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特警穿越,带四只萌娃炸翻古代_第277章 县令之女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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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宁练会功,停下了。她只要一运气便胸闷,看来得静养几天才行。她看马小麦和大妞她们几个练了会,又从旁指导纠正了一下,随后叮嘱马小麦领着她们三个好好练,她得去做早饭了。
  进到灶屋,简宁看灶台上搁着洗好的青菜,熬粥的米也淘好了,心里想着巧凤这丫头还真是勤快。她从百草间里取出新鲜肉,今儿吃早饭的人多,熬点青菜瘦肉粥再摊些鸡蛋饼即可。
  她这里切好肉,巧凤进来了。
  “师公,我来生火,你去歇着吧,以后做早饭有我和师父就可以了。”
  “不用。”简宁侧目,一眼看出巧凤哭过,“谁欺负你了?好好的怎么哭了?”
  “没,我,没哭啊。”
  “还说没有,眼睛都红了,是不是佳佳?”
  这个家里要有谁欺负巧凤,简宁头一个想到的是二妞,那孩子嘴不饶人,只怕说了什么难听的话。
  “不是。”巧凤忙摆手,“我是,是因为,想起我爷。师父师公待我这么好,这些年除了我爷没人对我这么好过。”
  丁有田道:“你这丫头,你既到了我们家,便是和我们一家有缘。别多想,跟着你师父好好学本事,做饭用不着你一半大孩子帮忙。”
  “做饭有我和你师公呢,你去后院把我早几日采的草药摘好,都堆放在墙根下,去吧,摘好吃过早饭再捣碎了,我一会有用。”
  简宁走开她,对丁有田道:“这丫头有点不对劲,她跟个小辣椒似的,不是好哭的性子,你没听她和佳佳拌嘴吧?”
  “没有,我拿手串给她时还好好的。”
  “这可奇了,没事她哭什么。”简宁熬上粥,从吊篮里拿了几个鸡蛋出来,敲碎在碗里,拿筷子边搅拌边还想着这事。
  对了,那手串是杨瑾瑜从霍锦成手上撸下来的,以杨瑾瑜对霍锦成的了解,那手串若是霍锦成随身之物,他是不可能会拿来送巧凤的。
  再想到鼎字号,简宁手上动作顿住了,继而看向丁有田,“你说你拿手串给她时她还好好的是吧?”
  丁有田听她这么问,料想有异,遂没言语,只看着她,静听她下文。
  “你说,那手串,有没有可能巧凤认得,或者原本就是她家之物。兴许她和段心宁一样也是大户人家里的小姐,你觉得会不会?”
  “你这么一说,我倒想起来了,我拿给她时她确有点不对劲,手好像有点抖,我还当她是没见过贵重之物。”
  “她还知道缂丝呢,你可别小瞧她。”
  简宁越想越觉得自己猜的没错,起先她只是看她像是哭过,出于师父对徒弟的关心才上心多想了下,从前她的师父乌阿婆对她也是如此。
  但凡发现她情绪不对,她师父那样寡言少语的人,都会多问几句。
  同样的,如今她自己做了师父,收了徒儿,巧凤又孤身一人,和她当年拜在乌阿婆门下,有家人跟无家人一样。相同的处境,差不多的情形,她自然对巧凤更格外上心点。
  “她是姓江吧?”丁有田好像想到什么,抬眸问道。
  “对,江巧凤,怎么了?”
  姓江就对了,丁有田大概猜到巧凤的家世,他因为家里兄弟多,条件有限,去镇上学堂念书那年比巧观现在还大两岁。但他的启蒙老师其实是刘瞎子,没去学堂前他已经认得很多字,并能熟读四书五经了。
  大宴朝立国后,考虑到连年战争,很多读书人荒废了学业,故改了前朝旧制,凡三十五周岁以下都可参与童试。近两年才又改为三十周岁以下。
  丁有田首次参与童试那年都快十九了,那年正赶上津县县令受父母牵累被撤职查办,而且那几年朝延对地方官员贪腐受贿之举的查办力度相当大。县令被宰首示众,家中成年男丁无一幸免,女眷则被发卖或充为官奴。
  津县原来的县令就姓江,丁有田听闻江县令为官倒还廉洁,口碑也还不错,只可惜其父母贪财,祸及子孙。
  若巧凤真是江县令之女,只怕她那爷也非她亲爷,小小年纪遭逢家变也是难为她了。
  “你是不是想到什么?”简宁又追问一句。
  “噢,没什么,不管她什么家世来历,她想学医术你安心教她便是。以后再寻个好人家嫁了,就是她的造化了。”
  简宁看他这样,估摸着是没和自己说实话,因着灶屋随时有人进来,她也就没再追问。
  做好早饭,她让马小麦去医馆看看,看霍锦成他们起来没,叫他们过来吃早饭了。马小麦答应着去后没多久,跑来大呼小叫道:“师父,快去看看,卫爷爷和霍叔在练武,哇,卫爷爷功夫好厉害,好惊人!”
  “如果你想学,让他教你,师父我没意见,技多不压身。”简宁笑道。
  “不学,我只是说说而已,我爹爹说认师父是一辈子的事。这辈子我就你一个师父,不会再拜其他人为师的。”
  “无妨。只要能学到本事,多拜几个师父没关系的。”在简宁心目中她的师父就乌阿婆一个,可实际上她的擒拿格斗都是跟着教官马福全学的,也可以称之为师父。
  另外,她还学了跆拳道,也是有师父的。
  所以她并不反对马小麦拜卫东为师。
  “这可不行,咱家不能收他为徒。”吃早饭时,简宁跟卫东提及这事,卫东摇摇头,“锦成是咱家的徒儿,他叫锦成叔叔,要收徒也只能是锦成收他。咱家要收他,这辈份可就乱了,使不得。”
  马小麦跟他爹年少时一样,对武功极度痴迷,也就在习武这事上,他脑瓜反应比平时做其他任何事都要灵活。他也不称之简宁是他师父了,直接叫上姑姑,对着霍锦成道:“霍叔,我姑姑想让我跟你学你们的武功,你教我可以不?”
  “姑姑?”霍锦成稍一愣,随即想起他们两家认了亲,他眸光掠过简宁,再又看向马小麦,“你小子,你姑想让我教你我就得教啊?”
  “不教。”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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