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听到打平伙这话,简宁内心有点小激动,这太像现代人说的话了,古人应该不会说打平伙吧? 联想到马福全出事那天的情形,她发觉自己当天有可能忽略了一件事,杨瑾瑜的太公按理说是个经验丰富的老郎中,很可能真的马福全确实死了,醒来的和她一样是个穿越者。 如果马福全首先经她确认已经死亡,那么之后再有生命迹象,她一准知道死而复活的是个穿越者。再一个是她潜意识里的优越感作祟,认为古代医疗水平落后,医者不知道有假死现象,或许她犯了一个主观上的错误。 简宁看向田氏常氏,却见她俩神色自若,其实田氏常氏也是第一次听说打平伙这话,但马小麦既说了他爹让他拿给他师父打平伙,而灶房又叫伙房,所以她俩猜也猜得出是个什么意思。 马福全在镇上当差接触的人多,她们只当他是从外面听来的话,并没有大惊小怪,一个去灶屋拿刀,一个拎起麂子递给简宁让她来宰杀。 宰杀分解动物简宁是专业的,手法又快又好,看得她俩不时惊叹,感觉自己又学到了。 简宁没再去想马福全这事,田氏和常氏都没什么反应,她也就暂时搁置了这件事,反正饭后她要去给马福全换药,到时再说。 “娘,我在师父这吃了饭再去我姥家行不?”马小麦问。 简宁抢在田氏前面说道:“行啊,吃了再去吧,饿着肚子走十几里路也难受。” 田氏笑骂道:“我看你是在你师父家蹭吃蹭喝蹭习惯了,都快把这当自个家了,等你爹大好了给你正经办个拜师宴吧。” 马小麦兴奋得蹦了起来,“太好了,我师父的武功看上去比我爹厉害,等我学会师父的武功,以后我就是天下第一名捕!” “看你那点出息。”田氏哭笑不得,剜眼自个儿子,忽想起问简宁,“你会武功?我还打量他是要跟你学医术呢。” 简宁道:“那是你儿子以为的,其实我就是力气大,会瞎比划几下,怎么可能强过马大哥。” 田氏也这么认为,简宁一个妇道人家怎么可能强过自家男人,她男人重伤之下还能使暗器把泥地砸出一个大坑来,还是自家男人厉害,她眉眼不觉染上了笑意。 饭后,田氏常氏和丁有田一人负责一口灶,继续煮着棒豆,简宁挎上药箱先去给丁平顺打针,再去马家给马福全换药。 走进马家院子,简宁忽想起马福全出事当天自己做的那个梦,心不由漏跳一拍,她有点被自己突如其来的猜想惊吓到。 不,不会的。 她随即又否定了自己的猜想,穿越这种事的几率应该跟中彩票头奖差不多吧?就算真是穿越者,大概率也不会是武队。 绝对不会! 她真是想多了。 “马大哥,谢谢你让小麦送来打平伙的麂子肉。”管它有枣没枣,先打一杆子再说,简宁给马福全换药时装作不经意地顺嘴提道。 “这般说便是见外了。”马福全眉眼纹丝不动,眼里看不出任何情绪,这倒是和原主记忆中的马福全差不多,但武队说话也是这调调,给简宁整不会了。 还有,她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心理作用,她竟然觉得马福全和武队的神韵有点像,难怪第一次给马福全换药的时候,她好像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她正打算再试探他一下,马小米喊声“简姨”问道:“我哥说老多的棒豆,要煮到好晚去了,那你今晚还讲西游记吗?” “讲!也不会太晚,你们来就是的。”简宁说完看了眼马福全,他听到西游记完全没反应,看来真是她想多了。 不管是不是武队,只要是个穿越者,听到西游记都不会无动于衷。 心里有点空,感觉有点失落呢。 她走后,马福全眼底滚上笑意,他现在有伤在身,暂时还不打算跟简宁相认。等伤好他要组建一个古代特警队,到时再给她一个惊喜也不迟。 第三天,简宁留下丁有田和田氏常氏在家煮棒豆,她一个人去了镇上。她给杨郎中带了只野兔和斑鸠,又在百草间摘了一袋苹果,她先在普仁堂周边的店铺打听了一下。 问了好几个人都说,杨郎中和他的孙子杨小郎中都是好人,每月还义诊两天,对一些没钱抓药的人,杨小郎中还会拿草药给人做样本,让买不起药的病患家属自己去山上找寻草药。 打听清楚后,简宁去了普仁堂,还没走到大门口,前方街道突然一阵骚乱。须叟,一匹受惊的烈马横冲直撞过来,街道两旁的路人摊贩尖叫着纷纷避让。 几个小摊贩的瓜果被路人碰翻,滚落一地。 “大舅!”一个幼童忽横过街道往普仁堂这边跑来,眼看受惊的烈马快到跟前了,小四一只脚还在普仁堂内,见状吓得肝胆俱裂,悲怆地大喊道:“俊哥儿!” 电光石火间,简宁扔了手上的东西,在一片惊叫声中,飞身而出,一手抱起幼童,一手抓住缰绳,使出太极绝技“千斤坠”死死拖住了烈马。 一声长嘶过后,烈马四蹄缓缓落下,街道两旁的人还没缓过神,马腹上栽落一人,右手臂还插着一枚箭。 众人又是一阵惊呼! 普仁堂里出来几个人,为首的是杨瑾瑜,他两眼往街面上一扫,看到了简宁,也看到了倒在地上的人,他一边让身后的伙计将人抬进去,一边急步朝简宁走来。 小四这时也恍若大梦初醒。 “简娘子?真是简娘子啊?”他冲过来从简宁手里抱过吓傻的小外甥,一个劲地谢着简宁,“谢谢你谢谢你,今儿要不是你及时出手搭救,我家俊哥儿不死也得残。” 杨瑾瑜出来晚了,不知道发生何事,视线在他俩面上打了个转,随后冲简宁长揖一礼,“不知简娘子来了,有失远迎,快些里面请!” 伙计抬着坠马之人打他们边上过,他斜目扫一眼,面色一凛,“云锦兄?快快快,快抬进去!” “是霍公子?” 简宁也认出受伤之人是霍公子,而且他胳膊上中的是毒箭,流的血黑得像墨水,她忙捡起扔在地上的东西,抬脚跟着杨瑾瑜进了普仁堂。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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