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五懒得回答丁有旺,这不是他要讲的重点,且老大问的话在他看来太过愚蠢,他家发达了都要雇佣别人,还会再去给别人使唤吗? “啥二回不二回的,老五说咱家马上要发了,听老五说。”刘氏不满地瞪眼自个男人,催着老五快说,她急于想知道什么好事。 “对啊,五啊,快说,咋就要发了?”孟氏把用掌心接着的芝麻粒和碎渣倒进嘴里,也催问道。 “爹,你老先坐下。”老五扶着老丁头在桌旁坐了,又拿过老丁头的烟袋,亲自给他点上火,才直起腰,清清嗓子道:“眼下有桩大买卖,稳赚不赔,还是三倍的利儿,就看爹娘想不想赚这钱了!” “别卖关子,快说。”刘氏头一个催促道。 “是不是官府高价收粮的事?”老大听说三倍利,瞅他一眼,暗懊恼自个回来把这事给忘了。 当然,他也不认为爹跟娘会答应干这事儿。 老五没想到老大也听说了这事,听说了更好,说明这事准成,官府办的事能不准成吗?他一五一十把这事跟老丁头和孟氏道了一遍。 “咱们自己家有余粮,再去舅舅他们村收点,这要凑够一百两的粮食,转手就是三百两啊!” 他知道爹跟娘手里头有丁有田给的一百两,极力鼓动他俩拿钱出来干这笔买卖。 老丁头闷声抽着烟,老大回来说起丁有田在镇上置了屋,他听后心里跟被堵住了似的,正难受得紧。 可一下拿出一百两去买粮食,他心里拿不定主意,不由瞟向孟氏。 靠在床上的孟氏见老丁头看向自己,激动得都要流泪了,终于又受到老头子的待见和倚重,刚要直腰坐起,想起郎中叮嘱的话忙又靠着没动。 “他爹,能干!你想想,粮食又不是别的啥,买来还愁卖不出去?不管啥年月人总得吃饭,何况转手还能多卖三倍的价。银子捂在手里头,你不动它,哪怕捂个十年八年一辈子,是多少还是多少,又不会自己下崽儿,你琢磨琢磨,是不是这么个理儿?” 老丁头一想,可不是这么个理儿,再说粮食买来就算卖不到三倍的价儿,两倍也成,再不济自家留着吃,顶多亏个车马行船费用。可要生意真做成了,转手就是白花花的银子,他心里也激动起来。 磕磕烟杆,他卷好烟袋,牙一咬,脚一跺:“干他娘的!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老子还不信了,我是他爹,他小子能发家我这老子反倒发不了!” 打定主意,父子几人分头行动,拿银子四处买粮去了。 那边丁平顺也按耐不住正急匆匆往村里赶,他吃过午饭偷偷去了趟码头,亲眼看到一船接一船的粮食运了出去,急得他菜都不卖了,挑着担子就打了回转。 “啥?你要把家里的钱全部拿去收粮食?”常氏被他喊出来,听他讲了他的打算后,眼一下都瞪圆了。 “哪有这么好的事,翻三倍收购粮食,那县太爷怕不是被鬼摸了脑壳吧?这事我听着邪性,不如我去讨简妹子主意,问问她看。” “你干啥?她都几个娃的娘了,老四家的就老四家的,还妹子长妹子短的瞎叫个啥。” “嗨,这不是田氏老这么叫她,我也跟着这么叫惯了。”常氏解下缠在腰上的围兜,拿着替丁平顺拍打着身上的尘土,拍了几下,眉一扬,“我听你方才语气很不耐,可不敢这样,咱家能有今天这样的日子,你又能到处去得了,靠的谁?可不敢忘本!” “哎呀,谁忘本了?这不一码归一码,我跟你商量买粮卖粮的事呢,这可真是那啥来着,哎呀,总之这事不是年年都能赶上的,过了这村可就没了那店!” “行了,你既回来了就先回去,晚上等我收工回去再说也不迟。我这会正忙着,不好跟你多说,回吧。” 丁平顺没法子,只得先回去。 “等下!”常氏又叫住他,“今儿简,老四家的打了头野猪,分了咱家一碗猪血,你捎回去,晚上搁点酸菜打汤,可好吃了。” 她去拿来简宁给的一碗猪血,交到他手上,告诉他简宁是如何做的,又叮嘱几句,才转身往老屋去了。 丁平顺看眼凝成块的猪血,随手扔在了青菜筐里,又不是猪肉,什么好稀罕的! 常氏转去把官府高价粮这事说给简宁听了,简宁愣了下,问她是哪个地方?她也不知道,丁平顺并没说。 “转手就三倍,这钱真这么好挣?”她问简宁。 “就算真有这事,那也是打头占了先机的有,后面的可不好说,这事儿不能干。” 简宁想起宋朝的范仲淹干过同样的事儿,也是灾荒年月高价收粮,待各地粮商把粮食都运去当地后,突然停止收购,最后粮商只得降价处理掉,不然还得贴运回去的费用。而且在码头多停放一天还得再多出一天的人工成本,不亏死才怪! 她又想起那日秦薏帆来找过丁有田,怀疑是丁有田和他商量的计策,抬眼正好看见丁有田陪着太傅从后院过来。 丁有田领着太傅去后院地窖那边看了看,又到丁三爷他们盖的马厩那儿打了个转,瞧见简宁望向自己,他止步,问道:“娘子,可是有事?” 简宁看眼常氏,常氏笑道:“大兄弟,是这么个事……”她把丁平顺跟她的说又讲了遍,“大兄弟,简妹子说这事不能干,是真不能吗?” “这是哪个地方的事?可是白牙郡那边?”太傅皱皱眉头问道。 常氏摇头,她也不知道哇。 丁有田先是看了眼简宁,眸子里含有赞赏,微点下头后,才对常氏道:“回去告诉平顺大哥,安心卖菜,别东想西想。” 简宁心里有底了,这高价粮还真是他跟秦薏帆搞出来的事,行啊,这脑子都快赶上范仲淹了,她不会也嫁了个大文豪吧? 不对,不是她嫁了,是原身简秀姑嫁了。 她怎么会有这样的念头冒出来?认为他是自己的那啥人……简宁脸一热,不好意思地转开了视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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