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特警穿越,带四只萌娃炸翻古代_第214章 段家小姐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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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灶屋里,马福全在掌勺,来喜在烧火,杨瑾瑜在饭堂陪着太傅父子闲话家常,梅香在边上侍候着端茶倒水。
  饭桌下生着火盆,果果趴在边上闭目养着神,霍锦成看见果果,想起阿蛮千叮万嘱,让他一定要代她去看下秋哥和毛球,让它俩别忘了自己。
  他问过梅香,得知毛球跟着大宝在东屋,秋哥在马厩边上自己的窝里,便起身打算先去看秋哥。他出来碰上简宁从东屋过来,两人说着话一块朝灶屋走去,进去看到马福全在掌勺而且动作还蛮娴熟,他眉一挑:“马兄竟还下得厨房,真是让人意想不到。”
  大宴朝的御厨和酒楼里的厨子多为男子,但寻常人家男子下厨的几乎没有,别说他惊讶,丁有田进来时看到也是愣了一下。他还以为整个丁家村下厨做饭的男子只他一人。
  丁有田会做饭,只是仅限于能做熟,能吃的程度。
  简宁是知道马福全会做饭的,不然她也不能丢下锅铲跑了,这会她上前换下马福全,让他们几个都去饭堂陪太傅说话,霍锦成道:“我去看下秋哥,我答应蛮儿的。”
  “霍兄。”丁有田叫住他,“我大闺女没有别的话带给我们吗?”
  霍锦成一头黑线。
  斜目看他眼,没好气地哼了声,拂袖往马厩那边去了。
  饭菜做好,摆上饭,简宁回到灶屋拿上食盒,准备先给刘瞎子把饭菜送过去,结果丁有田过来了。
  “我去送,我还有话跟师父他老人家说。”
  “行,路上当心点,别把汤给洒了。”
  “晓得。”
  丁有田到刘瞎子家时刘瞎子刚进屋没一会,炭火都还没燃起来,他放下食盒,把饭菜一样样端出来摆好,随后把炭盆端去一旁,拿个竹筒把火吹旺再又端到他脚边。
  “师父,这眼瞅着天气一天比一天冷,你老回来了直接去我那儿岂不更好,徒儿也不用日日跑这一趟。”
  刘瞎子往杯里倒着酒,闻言抬目瞥他眼,“跑这一趟能累死你?”
  “徒儿是怕你吃不上热乎饭,你直接上我那……”丁有田顿会,忽道:“师父,你该不会是认得太傅,不愿跟他打照面吧?”
  “切!”刘瞎子轻嗤一声,先咪口酒,暖了暖身子,才不慌不忙地道:“我倒想认识他,我一乡下老儿能结识太傅大人,实乃三生有幸,关键人家想不想认得我,你当你师父是个香饽饽呢。”
  丁有田觉得他说得在理,点点头,道:“那倒也是。”
  “也是什么?”刘瞎子酒杯一顿,“滚!”
  好好儿的莫名挨呲,丁有田觉得他师父这脾气是越来越怪,走几步,他想起另一桩事,又打了回转。
  “师父,架上那些雾山怪诞你都拿去书肆了?”
  “不能拿?”刘瞎子挟了一筷子菜送进嘴里,嚼巴几下,咽下肚后,抬眼看向他道:“我老瞎子写的,想拿便拿了。”
  “这要是传抄的人多了,万一落到有心人手里,不定惹出什么祸事来。”
  “怕啥?我老瞎子孤家寡人一个,纵使有那一天,大不了是个死!便是死了,只要我老瞎子的书还在这世上流传,也算没白活一世。”
  丁有田听得浑身一热,他掷地有声地道:“你还有徒儿,哪里是什么孤家寡人,真要有那一日,徒儿拼尽全身力气也会保住师父,绝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到师父,谁也不行!”
  他说罢,转身走了。
  刘瞎子端着酒杯愣怔半晌,没喝,放下了。隔会,端起,放到唇边,终还是又放下了……
  丁有田回去,饭桌上没看到简宁和大宝他们,简宁带着大宝几个在东屋用饭,饭堂只一张桌子,坐不下这许多人。简宁本想让大宝跟着太傅他们一桌吃饭,他是男孩子,又爱读书,将来肯定是要走仕途的,多听他们谈话对他没坏处。
  不过她转念想到,孩子还是不要区别对待的好,这才把大宝也叫了过来。
  马小麦哥仨吃过饭早早又来听故事了,杨瑾瑜记挂着普仁堂里的事务,他跟着霍锦成出去大半个月了,便先告辞回去了。霍锦成和太傅听简宁讲完一集三国才走。
  临走前,霍锦成把梅香留下了,他听他父亲说了,镇上房屋只三间卧室,梅香去了没地儿睡,便将她留了下来。
  梅香自然欢喜不过,仅隔一天,她敏感地察觉丁有田和简宁之间好像跟过去不大一样了,不仅她有这种感觉,霍锦成也有。
  他也说不上哪里不一样,但就是感觉这对夫妻和过去不同了。
  回去的路上,太傅忽问霍锦成,“你还记得平南王家的丫头长啥样儿不?”
  霍锦成愣了下,继而道:“父亲是问的段家大小姐么?”
  太傅捋须,“嗯”了声。
  “怎么好端端问起她来?”
  “你只说还有无印象。”
  霍锦成想了想,脑子里浮起的却是二妞三妞的模样,他头回跟着爹娘去将军府做客时,段家大小姐也就二妞三妞现在的岁数。那天他因惦记着去庄子上看小马驹出生,不愿去来着,他母亲千哄万哄把他哄去了,路上还告诉他是领他去看他的小媳妇儿,所以他心里有抵触情绪,根本没正眼瞅段家小姐。biqubao.com
  事隔多年,他委实不记得她生什么模样,只恍惚感觉和二妞三妞差不多的样子,性情则像大妞,不爱言语,安安静静。
  那日,他母亲让他领着段心宁去花园荡秋千,或许是出于男孩子的捉狭心理,霍锦成故意把秋千荡得很高,他以为段心宁会和他妹妹一样尖叫或大哭,结果段心宁咯咯笑起来,还细声细气喊着让他再高些。
  他觉着无趣,不肯推了,借口要去捉蜻蜒玩儿,说完也不管她乐不乐意自个先撒腿跑了。她跳下秋千想去追他,结果从秋千上栽了下来,伤着额头,流了好多血。
  他记得,她当时捂着额头还安慰他来着,让他别怕,她是自己跌倒的,跟他没关系。
  后来她有没有供出是他的原因导致她跌倒的,他一点印象都没有了,不过他想流了那么多血,额头只怕会留下疤痕。
  “没什么印象,想不起来。”霍锦成看眼他爹,又道:“她不是被仇家掳走了么,难道有消息找回来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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