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老屋外,几个村民在忙活惠民堂的收尾工作,按简宁的意思,整座木屋外观漆的草绿色,简宁出来看到许木匠已把涂着红色油漆的十字架钉好了。 “简大夫,看看,可合你意。”寡言少语的许木匠看到她,抬手打着招呼,面上洋溢着笑容。 简宁认真看了看,笑眯眯地道:“不错,很好,和我心里想的一个样。” 她不喜欢听大伙叫她老四家的,让以后都管她叫简大夫,许木匠还是头一个带头这么叫的,听得她心情大为愉悦。 好久没听到有人叫她简大夫了,乍听到还蛮亲切,她过去看了看,木屋里全部铺的木地板,也都刷上了枣红色的油漆。 红配绿,果然看不足。 反正简宁喜欢。医馆嘛,让人看去与众不同,区别于村民住宅屋才是最重要的。 “简大夫,这块牌子为啥要做成十字?”许木匠还是不大懂,牌子是按简宁要求做的。 简宁早想好如何解释,她正色道:“我希望每一个走进这儿看病的村民,不论男女老少,不论大病小病,从这走出后身体十分好,病愈后日子过得十全十美。” “好一个十分好,好一个十全十美。”老太傅在丁有田和里正族长陪同下出来,恰好听到简宁对十字架的解释,他看着四四方方涂成白底红十字的牌子,捋须笑道:“看着心里就舒坦,敞亮,这要有病在身看着都感觉轻快了,应该在整个大宴国推广才好,凡医馆皆统一挂上这样的标识。” “谢夫子夸赞。”简宁还不太习惯施礼,直接学着男子抱拳,拱手谢道。 “好好好!”老太傅笑得眉眼都舒展了,“简大夫真乃女中丈夫,老朽不虚此行啊,只是还得在此叨扰盘桓数日,简大夫不会把老朽撵出去吧,啊?哈哈。” 简宁莞尔一笑:“怎么会,夫子是远道来的贵客,请都请不来的,只要夫子不嫌寒门简陋,长住都可以。” “是极是极,请都请不到咧。”里正和族长连连点头,均觉老四家的媳妇给全村人长脸了,以前他们咋没发现老四媳妇这么能说会道的? “霍夫子是京城里来的,是有大学问的人,庄稼活样样都通呢!我们领着夫子去地里转转,你们忙你们的,夫子有我们陪着,放心好了。” 里正对着简宁和许木匠他们说道。 如今这俩小老头对有学问的人大为敬仰,特别是老太傅博学多才,竟然还熟知所有庄稼地里的活路,包括各类蔬菜瓜果,怕不是个被皇家太傅耽搁的古代农业科学家。 丁有田闷头暗笑,在抄写杂交农作物由简到繁体字时,他也从简宁嘴里知道了啥叫农业科学家,要是里正和族长知道了太傅的真实身份,只怕两腿都会打颤儿。 这可是当今太子的老师。 等他们一行人去后,简宁也去了后山陷阱里取猎物,要是收获不大,她准备动用无人机去山里搞头野猪或者羚羊来。 她到了后山,那头丁有旺也到了镇衙,他来回在镇衙外走了好几趟,探头探脑,愣是没敢进去打听。 最后,拢拢衣袖,他在对面茶楼边上蹲下了。 还是等着吧,一会老五出来看得着。 他这一等,等到了中午,来前喝的一碗青菜糊糊早消化了,直等得口干舌燥,肚子也咕咕叫了,没把老五等出来,倒把丁平顺给等来了。 丁平顺挑着还没卖完的菜去老秦头的铺子,也就是简宁和丁有田在镇上买的屋。简宁因暂时无钱改装成茶楼,刘瞎子也还没回来,只能先空在那。原本她是打算和田氏常氏轮着来镇上给大宝他们做饭的,后丁平顺让常氏跟简宁说,横竖他每日都要来镇上送菜卖菜,为免她们几个受累来回跑,莫不如他费点事去给大宝他们几个做顿午饭。 常氏一想也对,她男人做饭手艺比她还好,跟简宁一提,简宁欣然同意,丁平顺会做饭她也是知道的,这样一来确实省了她们几个来回跑。biqubao.com “有旺哥,你跟这蹲着干啥呢?”他路过瞧见丁有旺,都是一个村子里的,便上前打了声招呼。 “我爹打发我来接老五,他今儿出来。” “噢,是有好些日子了。那你进去打听一下啊,跟这干等着干啥?”丁平顺看他样子像是等了老一阵了。 他斜目瞟瞟丁平顺,没吱声儿。 丁平顺懂了,这是不敢进去打听,搁从前他也不敢,小老百姓平白没事谁敢往镇衙里头闯啊? 可如今不一样了,他在镇上卖了个把月的菜,每天又去张麻子的酒楼送菜,接触的人多了,胆也肥了点。加上有心在丁有旺跟前显摆一下自个比他胆壮,头一摆:“走,跟我来,我领你进去问问,跟这干等着叫个啥事儿。” 他领着丁有旺刚进镇衙,一书吏背着两手出来,见状喝道:“干啥干啥,挑个担往里闯啥呢?” 丁有旺腿都吓软了,差点想跑来着,丁平顺也虚了,但为了面子,他强自镇定,放下挑子,哈着腰赔笑道:“官爷,我们是来打听老五,噢不,打听丁有利的。前些日子送来的,今儿该放了。” “丁有利?丁家村打马捕头的那个家伙?”书吏眉头一皱,“早走了,一早就放了。” 说罢,也不再看他俩,袖一甩,复又背着两手抬脚走了。 “不能够,又没岔路口,要放出来了,他一准奔家里去,我一路来可没撞着他。”丁有旺见书吏走了,梗着脖子道。 “人家说得有名有姓,能不准成……”丁平顺话没说完,何捕头同着几名衙役也出来了。 “你们是干啥的?”何捕头问道。 “差爷,我们是来等丁有利,丁家村,打马捕快,马捕头的那个。”丁平顺哈了下腰,又赔着笑脸道。 “一早就走了!”一个衙役挥挥手,语气极不耐地道。 “走了,一早放的。”何捕头见是丁家村的人,倒是客气了几分。 丁有旺待何捕头他们走后,脚一跺,咬牙骂道:“这狗日的老五!早放出来了不回家死哪去了?害老子在这死等野等,饿得前心贴后背,个狗东西,看老子不踹他个窝心脚!” “饿了跟我走吧,前面有家卖贴饼子的,三文钱一个,我请你吃一个,先垫巴一口再回吧。”丁平顺挑起担子,财大气粗地道。 有人请自己吃饼子当然好,丁有旺跟了两步想起问道:“你不回家?也没剩下多少菜了。” “嗨,老四夫妇在镇上买了屋,我中午得去给几个娃做饭呢,吃了跟那歇歇,下午再把剩下的菜挑去卖了。” 老四居然在镇上买了屋?丁有旺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他都后悔跟丁平顺来了,日了狗的东西,敢情是在他跟前显摆。 他到底还是没舍得到嘴的饼子,骂归骂,还是继续跟着他走。 “咦,咋这么多运粮的车?这是往哪运啊?”丁平顺定住,视线朝一溜的运粮车队看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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