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特警穿越,带四只萌娃炸翻古代_第51章 唇枪舌剑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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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有田对自个师父的敬仰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在他心目中,刘瞎子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间还会酿酒说书摸骨算命,简直无所不能。
  不然他也不会想着介绍给杨瑾瑜和霍锦成认识。
  杨瑾瑜还好,师父的家人就是他的家人,师公的师父就是他的长辈,自然更要见见。他如今对四小只的宠爱都近乎变态了,隔三差五就会命小四驾着马车,专程给四小只送来吃的玩的,还给老屋添置了好些家具。
  太公每月给他的例银他几乎全花在了四小只身上,连太子从前赏赐他的一些小玩意儿,如玉坠子玛瑙手串啥的他都给了四小只,只不过简宁知道后统统拿去还给了他。
  理由东西太贵重,怕给四小只宠坏了,以后只想着坐享其成,所以杨瑾瑜知道他师父其实不贪财。
  喜欢钱财并没错,天下有几人不爱财?只要取之有道没毛病。
  可霍锦成却说简宁是放长线钓大鱼,连简宁收他为徒都被说成了居心叵测,他对丁有田的酿酒师父一点兴趣都没有,不过是怕拂了杨瑾瑜的面子才跟着一块过来。
  “师父,瑾瑜来了,这是他的朋友,霍公子。”丁有田领着他俩过来,“这是我师父,这是我们村的里正老叔。”m.biqubao.com
  霍锦成看到刘瞎子一眼认出,这干巴巴的半老头儿,是上回在祥瑞茶楼说书的,他和丁有田一样,哪怕是瞟过一眼的人都能过目不忘。
  “莫非丁兄除了卖酒还要承继尊师衣钵说书不成?这是要把天下人的钱都一网打尽啊!”霍锦成话里不无嘲讽的意味。
  丁有田闻言,面上笑容微一滞,随即反唇相讥道:“霍公子想必有着鸿鹄之志,而丁某不过区区一乡野村夫,哪敢惦记天下人的口袋,又岂是丁某能惦记的!”
  天下是皇上的天下,天下人的口袋除了皇上谁敢惦记?他这番话有给霍锦成扣帽子的嫌疑,听得霍锦成脸一下黑了。
  他不过随口一说,除了讥讽一下丁有田之外,可没有别的意思,他霍家也戴不起那样重的一顶帽子。
  觊觎皇权可是满门抄斩的大罪!
  心下一凛,他冷笑道:“丁兄好利的一张嘴,杀人无形啊!”
  “哎哎,酒来了……”杨瑾瑜也不知霍锦成哪根筋不对了,居然跟丁有田唇枪舌剑斗起来,看见田氏用托盘端了几碗酒朝他们这边过来,忙岔开话题,“来来,尝尝我师父他们酿的酒……”
  里正不明就里,也没听出他们话里的硝烟味,在里正眼里,普仁堂的少东家和锦衣华服的霍锦成,都是丁家村的贵客,他忙上前两步,亲自从托盘里端了两碗递到杨瑾瑜和霍锦成手上。
  “快品品,这可真是好酒,哎呀,有田和他媳妇可真是能干!咱村有他们这样的能人,何愁全村人过不上好日子呀!”
  简宁现在除了收棒豆还收茭草,也就是高梁,村里种茭草的人家也不少,因为茭草耐旱耐涝,又不挑土地,再贫瘠的土地都能顽强生长,产量还高。
  老丁头家后山那五亩旱坡地,早先在种植烟叶前也种植过茭草,但那玩意儿吃多了拉屎不出,忒难受。村里其他人家种植茭草,除了掺杂大米留少量自家吃之外,其余基本都拿来喂猪或拿去镇上卖给养猪的人家了。
  比烟叶还卖不上价。
  如今简宁还是按棒豆一样的价收购,可把全村老少给乐坏了!除了老丁头一家,全村谁不把她当活菩萨一样敬着?
  霍锦成也是个有几分好酒的人,御酒他也是品过的,还是皇帝老儿赏给他爹当朝太傅的。但他可不认为丁家村这样的穷乡僻壤之地,能酿出什么美酒佳肴。
  初来白沙镇那会,他又不是没在镇上酒楼里喝过当地的酒,跟潲水差不多,难喝还上头。
  不过里正手里的碗,递都递到面前了。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杨瑾瑜笑眯眯接了,更何况田氏还在边上看着,她男人可是被他借调去替太子爷卖过命的,他还险些害人家当了寡妇。
  于是,他硬着头皮接了,皱眉一瞧,他眼一下睁大了。
  面前的酒清澈透亮,碗底没有一丝浑浊,一口酒下肚,郁结在胸的闷气似乎都消散殆尽,还满口余香绕齿。
  “果然好酒,再来一碗!”
  他话落音,田氏立即笑吟吟递过一碗,并道:“我家小麦他爹生生死死就好刘瞎子酿的这酒呢,能不好喝吗?”
  “那是,老瞎子酿的酒,不说能卖给全天下的人,至少方圆百里的人还是能赏老瞎子一口饭吃的。”刘瞎子似笑非笑道。
  霍锦成面上一哂,敢情这小老头还护徒呢?
  丁有田凤目微眯,斜扫了霍锦成一眼。
  这家伙敢在他师父心上栽刺,他不介意给他点苦头尝尝。
  ……
  简宁和田氏常氏,在自发帮忙的村民帮助下,很快把前来取货的几家买家的酒都搬上了马车。
  几位买主尝过酒后纷纷竖起大拇指,除了结清当前货款,又都争抢着付了下批酒的定金,并且全部加了量。
  简宁吩咐在院里摆几桌席面,留大家伙吃饭,除了里正族长和杨瑾瑜霍锦成之外,凡帮忙的村民一律请。
  这下热闹了,好些村民从家里搬来饭桌,拿来碗筷,比过年还欢腾。院里三口灶上的铁锅都煮上了野味,香气四溢。
  满院大人笑,小孩欢叫,场面那叫一个喜庆!
  院墙外,丁贵丁权望着在老屋门口捡炮仗的小孩,听着里面的欢声笑语,嗅着飘出来的肉香,两人馋得直流口水。
  “哥,等下我们也进去吃。”
  “嗯。四叔四婶家,别人吃得我们也吃得。”
  小哥俩已经去镇上读书了,今天夫子外出会友放假一天,哥俩是看见村里来了马车,又听到炮仗响被吸引来的。
  “我们如今是读书人,肯上他们家吃饭是给他们脸。”丁贵说完自己都觉得十分有道理,全村除了他四叔上镇上念过几年书之外,现在就只有他们哥俩了。
  “走,哥带你进去吃肉。”
  他拉着丁权雄纠纠地往院里走去……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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