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个阿磊是傻子不假,可也是十九岁快弱冠的男子,听到巧凤问他喜不喜欢好看的小娘子,咧嘴笑得口水长流,一个劲儿点着头:“喜,喜欢,哪里有,你带我去好不好?” “好,你在这乖乖等着我,一会我来了就带你去。”巧凤识得多种草药,也通药理,先前她疑心梅香在丁有田的甜酒里下了毒药,原本她打算神不知鬼不觉给换掉,结果打开食盒嗅了下,鼻中却嗅到一缕似有若无极熟悉的香气。 巧凤天资聪颖,很有医学天赋,否则益生堂的掌柜也不会愿意指点她,且她会制各类迷情药,制来都让她爷卖给百花苑的姑娘和客人了。 她一嗅便知道不是毒药而是迷情药,因为里面有长生草(韭菜)的味道,屠一刀给她爷的药她也仔细研究过,无色无味,不然她打死也不会让她爷服下。 当她知道碗里被梅香下了迷情药后,她就决定让梅香自食恶果,让她当众出丑,大个并不在她的计划内,属意外惊喜。谁让梅香心术不正,敢打她师公主意,巧风一点不觉得自己这么做有什么不对。 她给刘瞎子送去甜酒鸡蛋转来,大个果然还老老实实站在原地等她,他打祠堂过来的,他和他爹都住在族学堂里。族长领着族人在祭祀诸神,他看了会觉着无趣,自己一人偷跑出来玩耍。 大个溜出来时他爹瞧见了,不过也懒得去管他,反正丁家村他也熟了,到了睡觉的时辰自然会回去。 “走走走,找小娘子去。”大个兴奋极了,伸手想去牵巧凤,被巧凤狠瞪了一眼,“你敢碰我一下,我便不带你去找小娘子了。” “嘿嘿嘿,我不,不碰。”大个赶紧把双手背到身后。巧凤问他,“找到小娘子你要做什么?”大个摇头,“不碰,我不碰。”巧凤白他眼,“不,要碰!可以碰!” 梅香既然那么想搞男人,她便助人为乐,满足她需求好了。 巧凤把大个领到医馆附近,指指草丛,“你先躲在那儿,我去叫她。”又比着自己的个头告诉他,“记住了,她比我高这么多,别乱扑,看见她来了,你就轻轻地喊梅香,梅香,记住了吗?你一叫她她就会过来跟你玩。” “嗯嗯。”大个猛点头,“梅,梅香,我记住了。” 巧凤确定他记住了才抬脚回去,回去看见梅香在饭堂给霍锦成和卫东沏茶,他俩在下六博,巧凤进去打了个转,发现梅香脸庞微微泛红,她放心了,挽着食盒去了灶屋。 田氏和马福全在灶屋办饭,巧凤放下食盒道:“马伯伯,我来生火,你去陪他们下棋吧。” “不用,今儿过节,我陪你婶子做顿饭,说说话。你去你师父房里听她讲故事,小麦大妞他们都在呢。” 田氏也笑吟吟地道:“去吧,这儿不用你帮忙,去看着他们几个,别让他们跑去医馆吵着大宝。” “好,那我过去看着。”正好,巧凤想着,还是去请示一下简宁,万一她师父不同意她这么干,事情还有挽回的余地。 结果,她一出灶屋,便看见院门外晃过一点衣角,她快步走去饭堂,瞄了眼,梅香已不在里面。她又轻手轻脚跑去院门那,扒着门往医馆那边瞧去。 梅香脚步已经有些不稳,心里也莫名燥热,她只当好事将成,心里兴奋导致的,因她亲眼看到巧凤那丫头把食盒送去了医馆。 丁大哥,我来了。 梅香一颗芳心咚咚跳了起来,忽见左前方草丛里立起一人,她眯眼看过去,丁大哥? “咚咚咚!”她心跳得更厉害了,丁大哥竟然迫不及待等着她呢,她摇摇晃晃朝着草丛那边走去。 “梅香,嘻嘻,小娘子,这个给你玩。”大个笑嘻嘻地递过竹蜻蜓,不想梅香娇唤一声:“丁大哥,人家想得你好苦……” 她身子软软朝大个怀里倒去,两手搂着大个脖子像条无尾蛇一样紧紧缠在他身上。喜得大个手足无措,想推开她,越推她搂得越紧,也不知她哪来那么大力气,竟一下将大个扑倒在地。 “丁大哥,人家好喜欢看你笑,你笑起来真好看……”梅香手指在大个面上轻轻挠着,嘴里呢喃道。 软玉温香抱满怀,饶是傻子再不通人事,身体的自然反应还是有的,加上梅香在药物作用下又格外主动,她本出身市井人家什么没见过,什么不知道呀? 很快翻云覆雨上了。 借助医馆里投影出来的灯光,巧凤看见草丛晃动得厉害,估摸着事情成了,差不多了,便故作慌慌张张的样子跑去叫田氏和马福全。 “田婶子,马伯伯,了不得了,医馆外的草丛里不知藏了什么怪物,一动一动的,好像还长着手脚,好吓人!我又不敢喊,怕惊着怪物,师公和大宝还在医馆呢,怎么办,怎么办啊!” 她急得快哭出来了。 田氏一听,一动一动的,还长着手脚,她立马想到梅香。推开巧凤跑去饭堂一看,梅香不在,她拔脚就往医馆跑,马福全赶忙跟了过去。 霍锦成和卫东不知发生何事,也起身出来,见巧凤往外跑,他俩对视一眼,也跟着走了出去。 丁有田在医馆里听到外面似有骚动,家里接连出事他也赶紧出来一探究竟,冲在最前面的田氏看见他衣着整齐走出来,再一看右前方草丛里真个在晃动,还隐有哼叽声传过来,她几步走上前,探头看了看,认清是梅香后,跟着背过身扯着嗓子叫喊上了。 “哎唷喂,天老爷啊!这还是京城里来的黄花闺女呢,不要脸啊真个不要脸!也不知道避着点人,就这么猴急啊?还真个拿天当被地当床了,竟在草地里就偷起汉子来,我早看出你不是个好东西,没想到你年轻轻的竟……哎唷,我都羞于出口,真真丢死人了!” 田氏说话中气十足,几嗓子一喊,在冬日夜风吹送下,都飘到祠堂方向去了,还格外清晰。 姑娘家偷汉子,还是在户外,这么劲爆的八卦可比祭祀吸引人,正好祭祀也差不多进入尾声,于是一大群人呼啦朝着医馆这边跑来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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