹的病,又给了他娘一份收入,他要是个懂事的,不说对我感恩戴德,至少也不该仇恨我吧?”biqubao.com “不行,我得提醒宝儿,往后不能和他走太近,离他远点。” 她说着要去找大宝,丁有田拦下她道:“宝儿稳沉持重,他心里有数,咱们做爹娘的若刻意去提醒,反倒不好。” “不行,再稳重到底也是个孩子,你忘了三娘母子的事了?咱们不起害人之心,可防人之心不能没有,你是没看到他先前看我那眼神,跟宝儿提个醒,提防着点,往后对他敬而远之,没害处。” “既是如此,那要说也挑个合适的机会,不必这么巴巴儿的专门去说这事,那样反而不好。这事交给我吧,我会找机会跟宝儿提点一下。” “也好,这种事还是你做爹的跟他说好些,语气委婉点,让他心里有个数就成,别刻意去冷淡疏远他。” “放心,我有数。” “一定要记得找机会提点宝儿,别不当回事。”简宁说着拿过装碎布的篾筐,丁有田又挑下眉头,“今晚不做了吧,早点歇着。” 简宁白他眼,“你想什么呢?下月就乡试了,十月给我考个状元回来再说,现在你想都别想。” “我只说让你早点歇着,几时说过别的,又想过别的了?怕不是你自己想吧?” 简宁眼一挑,斜目瞟着他,“我心里烦着呢,是不是想找架吵?” “不想。”说罢,他打起门帘,抬脚进了里屋,无论是打门帘,还是走路,动作幅度都挺大,明显带了怒气。 简宁扭头,瞪向门帘那边喝道:“你再搞点动作试试?” 里屋传出一阵“刷刷”翻书声。 简宁飞了个大白眼:“我懒得理你,有本事把自个手指翻断。” 夜渐深了,正屋灯熄了,院里也只廊上亮着一盏灯火。到了后半夜,外面院门无风自开,一个黑影闪进院里,蹑足朝正屋那边摸去。 寒风凛冽,灯影晃动,廊上投射出一个驼背的身影,他手持利刃自门缝里插了进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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